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格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书格式
A、 投标书格式
B、 投标书附录
C、 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
D、 投标书附表格式
E、 资格(预/后)审申请表
第四章 附录 施工组织建议书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格式
(投标人全称):
1. 省(自治区) 至 公路项目已由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或各工程处、局控股公司)中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和 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在全局(××处或××公司)范围进行公开招标。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第 合同段的投标。
2.本项目招标分为A、B、C…… 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第 合同段由K + 至K + ,长约 km,技术标准 级, 工程。(独立的大桥工程应简述桥型,桥长,桥宽,跨径,基础型式,引桥引道长度等)
该合同段的主要工程数量见“投标须知”附件2——主要工程数量表。
3.请凭本邀请书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招标人全称)处购买招标文件,其中交通部颁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和局颁GH-2003-005《操作层承包合同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招标人自编项目专用本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担保。
5.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会议,请投标人派代表按时前往。
标前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递交至:
单 位:
地 址:
联系人:
7.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详细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8.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已收到此邀请书。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人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招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在送审招标文件时,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任何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
1.1
招标人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3.1
工程项目名称:
3.1
工程说明:详见附件1工程说明
3.1
预计工期:———月
4.3
应更新的资审资料:除本须知4.3(1)……(7)外,还应更新:
5.3
现场考察地址和时间…
5.3
取得主合同《参考资料》和查阅详细资料的地点:
每套《参考资料》收费:———元
5.9
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
9.1
投标文件有效期:
10.1
投标担保的金额和形式:
11.3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份
12.2.(1)
送交投标文件的地址:
12.2.(2)
———项目第———合同段投标文件
13.1
投标文件递送时间推迟至:
14.1
开标时间、地点:
14.5
有无技术性选择方案:———;
如有,写明技术性选择方案的工程部分的名称:———
16.4
招标人评标办法:名称———;文号———;
18.1
履约担保形式: 额度: 时间:
18.2
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
19.4
监督机构: ;电话:
地 址: ;邮编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条款号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如下: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目 录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第一条 招标项目的来源
第二条 名词术语
第三条 招标信息的发布
第四条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第五条 基本程序和原则
第六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
第七条 投标文件组成
第八条 投标价
第九条 投标文件有效期
第十条 投标担保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十三条 延期
第十四条 开标
第十五条 保密
第十六条 评标
第十七条 合同的授予
第十八条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第十九条 纪律监督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说明:本须知为标准化条款,对本须知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在投标人须知修改表中列明;对本须知各款中的信息与数据,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填写。
第一条 招标项目的来源:
1.1本招标项目系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或各工程处或局控股公司)通过市场竞争中标的项目。
第二条 名词术语:
2.1招标人:指拥有项目的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或各工程处、或局控股公司;
2.2 投标人:指经审查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合格操作层;
2.3 其余名词、措词及用语均与“操作层承包合同通用条款” 所赋予的含义和解释相同。
第三条 招标信息的发布:
3.1 项目中标后,发包人应在全局范围或各工程处范围(或公司范围内)以公告、邀请函、传真、邮件等形式,向操作层发布招标信息。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招标标段、预期工期等内容。
第四条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是根据局有关规定经审批或资信登记进入我局内部市场的操作层实体。
4.2 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当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而不经过资格预审时,被邀请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
4.3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改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最低标准。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
(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它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2)资格预审之后新承包的工程名称、规模、进展程度和工程质量。
(3)资格预审后新交工的工程及评定的质量等级;
(4)最近的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
(5)拟投入本工程所需关键施工设备的当前备有情况;
(6)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
(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变化情况。
第五条 基本程序和原则
5.1 操作层接到投标邀请书或通知后,决定自己所投的标段,并到邀请书或通知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限定的时间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不动地退回各投标人。
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3投标人应了解招标范围,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划分、工程量、线路桩号及长度。并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的地点取得或查阅《参考资料》。同时应按招标人通知或“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的时间、地点自行前往工地考察。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无论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与否,投标人均应对自己对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料场分布、周边环境做出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5.4 应认为,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和报价是在详细了解和掌握了施工现场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包括料场分布和价格等应了解的全部情况)、详细研究和分析了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做出的。所以,其施工组织设计是可行的,其报价是合理的。
5.5 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时,各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情况和与局、处(或公司)范围内的债务情况表,近三年内的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有无诉讼案件,如有要说明胜诉及败诉情况;现有的技术人员力量、机械设备数量及性能以及局或处(公司)对其资信的评价等级和证明。
5.6 除非招标人另有规定,投标人应独家投标;
5.7 不得转包,不得进行工程分包。
5.8如需进行劳务分包,必须提供劳务分包计划和劳务队伍状况;
5.9 投标人应派代表在投标邀请书或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招标人召开的标前会议,由招标人将项目的基本情况向各投标人介绍,回答各投标人提出的不涉及商务方面的问题。
5.10 除非主合同规定了主材的限价,招标人不公布现场的材料单价和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商务信息,也不作任何暗示;各投标人应自行派人前往调查,同时,对自己单方面的任何猜测、推论负责。
5.11 招标人对投标人在编标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以补遗书形式予以解答。所有发出的补遗书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招标文件内容:
6.1 投标邀请书或通知。
6.2 投标人须知(指本“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及“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6.3 操作层承包合同通用条款:局颁布的GH-2003-005《操作层承包合同条件》(含操作层承包合同通用条款、投标人须知等);
