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任合同书甲方(聘任单位):赤峰红山仁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聘期内学校要求你:1、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工作任务。3、努力钻研业务,精通专业技术,在所任岗位上作出应有的业绩,达到学校预定的工作目标。4、不得从事第二职业。5、不得在校内从事家教等有偿辅导。6、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国家、省、市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聘期内学校承诺:1、提供应聘者履行职责范围内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2、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的工资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3、无特殊情况不随意调换岗位,并积极支持应聘者开展工作。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5、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作出卓越贡献者,学校将按有关奖励方案予以嘉奖。6、工作不负责任,马虎渎职而造成重大失误或恶劣影响,且责任全在应聘者时,学校可单方中止合同,解除聘约。本合同一式两份,学校、教职工各执一份。聘期为五年,由2015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校长(签名):受聘教师(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