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4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698229 上传时间:2024-05-07 格式:DOC 页数:84 大小:2.6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4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4页
4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4页
4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4页
4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4页
4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Q/CSGQ/CSG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13- - 实施2013- - 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规定I目 次 1总则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职责35管理内容与方法55.1生产项目范围55.2生产项目立项原则及依据65.3技改项目规划管理75.4生产项目可研管理85.5项目计划管理105.6紧急项目管理125.7项目实施管理125.8承包商管理185.9工程结(决)算管理185.10档案资料管理195.11生产项目工作总结195.12项目后评价196附则207附录2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规定

2、1 总则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项目管理工作,明确生产项目管理职责和流程,规范各单位生产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技术改造、大修项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1.2 生产技术改造应体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必须考虑资产投入的回报率。1.3 生产项目管理应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分级管理的原则。1.4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含总部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分子公司(含本部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基层单位。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2.2 国家重点大修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2.3 中国南

3、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规定2.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预算管理办法2.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2.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8 公共信息分类与编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部分)2.9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 生产项目包括生产技改项目和生产经营性项目。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修理项目、试验检验项目、委托运行维护项目和其它材料购置项目。3.2 技术改造:是指为提高设备性能、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设备使用年限、增加生产能力、满足节能环保、节能降耗等要求,采用国内

4、外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对现有设备和设施,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及福利设施进行的改造,达到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目的。技术改造的投资形成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种资本性支出。3.3 生产技改项目:是对公司发输变配电相关设备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生产建筑、工器具、仪器仪表、生产车辆等进行更新、改造、完善而实施的项目。3.4 修理:是指对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进行周期性更换和修理、维护,恢复固定资产的原有形态和生产能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以保证电力生产设备安全、经济、稳定、可靠。3.5 修理项目:是对公司发输变配供电相关设备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及福利设施、生产建筑、生产车辆等固定资产的主

5、要部件进行周期性更换、修理和维护而实施的修理项目。可分为大修和日常维修项目。3.6 大修项目:与公司发输变配供电相关设备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生产建筑、生产车辆等固定资产有直接关系的设备大修和辅助设施大修项目。按专业可分为发电、输电、变电一次、二次(含继保、自动化、通信)、配电、综合等类。3.7 日常维修:与电力生产有直接关系或间接关系的固定资产一般性检修或维护性检修,按专业可分为发电、输电、变电一次、二次(含继保、自动化、通信)、配电、综合等类。3.8 试验检验项目:指对发输变配电生产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定期检验及测量设备、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器具等检验工作发生的费用。3.9 委托运行维护项目:基

6、层单位按照公司和分子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将部分运维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开展的项目。3.10 其它材料购置项目:在生产运行、检修等所耗用的消耗性材料及直接为发输变配供电服务的低值易耗品购置项目,修理项目使用的材料在相应项目中列支,不在材料费中列支。3.11 公司:是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12 分公司:是指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南网研究中心等。3.13 子公司:是指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南网科研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等。3.14 基层单位:是指超高压局、调峰调频发电厂、地市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直属机构(电科院、运检中心等

7、)。3.15 项目建设单位:是指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单位或者机构。一般为公司总部或其直属机构、分子公司或其直属机构、基层单位。3.16 项目实施部门:是指直接负责项目实施的部门或者机构。一般为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分子公司本部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基层单位各生产和职能部门(如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调控中心等)。3.17 A类项目:指公司总部和直属机构所有技改项目;分子公司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备改造或其它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分子公司单个项目费用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3.18 B类项目:是指A类项目以外的项目。3.19 应急项目:是指未列入年度生产项目计