6.4 操作层承包合同专用条款:各招标人应根据第二部分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以及根据项目实际编制项目专用本,项目专用本内“操作层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修改的“投标人须知”、“技术规范”等组成,该项目专用本构成招标文件一部分。
6.5 技术规范:按主合同文件的技术规范执行。如果招标人认为需要拆细支付细目和另设支付项,应根据2003年版《公路工程国内投标文件范本》中计量支付一节和主合同的项目专用本规定,进行拆分,并以此为依据编制操作层承包项目专用技术规范,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构成招标文件一部分。
6.6 投标书及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现金、机械设备抵押等形式,其担保的具体形式可在“投标人须知修改表”中予以明确。
6.7 工程量清单。
6.8 投标书附表及格式。
6.9 合同协议书格式。
6.10 履约担保格式。
6.11 图纸。
第七条 投标文件组成:
7.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b) 投标担保。
c) 授权书。
d) 标价的操作层工程量清单。
e) 投标书附表。
f) 选择方案及附表。
g) 投标邀请书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本须知附录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7.2 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招标文件承包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计划工期的要求,并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投标价
8.1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工程所投合同段的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
8.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总额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情况严重视为废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8.3投标人应根据承包合同通用条款11.6的规定,在工程量清单中写明计日工单价。
8.4 主合同规定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附加税由发包人代扣代交,其税率与主合同相同。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8.5 投标人在报价时可不考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但承包人的财产保险应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8.6 招标人应根据主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临时用地租用费(含拆迁费)和主合同的有关规定,确定一个总额价或者报价原则,由投标人根据具体项目的招标文件规定报出。
8.7 投标人一般不编制暂定金额,如有将由发包人统一确定总额。
8.8 为使各投标人在同一基础上公平竞争,编标统一采用和依据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颁布的《标后预算定额》、《编制办法》及《标后预算管理办法》等标后预算系列制度和相关的成本价资料和数据。
8.9 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1)操作层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总额价不允许调价;
(2)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机会。
调价函中,所报的总额价应分解到具体的支付细目项下,并附有调价后的操作层工程量清单。否则,投标人的调价无效,仍按原清单报价进行评标。
第九条 投标文件有效期
9.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至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第十条 投标担保
10.1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资料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担保数额或比例提交投标担保。
10.2 未提交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而被拒绝。
10.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应在定标后5天内退回,最迟应不超过中标通知书下发后28天。
10.4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退还。
10.5 有下列情况担保将被没收:
a)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b) 投标人不接受其算术性错误而修正总额价的。
c) 中标人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担保的。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的签署
11.1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正本的任何一页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逐页小签或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11.2 投标文件任何一页都不应该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法人章。
11.3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按资料表中写明的份数装订,当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4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在内外层封套上都要加贴封条,上有“正本”、“副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2.2 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1)收件人(招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2)项目 合同段投标文件
(3)在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12.3 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自己的地址、邮编、名称,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将原封退回。
12.4 如果因递交地点未写清楚,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对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 延 期
13.1 招标人可根据特殊情况推迟投标日期,推迟投标文件递送的时间(具体时间应在资料表中写明),同时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
第十四条 开 标
14.1 招标人将按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或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
14.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上级或同级纪检部门为招标的公证与监督部门。
14.3 在开标时间前要求撤回的标书不予开标。
14.4 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完备性。
14.5 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宣读合同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更改投标价,技术性选择方案投标价(如果有应在资料表中写明)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细节,调价函等,一起宣读。
14.6 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提出异议,经纪检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
14.7 投标人如不能派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应事先书面(便函、传真)通知招标人,并认为该投标人已默认开标结果。
第十五条 保 密
15.1 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人员泄露。
15.2 投标人在上述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15.3 发包人或招标人不得将投标人的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十六条 评 标
16.1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
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e.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书应有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法人章。
b、投标书附录、投标担保、授权书、操作层工程量清单、投标书附表、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必须逐页小签。
(3)法人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其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
a.通过资审后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指投标文件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强制性标准(业绩、人员、设备、财务等)。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为无条件式投标担保;
b.投标担保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c.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d.投标担保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有效期加30天;
e.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应持有其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的有效性。
(6)投标人如有劳务分包计划应提交劳务分包计划,主体工程不能分包且分包工作量不应超过投标价的30%;
