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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市工商局备案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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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CG-510100-14015 房源核实码: 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告知书知书,签约告知书 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及居间三方的合法权益,请三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1.本合同文本为指导文本,由“成都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生成。签约之前,买卖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应当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当事人同意内容。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但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当事人应当与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成都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注册证书》的经纪机构和销售服务人员签订经纪服务合同。 5.当事人已对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贷款政策有所了解(如还不清楚,可向经纪机构查询),不会因上述政策原因导致不能顺利完成房产交易。 6、交易过程可能会受到银行贷款、交易登记事项办理进度及有关当事方是否配合等方面的影响。选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的,贷款审批结果(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及审批所需时间、实际放款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为明确按揭贷款风险的承担,建议另行签订代办贷款服务合同。 7、交易所涉各项税、费按实际发生额由合同约定方承担。当事人不得另行给付费用要求销售服务人员违规办理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等。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8. 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约定过户期限内,应及时通过“成都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网签《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并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手续。在合同约定过户期限内,买卖双方不能通过其他经纪机构或其他网签渠道进行网签;在合同约定过户期限内,如需注销经纪服务合同,则三方应持身份证明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告知书及合同内容,销售服务人员已作讲解,我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 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销售服务人员:(标注促成交易销售服务人员姓名)注册编号: 第一部分 房屋买卖 甲方(买方): 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 住所地址: 乙方(卖方): 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 住所地址: 丙方(经纪机构): (由系统自动生成) 备案号:(由系统自动生成)_ 销售服务人员姓名:(由系统自动生成) 注册号:CD(由系统自动生成)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_ 经营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概况(由系统自动生成) 产权人 房屋坐落 书 证 号 丘(地)号 幢号 房号 结构 总层数 所在楼层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现状 1、甲、乙双方均清楚该房屋权属及物理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该房屋产权现状为( ): (1)该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交易的情形,乙方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和处理。 (2)该房屋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解除抵押。 (3) 。 2、该房屋之上【有】【无】租约。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为 元/月,押金为 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甲方。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与承租人的租约: (1)双方同意由乙方在实际交付房地产时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事宜。 (2)双方同意由甲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乙方所收取押金交予甲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甲方收取。 (3) 3、该房屋之上【有】【无】附着户口。所附着的户口(无论是卖方还是第三人的)迁出的相关事宜约定为: 。 4.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物品等(包括内容可另立附件)。 第三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支付 1.甲、乙双方商定该套房屋的成交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定金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 元(大写人民币: ),该定金待完成过户登记后自动转为购房款,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房屋成交价款。 (1).一次性付款: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全款¥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 (2)分期付款: ①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首付款¥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 ②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余款¥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 (3)按揭贷款: ①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首付款¥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 ②其余款¥ 元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前 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贷款支付(另行签订代办贷款服务合同)。 第四条 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外),乙方可要求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甲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 天以内的,按本条第1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按本条第2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产权过户办理 1、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则视为合同自愿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可自行协商是否重新签订合同,如未重新签订合同的,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若因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原因造成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则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尚未支付给丙方的费用,甲、乙双方不再向丙方支付;丙方已经收取的费用不再退还。 (2)若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已经收取房款的,应当退还对方,守约方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总房价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该违约方还应当负担本协议项下应当由守约方所承担的居间费。 2、办理转移登记前,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打印合同等工作。甲方按揭贷款的,应及时提交银行贷款审核资料,明晰贷款金额、审批时限等事项。 3、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支付 ;乙方支付 。 (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需付的税费有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六条 房屋交付 乙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结后 日内将上述房屋交付甲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清单上所列物品。 2、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 。 第七条 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的,乙方应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房屋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部分 房地产居间 第八条 居间服务内容 服务类型 服务内容 基本服务 1、调查核实房屋权属状况、物理状况及其他情况。 2、发布、宣传房源信息。 3、陪同买方实地查勘房屋。 4、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 5、对成交双方进行签约指导。 6、提供存量房网上签约服务。 7、协助房屋交付。 8、提供全程咨询服务。 其他服务 (在□中以√方式选定) □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协助委托人办理按揭或提前还贷手续。 □其它售后服务。 注:丙方提供上述其他服务内容的,应说明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可另行签订合同。 第九条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交的身份证件、其它相关材料和陈述的相关情况真实、合法、有效;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该房屋权属证明和身份资格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及成都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未隐瞒房屋的权利瑕疵和影响交易的重大情况; 4、乙方保证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前,除本合同已经披露的权利瑕疵外,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处置权; 5、积极、善意地配合对方履行本合同,配合丙方完成经纪服务工作并按约支付佣金。 丙方的义务: 1、如实地提醒甲乙双方注意该房屋权利瑕疵、质量瑕疵和其它影响交易的重大事项; 2、尽职履行经纪服务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内容; 3、通过成都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在线签订合同文本; 4、对甲乙方的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条 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丙方促成该房屋成交后,应收取佣金等费用共计¥ 元(大写: ),具体的支付方式为: 1、 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后 日内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予丙方; 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后 日内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予丙方; 2、 方应在房屋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后 日内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予丙方; 方应在房屋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后 日内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予丙方; 3、 方应在房屋交付完毕后 日内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予丙方; 方应在房屋交付完毕后 日内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予丙方; 4、 方应在 支付其他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予丙方; 方应在 支付其他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予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除第十四条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以及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外,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有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的 %,计¥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同时由违约方支付¥ 元佣金给丙方,并支付本次交易已发生的所有费用。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丙三方约定,因甲、乙双方相互或与他人私下沟通,损害丙方利益的,由责任方分别按照房屋成交价的 %,计¥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丙方;因丙方与他人私下沟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由丙方和其他责任方分别按照房屋成交价的 %,计¥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各方免责: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 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提交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当事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当事人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名): 乙 方(签名): 【代理人】: 【代理人】: 丙 方(盖章): 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签名):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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