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合作协议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传真:邮编:鉴于甲方与乙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和互利的原则开展进出口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项目概述1.1 甲方负责(具体描述进口或出口的产品/服务)的销售及相关市场开发工作。1.2 乙方负责(具体描述进口或出口的产品/服务)的生产、供应及行政事务支持。第二条 合作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说明合作期限)。2.2 若在合作期限届满前,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延长合作期限,则该延长期限具有同
2、等法律效力。第三条 合作义务3.1 甲方承诺合法、真实地代理乙方产品的销售并提供市场开发支持,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并制定合理的市场推广计划。3.2 乙方承诺按时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并协助甲方完成合同销售任务。3.3 双方应积极配合并相互支持,在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对方的商誉和利益。3.4 双方应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商业活动。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4.1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提供产品,并提供符合市场价格的最优惠价格。4.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具体说明)。4.3 双方应妥善保管、保存与合作有关的财务票据和业务凭证,
3、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涉及对方商业、客户及产品等的机密信息。5.2 双方对于因合作而获得的商业机密,不得利用于非合作目的。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6.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七条 合同解除7.1 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予以解除。7.2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发生下列情况,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a) 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经书面通知后未能改正的; b) 废止、解散、清算或被收购的; c)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且持续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方可生效。8.2 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