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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线验检测管理办法7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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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S209线至烧帜三级公路 试 验 检 测 管 理 办 法 S209线至烧帜三级公路建管办 二O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工作是项目建设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是为工程施工提供基础数据和控制标准,进行施工技术指导,完成各种施工原始数据和质量证明的基础性工作。为充分发挥试验检测“严肃、认真、准确、可靠、及时、有效”的作用,规范各级试验室及试验检测人员的行为,提供真实、科学的试验检测数据,确保S209线至烧帜三级公路试验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试验检测体系 试验室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2005年12号令《公路水运工程试验监测管理办法》、内蒙古交通厅厅质监字[2009]1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内交发[2011]263号《内蒙古自治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 1、管理模式: S209线至烧帜三级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工作实行两级管理模式,具体管理体系见图1。 S209线至烧帜农村公路试验检测管理体系框图 S209线至烧帜三级公路驻地办 中心试验室 二标 工地实验室 一标 工地实验室 试验室 2、职责范围 2.1驻地办试验室主任职责: 驻地办试验室是工程项目现场试验检测单位,试验室主任是试验室的负责人,其领导下的试验室应按照规范规定明确试验检测项目。 通过试验检测来指导工程建设,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按驻地办规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 (1)执行业主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及驻地办的各项指示,落实各项试验检测项目,达到指导工程建设、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的要求; (2)审验驻地办及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合格后上报项目办质检部,再统一由项目办上报质量监督部门验收; (3)审查驻地办和承包人试验人员资质,对其业务、技术进行检查和指导; (4)审批或审查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原材料、配合比和标准试验,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抽检试验,抽检频率应严格按业主的有关规定执行; (5)检查驻地办和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必要时进行平行试验校核; (6)对进场材料、工程施工质量按规定频率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检试验; (7)负责驻地办无法完成的、需要复杂仪器或大型检测设备的试验检测工作; (8)完成驻地办或承包人有争议的试验工作,并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9)建立完善的试验检测资料台帐; (10)参与分项工程的交工验收; (11)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试验、质量检查的内容; (12)汇总关于原材料、施工质量的检验成果统计表; (13)负责试验室驻地的气象报告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4)免费配合业主试验工程师完成业主认为有必要的额外试验和检测工作。 2.2驻地办试验室职责: ⑴制定驻地办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⑵按照监理规范及合同文件规定的抽检项目及频率,独立完成各项材料试验、标准试验、现场检测和验收检测工作。 ⑶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检测环境、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审查、对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⑷同步完成各种标准试验的平行试验,审核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材料试验、标准试验报告,提出审核意见。 ⑸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料源资料及质检报告。 ⑹组织试验人员对施工单位现场的原材料和拌合物质量随机抽查,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⑺完成有争议项目的复核试验,并出具报告。 ⑻协助项目办及驻地办试验室对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测。 (9)定期向项目办及驻地办试验室报送质量指标的检验报告、统计报表,建立试验检测抽检资料台帐。 (10)监督承包人的现场取样及各项室内试验,监理抽检频率应严格按驻地办、项目办有关要求规定执行。 2.3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职责: ⑴提供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所有原材料试验或检验证明资料,报驻地办试验室审核。 ⑵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所有原材料料场进行审查,并完成所有进场原材料的常规检验。 ⑶完成所有标准试验,报驻地办试验室审核。 ⑷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常规检验、中间检测和质量评定检测。 ⑸完成合同文件规定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其他试验与检测工作。 ⑹收集、整理、保管本合同段所有试验资料,建立试验台帐。 二、资质管理 各级试验室组建完成后,必须按照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及时填报工地试验室申报备案资料,由项目办统一报质量监督部门认证备案。 各单位应提交的临时资质申报资料内容按市质监站下发格式填写。 经验收合格的工地临时试验室,可从事规定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和出具相应的试验报告。 三、试验室管理 ㈠明确试验人员的岗位分工,落实责任,工作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㈡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应健全,各种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要齐全,并一律张贴上墙。 ㈢试验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试验室必须建立各种管理台帐、工作台帐、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及环境监控记录。 ㈣试验检测工作中所涉及的试验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应准备齐全。 ㈤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抽样、检验等工作。所有项目的试验检测至少由两名试验人员共同完成。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不得在原始资料中胡乱涂改,并做到试验资料与现场操作同步。 ㈥试验室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检验样品的唯一性、代表性,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可靠性、可追溯性。 四、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及程序 ㈠检验项目及抽检频率 本工程涉及的检验项目、各级试验室的抽检频率、检测方法、判定标准及具体试验项目、抽检频率、检测方法、判定标准按部颁标准或驻地办要求执行。附件:公路工程原材料检测频率二 ㈡试验管理用表 本工程拟采用的试验用表由建管办统一制定,全线统一使用。 ㈢为确保检验结果的有效性、代表性,试验室必须建立抽样单制度,并对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抽样单的内容包括:样品名称、用途、规格型号、产地、取样地点、取样数量、代表数量、取样方法、取样日期、样品编号等内容。取样人、材料管理员、见证人必须签字。抽样单格式参考附表。 ㈣原材料料源检验程序 工程中采用的原材料按其性质可分为一般原材料(即地材)和重要原材料(主材)两类。地材主要包括水、土、砂、石料、碎(砾)石、石屑等材料;主材(也称外购材料)主要包括水泥、钢材、外加剂、防水材料等。这两类材料的料源检验程序应按照图2、图3规定程序进行。附件:驻地办试验室完成试验项目表一 ㈤建立留样室,并有专人负责,建有台账。 工程中采用的原材料检测完毕后必须按规定数量留样,留样务必做到标识清楚,摆放有序。留样室负责人负责样品的接受、登记、标识、入库、发放、留样、处理等。应保持样品清洁,妥善保管,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随意挪动样品,严禁随意处置样品。 留样室环境条件及设施应满足存放样品的要求,确保样品不变质损坏或降低性能。 料源调查 图2:地材料源检验程序 抽 样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 检 验 材料许可证 审核资料 抽 样 驻地办试验室 检 验 审批结果 报 告 报 告 合格允许进场 不合格不允许进场 返回 图3:主材料源检验程序 厂家资质证明资料 厂家信誉、质量体系调查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 产品自检结果资料 材料许可证 审查上报资料 审查抽检结果 驻地办试验室 抽样检验 报 告 合格允许进场 不合格不允许进场 返回 ㈥原材料验收试验程序 在本工程各级试验室接受检验的原材料按照图4规定程序进行检验。需要外委其他试验检测机构检验的特殊材料可按图5程序进行检验。外委材料检验应双方同时取样、签封,或项目办也参与。 图4:材料验收检验程序 抽 样 检 验 报 告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 材料管理室 进料单 质量证明资料 进场材料报验单 抽 样 审查资料 驻地办试验室 检 验 审批进场材料 报 告 合格使用 不合格清退 审 批 图5:外委材料检验程序 进料单 抽样 材料管理员 质保单 检验 报告 驻地办试验室 审核资料 整理进场报验 料场检查 合格使用 不合格清退 社会检验机构检验 抽样 社会检验 审批 ㈦标准试验工作程序 1、本工程标准试验主要有以下内容: ①素土、砂砾及各类稳定土的标准击实试验 ②各类稳定材料、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③砼、砂浆、水泥浆配合比设计 ④外加剂的使用 2、各类标准试验按图6程序控制 图6:标准试验工作程序 原材料允许进场并检验合格 抽样三份(驻地试验工程师旁站) 试 验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 填报标准试验许可证 收样(参与抽样) 送 样 平行试验 驻地办试验室 审核报批资料 收样 审批 验证试验 审核上报资料 3、几点要求 ①工程开工前期,为节约时间,简化工作程序,驻地办和总监办试验室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三方联合取样、统一外委标准试验的控制办法。施工在开工前要及时与驻地办、建管办联系、沟通。 ②初期的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可以按7天强度上报审批资料,驻地办可按7天强度不低于配制强度初审批复配合比结果,各施工单位做出质量承诺后可按此标准控制施工(只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30和C30水下)28天强度结果出来后,批复正式的配合比设计结果,各单位按照通知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兑现质量承诺。 ③为确保各项试验的公正性,确保抽样样品的唯一性,应采取三级试验室联合抽样,两份样品一致的措施。在正式施工后,驻地办试验室按已批复的标准试验结果在施工单位现场取样,进行验证试验。 ㈧抽检试验 工程施工期间,各试验室必须对工程所用材料及各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按规范要求进行100%频率自检,驻地办试验室抽检频率不低于30%。 抽检试验按其性质可分为定期抽检、不定期抽检两种,不定期抽检主要是根据工程中存在问题增加的抽检,其抽检内容既包括工程所有原材料,也包括工程施工实体质量。驻地办试验室定期抽检一般每月1-2次。 驻地办试验室抽检试验可按照:现场抽样→室内检验→结果整理→建管办试验室复查的程序进行。 〔九〕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指分项工程完工后,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项目,对工程实体进行试验检测,该检测资料将作为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 验收试验可按照分项工程实体完工→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和质检部自检合格→汇总整理评定资料→上报驻地办→驻地办组织质量、试验人员抽检,并安排交验→汇总整理评定资料的程序进行。 在进行验收试验前,各单位必须完成基础资料与统计评定资料同步整理,必要时进行复合性抽检。工程质量的交工验收评定以驻地办抽检资料为准。 附件:1.抽样单 附件:2.公路工程原材料检测频率 附件:3.驻地办试验室完成试验项目表 S209线至烧帜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办   2014年7月16日 附表:1 抽 样 单 编号: 日期: 标段号 施工单位 目的 监理单位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用途 产地 取样地点 取样装置 代表数量 取样方法 样品编号 样品运输、封存方式: 备注; 取样人 材料管理员 见证人 附件:2 公路工程材料检测频率 为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保证在施工顺利进行,现将材料检测频率规定如下: 1、水泥:每200 T测1个样品。 (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钢筋:每60 T测1个样品。 3、土方:每种土使用前测2个样品,使用过程中每1000m3测1个样品。 4、粗集料:每1000 T测1个样品。 5、细集料:每500 T测1个样品。 6、沥青:每100 T测1个样品。   附件:3 驻地办试验室完成试验项目表 序号 试验项目 一 原材试验 1 土的承载比(CBR)试验 2 水泥细度试验 3 水泥标准稠度试验 4 水泥安定性试验 5 水泥胶砂强度试验 6 水泥砼抗压强度试验 7 水泥砼抗折强度试验 8 9 硬化砼芯样的钻取、检查和强度 10 水泥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11 石灰化学分析 12 无机结合料无测限抗压度试验 13 石料抗折强度试验 14 石料抗压静弹性模量试验 15 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16 粗集料磨光值试验 17 粗集料压碎值试验 18 沥青针入度试验 19 沥青软化点试验 20 沥青延度试验 21 金属屈服强度、抗拉强度试验 22 金属弯曲试验 23 焊接接头及焊缝金属的机械性能试验 二 配合比设计 1 水泥砼配合比设计 2 水泥砂浆配合比设计 3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三 复核试验 1 土的击实试验 2 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击实试验 3 无机稳定粒料配合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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