8、划,但因生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隐患、缺陷、事故而急需开展的生产项目,或者根据安全生产需要需尽快开展的专项项目。3.20 新建项目:是指计划年度新立项的项目。3.21 续建项目:是指跨年度实施,且立项年度早于本计划年度的项目。3.22 技改规划项目库:根据电网现状、设备现状及生产需求,形成的技改项目库。3.23 项目储备库:经公司或分子公司设备部可研审查并正式批复形成的项目库。3.24 购置项目:是指项目投资的绝大部分都用来购置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不需要复杂的设计、安装、调试等环节。3.25 生产用车:包括生产特种车辆和生产班组工作车辆,如吊车、高空作业车、带电作业车、发电车

9、、工具车(皮卡车)等,不含小车、SUV(越野车)、商务车、面包车、中巴车。4 职责4.1 公司4.1.1 生产设备管理部(1) 负责公司生产项目的归口管理。(2) 负责制定公司生产项目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3) 负责生产项目的可研审查和批复。(4) 负责审核公司生产技改投资计划。(5) 负责审批和下达年度A类生产经营性项目计划。(6) 负责生产项目招标的专业管理,组织开展公司生产项目的集中招标工作。(7) 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和考核分子公司生产项目管理工作。4.1.2 计划部(1)参与制定技改指导原则,负责审核生产技改投资规划。(2)负责审核、下达公司年度生产技改项目投资(调整)计划。(

10、3)归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审核、下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4.1.3 财务部(1) 负责公司系统生产项目预算和工程财务管理工作。(2)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系统生产项目资金与费用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4.1.4 物资部负责生产项目一级物资采购、供应和品控工作。4.1.5 系统运行部(1) 负责二次系统(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下同)A类生产项目可研审查。(2) 负责编写公司二次系统生产项目技改导则,由设备部统一发布。4.2 分子公司4.2.1 生产设备管理部(1) 负责分、子公司生产项目工作的归口管理。(2) 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生产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3)

11、负责编制、审核本单位生产技改投资计划。(4) 负责制定、审批和下达年度生产经营性项目计划。(5) 组织开展分、子公司层面生产项目的集中招标工作。(6) 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和考核各基层单位生产项目管理工作。4.2.2 计划部(1)配合审核本单位生产技改投资规划。(2)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报送生产技改投资计划。4.2.3 财务部(1) 负责生产项目费用预算和资金的管理工作。(2) 负责指导、监督各单位生产项目资金与费用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4.2.4 物资部(1)负责生产项目二级物资采购及按公司委托进行生产项目一级物资采购。(2)负责汇总上报生产项目一级物资采购信息。4.2.5 系统运行部负责二次

12、系统生产项目可研审查。4.3 基层单位4.3.1 生产设备管理部(1) 负责本单位生产项目工作的归口管理。(2) 负责编制本单位生产项目计划。(3) 配合组织开展生产项目集中招标工作。(4) 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和考核本单位项目实施部门生产项目管理工作。4.3.2 计划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报送生产技改投资计划。4.3.3 财务部(1) 负责生产项目费用预算和资金的管理工作。(2) 负责组织生产技改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参与投资效益分析,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管理。(3) 负责生产项目资金支付,对生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提供生产项目预算资金支付、完成情况等有关的统计分析数据。4.3.4 物资

13、部门(1) 受省公司委托进行生产项目二级物资采购。(2) 负责汇总生产项目物资采购信息。4.3.5 系统运行部负责本单位二次系统生产项目可研审查。4.3.6 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生产项目的申报、实施、后评价等工作。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生产项目范围5.1.1 生产技改项目范围生产技术改造范围包括电厂设备、电网一次设备、厂站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自动控制设备、电网(厂)辅助及附属设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设施、试验及监(检)测装备等改造或更新,以及工器具、生产用车购置,主要包括:a) 对输、变、配电设备(施)、辅助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或更新,促进先进适用技术

14、应用,提高设备(施)运行可靠性。b) 提高电网调度、通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等二次系统设施技术水平及运行可靠性。c) 消除影响电厂综合出力和稳定运行的设备缺陷以及公用系统、水工建筑和生产辅助系统存在的问题,挖掘现有设备潜力。d) 降低线损、水耗、厂(站)用电,提高设备运行经济性。e) 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治理环境污染,满足环保要求。f) 完善运行、检修、试验、检测、监测等生产装备和手段,提高设备检测及运维能力。g) 推广应用电力技术进步成果,提高电网装备水平和智能化水平。h) 依据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措施和预防事故措施。i) 其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5.1.2 生产

