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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职校财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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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桐梓县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

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四、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3、”。五、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领导审核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六、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强化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钱帐分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留存印鉴由出纳和总帐会计分别保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监督。七、强化资产管理。1、严格按现金的使用范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有关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和福利、在职人

4、员的差旅费、结算起点5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执行支出。2、发生的现金收入须及时汇总缴存财政专户,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3、严格按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零余额帐户管理。 4、对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学校应严格控制其额度及收回偿还时间,不得长期挂帐。因公事借款,在公事办完后,经办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会计人员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直至清帐。5、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学校资产按照市、县教育局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进行管理。每学期末,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6、

5、对各类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程序办理。八:加强收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九:加强学校收费管理。1、学校所有收费项目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按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于开学前在校园内指定的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2、按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手续。3、学校“一把手”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财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处(室)、班主任是具体责任人,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4

6、、学校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所收各项代办费用,及时办理好结算业务,财务部门在学期结束后按规定向学生公示使用情况,并结算有关费用。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均由学生签字,由班主任负责结退到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凡经批准或按文件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执行。5、学校所有收费统一使用贵州省财政厅制发的正规收费票据;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票据管理,落实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建好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据存根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6、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十:按照国家助学金发放相关文件精神完成学校学生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工作。十一: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容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桐梓县中等职业学校二零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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