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服务协议合同号:甲方:汇智先科(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楼21层2503电话:82101349 邮政编码:100081传真: 联 系 人:王飞飞E-mail: 网 址:乙方:北京华源博创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联 系 人:E-mail: 网 址:为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促进企业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或甲方合作方为乙方提供商务办公环境,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所需资料(甲方或甲方合作方为乙方提供的租房使用协议仅供乙方办理工商设立登记使用)。甲方或甲方合作方为乙方提供地址如不能实现乙方工商、税务登记之目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
2、支付相对应款项。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下:1、提供工商注册场地证明、年度工商年检和注册企业税务报到,商务秘书服务,政策信息快递、免费参加甲方组织专门为企业驿站内企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等,年服务费为 12000 元,服务时间为 2012 年 4 月 20 日 2013 年 4月 19 日,签订协议时一次性支付,每年提前一个月续费,过期不续费将收取0.5%的滞纳金。2、甲方为乙方提供工商注册代理服务,服务费为 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支付。该费用不包含政府机构或部门收取的各种手续费、证件费以及印章费等。3、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服务( ),费用为 元/年。服务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壹万贰仟元 整 (小
3、写: 12000 元)。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结束前15个工作日前,双方洽谈相关延续事宜,并重新签订新的协议。三、乙方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暂行办法。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及对乙方签字、盖章的时间要求,负责提供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签字、盖章。乙方有义务在每季度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上一季度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对帐单(需加盖银行公章),用以控制内部风险,保障公司平稳运行。四、乙方在入驻企业驿站期间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和涉及需专项审批的经营项目,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办理
4、。同时乙方在企业驿站外办公应需提供其他办公场所的有关证件及相关分支机构、总部证明文件。乙方迁出时需向甲方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五、因甲方责任未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款项;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余款。六、乙方违反甲方的企业驿站管理有关规定,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将乙方迁出驿站。七、费用的支付方式: (1)以汇款方式汇入甲方账户,并及时将汇票传真给甲方;(2)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直接到甲方办公地点支付和结算。 甲方帐户信息: 帐户名: 汇智先科(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银行友谊支行帐 号: 01091009600120105049190八、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发生,致使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委托代理事项,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延期完成委托代理事项。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协议一式贰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订协议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甲方:汇智先科(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华源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