15、经营性项目范围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修理项目、试验检验项目、委托运行维护项目和其它材料购置项目。修理项目主要包括电厂设备、电网一次设备、厂站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相关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自动控制设备、电网(厂)辅助及附属设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设施、试验及监(检)测装备等维修,以及工器具、生产用车维修。5.2 生产项目立项原则及依据5.2.1 技改项目立项原则5.2.1.1 技改改造应以提高发电、输电、变电和配电设备安全生产水平为基础,以提高资产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为中心,以提高设备运维能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环境保护为重点,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为依据,有重点

16、、有步骤地进行。5.2.1.2 技术改造资金应主要用在生产上,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技术改造项目,并进行充分的投资经济效益评估,以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a) 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和调控能力;b) 提高电网防灾抗灾能力;c) 提高电网设备供电能力和可靠性;d)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e) 提高设备自动化和电网智能化水平;f) 改善电力生产劳动条件和完善劳动保护措施;g) 提高设备运维工作效率;h) 节能降耗;i) 先进技术及设备推广应用;j) 提升生产工器具装备水平。5.2.2 修理项目立项原则5.2.2.1 修理项目优先安排可能影响电网、设备或人身安全的项目。5.2.2.2 修理项目

17、应不改变资产主体性质。5.2.2.3 要严格区分技改支出和修理支出。对于无法按定义区分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当予以资本化,作为技改项目立项。否则,应予以费用化,作为修理项目立项:a)项目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原值50%以上; b)项目完成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5.2.3 试验检验、委托运行维护项目按公司相关规定,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工作进行立项。5.2.4 其它材料购置项目按生产运行、维修实际需求准进行配置。5.2.5 立项依据5.2.5.1 技改导则、生产项目准入条件作为公司系统各单位生产技改规划、生产项目立

18、项申报和审查依据。5.2.5.2 技改导则、生产项目准入条件由公司设备部制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滚动修编。 5.3 技改项目规划管理5.3.1 技改规划每三年编制一次,每年进行一次修编。5.3.2 技改三年规划于前一年6月份前启动,网公司、省公司编制工作指引,基层单位根据技改导则、生产项目准入条件及工作指引,开展技改规划工作。5.3.3 各分子公司10月份完成技改规划编制,并报网公司审查。5.3.4 生产技改规划应包括如下内容,模板详见附录A生产技改规划(模板)。 a) 电网现状、设备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b) 未来三年技改原则、规模及主要改造内容;c) 技术经济效益分析及节能环保评估;d) 技改总

19、投资估算和分年度资金估算;e) 投资能力、资金筹集能力分析。5.3.5 生产技改规划工作流程见附录B生产技改规划流程。5.3.6 技改规划费用建议列入计划部的规划专题费用,相关要求可按照规划专题管理办法执行。5.4 生产项目可研管理5.4.1 生产项目应全面加强项目可研管理,规范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储备等工作,提高项目计划性和针对性,为项目决策与顺利实施创造条件。5.4.2 为确保生产项目实施目标的统一完整,生产项目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含土建)应作为一个项目,不得将一个独立项目分解为几个项目。5.4.3 下一年度申报生产技改可研项目的总投资按本年总投资的1.21.5倍减去续建项目资金控制。5.

