收藏 分销(赏)

DB50∕T 972-2020 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重庆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71235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339.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50∕T 972-2020 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重庆市).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DB50∕T 972-2020 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重庆市).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DB50∕T 972-2020 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重庆市).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DB50∕T 972-2020 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重庆市).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DB50∕T 972-2020 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重庆市).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 13.200 C 50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 9722020 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2020 - 03 - 04 分布 2020 - 03 - 05 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0/T 972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商务委、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盛超、舒开奎、张旻旻、刘颖、万科、蒲霜。 DB50/T 9722020 1 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

2、定了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设施设备管理、场所管理、采购及食材管理、人员管理、外卖服务及疫情处置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8 玻璃体温计 GB 10213 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查手套 GB 14866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GB 26373 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YY/T 0

3、969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基本要求 3.1 应建立疫情防控应对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人。 3.2 应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3.3 应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3.4 应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符合 YY/T 0969 标准要求的口罩、符合 GB 26373 的消毒乙醇、符合 GB 1588 的体温计、符合 GB 10213 的一次性手套、符合 GB 14866 的用眼护具、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测温仪等。 4 设施设备管理 4.1 疫情期间应安全合理使用集中空

4、调,全天运行新风系统,并对空调或新风系统进行定时消毒,按要求清洗和维护。 4.2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4.3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确保新风取自室外,禁止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对于大进深房间,应采取措施保证内部区域的通风换气。 4.4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类似于家庭分体式空调)时,应开门或开窗,加强空气流通。 DB50/T 9722020 2 4.5 对电梯、扶梯等应加强安全维修和清洁卫生管理,定时消毒并增加消毒频次。通过各种方式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避免交谈,应酌情限制乘梯人数,严格控

5、制客货梯混用。 4.6 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外部应具备便于监测和控制的设备仪器,并定期校准、维护,保证准确有效。 4.7 应对垃圾处理设备及时清运,封闭储存,定时消毒。 4.8 应对送货车辆定时清洁消毒。 5 场所管理 5.1 一般要求 5.1.1 餐饮场所和加工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维护通风和空净系统的正常运转,加大通风换气量,确保营业空间内具有当前条件下最高的换气频次。应按规定对通风和空气过滤装置进行调试与清洁消毒。 5.1.2 应通过显示屏或张贴海报形式宣传引导用餐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5.1.3 应采取分餐制、预约制等形式分散用餐人员。 5.1.4 可通过拉大桌椅间摆放距离、同向而坐等方式

6、拉开用餐人员接触距离。 5.1.5 对厨余垃圾应使用加盖式垃圾桶或垃圾袋封闭储存。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 5.1.6 应按照 GB 37487 的要求开展场所日常公共卫生清洁工作。 5.2 消毒要求 5.2.1 应按照 WS/T 396 对空调系统进行日常消毒, 可使用有效氯浓度为 250 mg/L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 100 mg/L 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浸泡或擦拭,作用 30 min 以上。对需要消毒的金属部件宜选择季铵盐类消毒剂。使用消毒液体应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5.2.2 餐具、食品加工工具

7、(炊具等)、饮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应洗净、消毒。可采用以下消毒方法: 完全浸泡在水中煮沸 10 min 以上; 用洗碗机、红外线热力消毒柜清洗消毒; 使用有效氯浓度为 250 mg/L 以上的含氯消毒液,浸泡 15 min 以上; 二氧化氯的消毒剂(100 mg/L200 mg/L),浸泡 15 min 以上。 5.2.3 餐厅里使用的布草(桌布、客人毛巾、后厨使用的抹布等),可高温蒸煮 15 min 以上进行消毒,或在 75热水中洗涤 30 min 以上。 5.2.4 地面、墙面、台面、桌椅、扶手、把手、水龙头、按钮等物体表面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 mg/L 的

8、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天不少于 2 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应不少于 3 次。 5.2.5 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采用以下方式: 用有效氯浓度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 垃圾点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浓度为 5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喷洒。 5.2.6 公共卫生间应每日随时进行卫生清洁。 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浓度为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 min 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5.2.7 应定期更换工作服并及时消毒, 可用流

9、通蒸汽或煮沸消毒 30 min, 或先用有效氯浓度为 250 mg/L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30 min,然后常规清洗。 5.2.8 如获知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等传染源就餐的,应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终未消毒。 DB50/T 9722020 3 6 采购及食材管理 6.1 应建立完善的食材采购存档记录,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 6.2 采购的食材应符合动物检疫规定食品安全标准。 6.3 不应采购、饲养、销售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应确保畜禽产品采购使用渠道合法、来源可溯。 6.4 严禁采购、经营、储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6.5 所有食材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

10、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6.6 对于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 6.7 疫情期间当日菜肴应留样备查,留样量不少于 125 g,留样时间 48 h。 7 人员管理 7.1 工作人员 7.1.1 应采用编印手册、分散培训等方式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护知识培训,确保具备掌握基础防护技能,并注重日常个人卫生。 7.1.2 在岗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 7.1.3 上下班时应严格检测职工体温,若人员出现体温37.3,或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应及时向所在的街道、社区报告,并按要求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7.1.4 工作人员在

11、岗应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饮水。特别在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应正确洗手。 7.1.5 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应放入带盖垃圾桶内。 7.1.6 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专业工作衣帽服装, 需要用手直接接触食材的工作人员需佩戴一次性手套。 7.1.7 应制定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每日一报。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未到岗原因等。 7.2 用餐人员管理 7.2.1 应对所有进入餐饮服务场所的用餐人员进行体温监测,除就餐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如有用餐人员体温37.3,或干咳、乏力等症状,可不提供接待服务,并劝离现场并提

12、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7.2.2 应对用餐人员进行疏导,不出现近距离排队密集情况。采取同向就餐方式。 7.2.3 应留存用餐人员联系方式并对就餐时间等情况记录在案,以备追溯。 8 外卖服务 8.1 提倡通过线上平台、增加外卖窗口等方式开展外卖服务。 8.2 外卖送餐服务宜采取“无接触式配送”的方式。 8.3 外卖人员的要求应按照本标准 7.1 执行,宜增加外卖配送防护服、防护镜等装备。 8.4 外卖配送容器、配送设备等应进行日常清洗消毒,如有保鲜、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应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 9 疫情处置 DB50/T 9722020 4 9.1 发现可疑症状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辖区疾控中心,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9.2 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单位的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9.3 疫情发生后,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疫点的终末消毒。 9.4 必要时,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按照辖区政府决定,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本标准发布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若有新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酒店餐饮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