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控加工中心转让合同书售设备方(简称为甲方): 购设备方(简称为乙方):为了明确机械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转让双方协商自愿签定以下协议:一、 甲方将_ 转让给乙方,该机械型号为_,出厂日期为_ ,出厂编号为_,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格为人民币¥:_,大写_。(甲方向乙方开据售设备专用发票)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支付现金人民币¥:_,大写_。于 年 月 日 将货提走。余款将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 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合同等有效证件证明该设备为甲方所有,并移交给乙方。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
2、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一、 在该机械移交前,甲方对机械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机械及该机械所发生的经济纠纷)。该机械自移交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经济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二、 设备提货方式及地点:_方自提,交接地点为_ 。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后,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附:随机附件以现有为准,如有附件,附件为:1、 2、 3、 售设备方(甲方): 购设备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时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