20、4.4 项目可研报告编制5.4.4.1 所申报的生产项目都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书(以下统称“可研报告”)。5.4.4.2 单项投资总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且包含建筑安装费用的生产技改、修理项目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见附录C),其他项目应编制项目申请书(见附录D)。5.4.4.3 生产项目命名应统一、规范,严格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生产项目准入及预算标准执行。对于全站综合改造(含一次、二次)项目,只列一个项目。5.4.4.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应包含依据公司相关标准编制的项目费用估算。5.4.4.5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视项目技术复杂程度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资产运行维护单位

21、编制,项目申请书可由具体组织项目实施的资产运行维护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自行编制。5.4.4.6 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项目申请书应说明立项原因、项目内容、项目投资、项目方案、效益分析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书应满足物资采购招标要求,并附退役设备及处置意见。5.4.4.7 涉及拆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预计拆除设备的名称及其数量、拆除设备预计回收情况、拆除设备的后续利用计划、以及拆除报废设备损失情况,并将拆除(报废)设备造成的损失纳入技术经济评价中相关内容。5.4.4.8 生产项目汇总表格见附录F。5.4.5 项目可研报告审查5.4.5.1 项目可研报

22、告采取分级审批管理,流程见附录E生产技改、大修项目可研管理流程。5.4.5.2 B类项目由分子公司设备部进行审查和批复,并报公司设备部备案;A类项目经分子公司设备部审查后报公司设备部审查。5.4.5.3 每年7月底前,基层单位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8月底前,分子公司设备部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审查工作,并将A类项目报送公司设备部;公司设备部9月底前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审查工作,10月底前正式行文批复。分子公司设备部统一汇总形成年度项目储备库。5.4.5.4 以下技改项目由计划部门审查和批复,按基建程序管理。a)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500kV及以上主变、输电线路增容改造项目和纳入电网发展统筹规划的500

23、kV及以上整站、整变、整线、整间隔改造项目,由公司计划部审查和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b)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220kV及以下主变、输电线路增容改造项目和纳入电网发展统筹规划的220kV及以下整站、整变、整线、整间隔改造项目,由分子公司计划部审查和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5.4.5.5 公司设备部每年随机抽取基层单位B类技改项目进行审查。5.4.5.6 对于进入储备库时间超过2年且未纳入年度计划实施的项目应从项目储备库转出,需要继续作为储备项目的重新履行可研评审等入库程序。5.4.6 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费用管理5.4.6.1 技改项目前期费列支及使用方式a) 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列入项目前期费

24、,项目前期费包括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与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费用,及其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协调费用,主要包括可研编制费、可研评审费等。原则上,需要复杂设计的的技改项目可以安排前期费,简单设计的技改项目和纯购置类项目不安排前期费。b) 技改项目前期费以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以“技改项目前期费”名称单独立项,项目前期费预算额度根据各单位下一年度拟委托编制的可研项目规模(来源于规划)和可研编制费率进行确定。c) 前期费下达后,可采用框架招标或以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进行招标的方式确定可研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列明拟委托的项目清单。d) 前期费用应当年完成结算,可研项目进入编制期后

25、两年度立项计划的,其发生的前期费归入项目成本。可研项目未能进入编制期后两年立项计划的,其发生的前期费转入生产成本。5.4.6.2 修理项目前期费列支及使用方式a) 修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列入项目前期费,项目前期费包括修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与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费用,及其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协调费用,主要包括可研编制费、可研评审费等。原则上,需要复杂设计的的大修项目可以安排前期费,简单设计的大修项目和日常维修项目不安排前期费。b) 修理项目前期费以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以“修理项目前期费”名称单独立项,项目前期费预算额度根据各单位下一年度拟委托编制的可研项目规模(来源于

26、规划)和可研编制费率进行确定。c) 前期费下达后,可采用框架招标或以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进行招标的方式确定可研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列明拟委托的项目清单。d) 前期费用应当年完成结算,可研项目进入下一年度立项计划的,其发生的前期费归入项目成本。可研项目未能进入下一年度立项计划的,其发生的前期费转入生产成本。5.5 项目计划管理5.5.1 年度计划编制5.5.1.1 每年9月底前,公司设备部提出下一年度生产项目专项计划编制纲要,明确计划编制原则、重点及工作要求。5.5.1.2 各单位按照编制要求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和设备状态评价、设备预试工作计划、技术反措及安全性评价等要求,按照轻重缓急原则,

