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司机聘用劳动合同书甲方(单位名称):重庆花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地址:江津区四面山镇燕子村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为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有关条款内容:一、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四面山津山云燕CCRC一期(A)工程(江津区四面山镇燕子村(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2、、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不得随意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 2、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3、甲方经审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另行安排。甲方保证正常工作期间每周至少安排乙方休息壹日。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事先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
3、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在合同期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四、劳动报酬甲乙双方在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1、试用期的工时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时工资为 元/月。加班加点的,甲方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2、甲方按照
4、国家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月转帐或现金发放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为每月 日。甲方因特殊原因支付有困难的,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同意,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日。3、甲乙双方对工资发放的其他约定: , .4、入职五日内即离职的不予结算工资。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 险费,其中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2、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七、
5、教育与培训甲方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涉及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需要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1、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3、试用期后乙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甲、乙双方均有权在相应的法定情形出现时,依照法定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5、法定终止条
6、件出现时, 本合同终止。6、甲方在乙方办妥交接手续和物品、资料后, 15日内为乙方办清失业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手续。九、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一式_三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备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名):甲方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2014年_月_日 签订日期 2014年_月_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
7、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8、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
9、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
10、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