(7)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8)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6.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1%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16.3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初步评审,完成算术性修正之后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件、技术能力以及投标人以往施工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对合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不得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
(6)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对投标人技术能力和以往履约信誉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
(1)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力资源情况(财务报表及相关资金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财务能力的评价。
(2)对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素质、设备配置情况的可靠性、有效性进行技术能力的评价;
(3)对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以及质量标准、进度与质量、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管理水平的评价;
(4)对投标人近五年完成的类似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以及履约表现进行业绩与信誉的评价。
在对投标人技术能力和履约信誉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问题之一,则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1)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2)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
(3)施工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
16.4 评标方法
各招标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评标办法,并在资料表中指明评标办法的名称及发文号。
第十七条 合同的授予
17.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认为能满足发包人一切利益符合商务、技术要求的合理标价,并报最高领导层或招标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17.2 招标人可以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同时有权宣布投标无效,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作任何解释,同时把投标书退还给投标人。
17.3 中标通知书
(1)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8.1 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并在签订承包合同协议书前,必须向发包人提供一份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和额度应在资料表中写明。
18.2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提供了履约担保情况下应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体时间应在资料表中写明。
18.3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18.4 合同协议书上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盖章)并加盖法人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还应按第三部分规定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8.5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履约担保因此影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选的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九条 纪律监督
19.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时间内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的有关人员出席投标人主办的任何赞助或任何活动。
19.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19.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19.4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监督。
监督机构应为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各工程处(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具体名称和地址,监督电话应在资料表中写明。
第三章 投标书格式
A.投标书格式
省 公路项目 合同段(或 大桥)
投 标 书
致:(招标人全称)
1.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第 合同段(或 大桥)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价,或根据上述招标文件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承包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工作。
2. 第 合同段由K + 至K + ,长约 km,技术标准 级, 路面。有立交 处;大中桥 座,计长 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书后,在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内开工,并在 写明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4. 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
5.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8.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8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担保金,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全称) (盖章)
邮 政编 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 话: (职务、姓名) (签字)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B.投标书附录
说明:1.下表所有数据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由招标人填写,由投标人签署确认;
2.数据栏中,对数据的限额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一卷中的专用条款数据表。
投 标 书 附 录
序号
事 项
合同条款
数 据
1
投标担保金额
─
人民币 万元
2
履约担保金额
5.5
合同价格的10%
3
项目开工(从业主颁布开工令之日算起)
7.1
7.2
开工时间: 工期:
4
分部工程开工(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算起)
7.1
7.2
开工时间: 工期:
5
工序或作业段开工时间及工期
7.1
7.3
开工时间: 工期:
6
拖期损失偿金
7.8
人民币 20000元/天
7
拖期损失偿金限额
7.8
合同价格的15%
8
缺陷责任期
7.10
年
9
中期(月进度)支付证书最低限额
10.5
合同价格的 %
10
保留金的百分比
10.4
月支付额的10%
11
保留金限额
10.4
合同价格的5%
12
支付时间
10.5
中期支付证书开出后 天,最后支付证书开出后42天
C.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作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 包 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姓 名)
(签 字)
年 月 日
D. 投标书附表格式
表1-a拟为承包本合同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
说明:
表1—b: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
单位名称
税务登记证
1、发证机关 2、证书号:
营业执照
1、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证单位:
建立日期
现有职工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行政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名称: 帐号:
下属施工单位简况(个数,专业,年完成工作量等)
表2—a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主要人员表
合同段:
姓 名
(I)指定
(II)备用
资格、经验,及
现任职务简述
1、项目经理
2、项目副经理
3、项目总工程师
4、质检工程师
5、道路工程师
6、桥梁工程师
7、测量工程师
8、地质工程师
9、计划负责人
10、试验工程师
11、财务负责人
12、其他人员
表2—b 主要人员简历表
合同段:
姓 名
年 龄
专业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施工的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表3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合同段:
机械名称
规模型号
额定功率(kw)
厂 牌 及
出厂时间
数 量(台)
新旧程度(%)
或容量(m3)
小计
其 中
吨 位 (t)
拥有
新购
租赁
表4 拟配备本合同工程主要的
材料实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合同段: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模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表5 临时用地计划表
合同段:
用途
面积(m2)
需用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用地位置
菜地
水田
旱地
果园
桩号
左侧
(m)
右侧
(m)
一、临时工程
1、便道
2、便桥
二、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
1、临时住房
2、办公等公用房屋
3、预制场
4、借土场
租赁面积合计
表6 劳务分包计划
分包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 名
营业执照号 码
资质等级证书号码
拟分包的
工程内容
估计分包值(元)
以往做过的类似工程
分包值合计
E、资格预/后审申请表
表一 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申请人全称
主要业务
营业执照
1、编号: 2、营业范围:
税务登记证
1、发证机关: 2、登记书号:
建立日期
现有职工总人数(人)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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