27、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项目编制下一年度的生产项目计划,未正式批复可研的项目,不允许申报年度计划。计划表格模板见附录F生产技改项目计划汇总表和生产经营性项目计划汇总表。5.5.1.3 年度生产技改、修理项目计划应包含紧急项目备用金,项目计划编制和下达时单独列项,备用金的额度一般为年度生产项目投资总额的5%-10%。5.5.2 年度计划审核公司设备部负责公司生产技术改造年度专项计划审核工作。5.5.3 年度计划下达5.5.3.1 生产技改项目5.5.3.2 年度生产技改项目计划下达流程及要求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5.5.3.3 生产经营性项目a)每年1月底前

28、由分子公司根据年度预算初步安排下达本年第一批生产经营性项目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本年度生产费用规模的50%。列入第一批计划的项目原则为急需开展、定期维护等项目。b)日常修理项目分类应严格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生产项目准入及预算标准执行,每一类型维修项目应单独申报,相同类别的日常维修项目可综合打包。c)待各分子公司年度预算确定后,公司、分省公司设备部根据预算对生产项目进行调优,下达年度第二批项目计划。d)生产经营性项目计划管理流程见附录G生产经营性项目计划管理流程。5.5.4 项目计划调整5.5.4.1 生产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后, 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5.5.4.2 发生以下情形,可对相应项目进行调整:a

29、)因电网运行、设备采购等原因造成项目难以按计划实施;b)因电网事故、救灾抢修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实施设备技术改造或维修;c)国家、地方、公司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需要实施或停止相关设备技术改造或维修。5.5.4.3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名称、完成期限(调整为跨年度)等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时,需填报申请并经分子公司设备部同意后,在年中计划或下一年度计划中调整。如项目实施内容、总投资调整或项目取消时,按照管理权限,报分子公司设备部或公司设备部审批。5.5.5 项目计划变更申请表见附录H生产项目变更申请表。5.6 应急、紧急项目管理5.6.1 对于抢险救灾、设备抢修等应急项目,基层单位先口头请示分省公司设

30、备部,填写应急项目申请表(见附录I),履行相关手续后先行实施。属于A类项目范围的应急项目还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设备部备案。5.6.2 对于其他未列入年度生产项目计划,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急需开展的紧急项目,应履行可研程序,经公司或分省公司设备部批复后可先行实施。相关管理流程见附录J紧急生产项目管理流程。5.6.3 应急、紧急项目相关费用从年度紧急项目备用金中列支,技改项目正式计划在年中调整或下一年度计划中下达,修理项目正式计划在年中调整或在年底补充下达。5.7 项目实施管理 生产技改项目的主要实施环节包括实施计划管理、招标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现场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和启动投产

31、管理等。5.7.1 实施计划管理5.7.1.1 项目实施部门在接到项目下达通知后要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推进生产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计划模板见附录K生产项目实施计划表。5.7.1.2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年度项目进度计划,定期检查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必要时进行调整和修改。5.7.1.3 每个生产项目需设置项目负责人,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定期汇报项目进度。5.7.2 招标管理5.7.2.1 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5.7.2.2 生产项目确定承包商方式有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32、和非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等方式,原则上优先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5.7.2.3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若需采取邀请招标形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商的,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和审批,事后将结果报审批部门备案。5.7.2.4 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由依据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管理权限,经审批后可实施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5.7.2.5 生产项目实行两级集中招标。1)公司集中招标范围:a)分公司生产项目施工、勘测、设计

33、、监理及试验检验、委托运行维护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b)各直属机构生产项目施工、勘测、设计、监理单项合同概算价在500万元以上的。2)分、子公司集中招标范围:a)分公司生产项目施工单项合同概算价在3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b)分公司生产项目勘测、设计、监理及试验检验、委托运行维护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c)子公司生产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含)以上的;d)子公司生产项目勘测、设计、监理及试验检验、委托运行维护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元(含)以上的;e)分子公司生产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以下

34、的,可以文件形式委托基层单位招标,或由分子公司集中招标;f)分子公司生产项目勘测、设计、监理及试验检验、委托运行维护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0万以下的,可以文件形式委托基层单位招标,或由分子公司集中招标。5.7.2.6 应急抢修承包商招标a) 已在南方电网公司建立资信档案并且资信评价为合格的承包商,参加应急抢修项目投标可不实行资格预审。b)应急抢修承包商由各分、子公司授权各基层单位实施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基层单位应在每年12月前结合应急抢险工作对下一年度的应急抢修承包商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和候选单位数量根据最近两年发生的应急项目确定,应急抢修承包商服务期限为下一年度全年。c)评标委员会依

35、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招标结果提请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和分、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分、子公司设备部根据审批结果公布应急抢修承包商名录。d)当发生应急抢险后,基层单位直接从应急抢修承包商名录中选择应急抢修承包商,经监察部门审核后即可开展应急抢险工作。e)选取应急承包商原则上按照排名先后顺序选取,但应根据工作量、时限要求、就近原则等因素合理安排。f)应急抢修项目结束后,基层单位应将选取应急承包商的情况(承包商名单、工程量、项目估算等)报分、子公司设备部备案。g)应急抢修项目纳入年度承包商资信评价范畴。5.7.3 合同管理5.7.3.1 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

36、开展生产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执行、变更、解除以及纠纷处理等管理。建设单位在进行生产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公司有相应的标准合同文本的,应将其列为招标文件的主要合同条款。5.7.3.2 安全协议的签订修理技改工程进场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先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责任及违约责任。5.7.3.3 施工合同的签订修理技改工程进场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先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7.4 设计管理5.7.4.1 生产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满足相应的设计深度要求,

37、方案先进,造价合理。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和标准设计的管理。5.7.4.2 以下项目需编制初步设计报告:a)可研报告深度不满足主要设备材料申购或施工招投标需要的项目;b)单项投资200万元及以上并包含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5.7.4.3 对于包含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都应进行施工图设计。5.7.4.4 初步设计应按照可研批复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开展工作,A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由分子公司设备部组织审查或委托基层单位审查,B项目由基层单位设备部组织审查;对于公司总部负责实施的项目,初步设计原则上由公司设备部组织审查和批复,也可根据项目规模或实施要求委托有关部门(单位)组织评审。

38、5.7.4.5 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一般由建设单位设备部组织审查,也可根据项目规模或实施要求委托有关实施部门(单位)组织评查。5.7.4.6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流程见附录L生产项目设计审查流程。5.7.4.7 设计单位按设计合同的质量、进度要求向项目实施部门提交设计文件(包括可编辑电子文件),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或委托监理组织施工图审查,并形成施工图审查意见。5.7.4.8 设计变更任何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必须填写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说明变更原因。项目实施部门应认真审查设计变更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经设计、监理、项目实施部门签字后方可生效。5.7.5 项目监理5.7.5.1 含建筑安装费用的生产项

39、目原则上实行项目监理,可通过捆绑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5.7.5.2 监理单位应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资料移交以及现场协调工作。生产项目监理采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Q/CSG 411001-2011)进行管控。5.7.6 现场实施管理5.7.6.1 各单位需加强对运行设备修理技改工程施工、设备启动、设备检修或维护、倒闸操作、应急处理期间电网、设备、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控制风险,避免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发生。5.7.6.2 凡是对外发包的生产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均需评估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

40、落实相关安全管控作业标准。5.7.6.3 在完成施工方案审批、安全合同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开工申请,填写修理技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场开工。5.7.6.4 施工作业前,实施单位、施工单位需逐级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5.7.6.5 各分子公司需编制生产项目现场监督管理标准,按照相应风险等级,对作业过程进行旁站、到场、动态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5.7.6.6 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督。5.7.7 进度管理5.7.7.1 各单位应加实施设计划管理,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全

41、过程控制,保证工程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5.7.7.2 生产项目进度管理相关要求参照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执行。5.7.8 造价管理5.7.8.1 工程造价文件是指核准或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书、经济评价报表、初步设计批复及审批概算书及批文、施工图审批预算书、设计变更及增减费用批复文件、中标单位报价书、审定的结算书、合同价款调整和费用索赔文件及工程签证等附件。5.7.8.2 初步设计概算应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范围内、施工图预算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工程结算应不超初步设计概算。不需要初步设计的项目可直接编制施工图预算。项目概(预)算审查和批复程序与设计相同。5.7.8.3 凡编制、审

42、核电力工程造价文件的单位(含工程项目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等级证书,公司对电力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行资信管理。5.7.8.4 凡从事电力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审查、审核的人员,必须持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证或电力行业造价从业资格证。所有工程造价文件必须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各级编制、校核、审核人员必须在正式的造价文件上签名并加盖本人工程造价执(从)业资格专用章。5.7.8.5 建设单位实施部门具体负责建设过程中的造价控制,负责工程设计、监理、物资采购、施工等招投标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工作;负责合同的费用审核,监督合同实施,协调处理合同执行中的费用纠纷;负责工程设

43、计变更费用控制。5.7.8.6 任何原因引起的工程概算超估算,必须填写正式的项目变更通知单,依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报批,变更须经批复后方可实施。概算超项目估算少于5%或1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设备部审批;超过5%或10万元的B类项目,由分子公司设备部审批,A类项目由公司设备部审批。审批结果在年中预算调整时统一下达。5.7.8.7 预结算超出概算的,必须说明变更原因,按设计变更流程审批。5.7.8.8 分子公司、建设单位要充分掌控变更发生数量,严格控制变更费用支出,确保工程结算费用控制在批准概(预)算之内。5.7.9 物资管理 5.7.9.1 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制定物资申购计划,并交由物资

44、管理部门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采购。应急抢修项目物资采购流程按公司物资相关要求及制度执行。5.7.9.2 生产项目物资使用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物资履约和品控工作分别按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物资合同签订与执行业务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控管理体系管理办法执行。5.7.9.3 生产项目报废及闲置物资处置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逆向物资管理办法执行。5.7.10 竣工验收及投产5.7.10.1 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公司、分省公司本部负责实施的项目原则上由本公司设备部组织验收

45、,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有关部门(单位)组织验收。基层单位负责实施的项目验收权限由各分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明确,原则上以基层单位自行验收为主。5.7.10.2 项目施工结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验收,再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5.7.10.3 项目施工单位自验收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组织整理以下资料提交项目单位:设备技术资料、安装调试记录、交接试验报告。5.7.10.4 修理技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5.7.10.5 修理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流程详见附录M生产技改、修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流程。5.8 承包商管理5.8.1 生产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承包商建

46、档及资信管理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管理规定,由各级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承包商资信审查及开展资信评价,设备部负责本单位生产项目承包商年度履约情况考核评分,结果汇总至本单位基建部。5.8.2 未列入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建档类别的生产项目承包商由各分、子公司参照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管理流程制定本单位建档及资信管理办法。合格承包商名录及资信评价结果由各分、子公司发布。5.8.3 生产承包商的安全管理5.8.3.1 生产承包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规定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

47、。5.8.3.2 生产承包商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严禁以包代管;严禁“皮包公司”、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严禁未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开工作业、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5.8.3.3 项目开工前,项目实施部门应组织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5.8.3.4 承包商应严格执行开工许可报告程序,未办理开工许可报告的严禁开工。5.8.3.5 所有项目施工活动明确安全组织措施与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安全风险评估情况编制施工方案。5.8.3.6 所有项目都必须逐级进行安全交底。5.8.3.7 项目实施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管理,督促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风险管控。5.9 工程结(决)算管理5.9.1 项目实施部门在生产项目投产后,及时进行生产项目结(决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