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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会签版)2013010915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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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中心 张志革 分管领导 刘卓 审核领导 刘卓 批 准 岳红旗 日 期 2012年 月 日 发文字号 Q/SDYJ.0-Ⅰ-YY.00-018-2012.B 受控文件 发布日期 2012年 月 日 实施日期 2012年 月 日 文件修改记录 修订 次数 版本 修改人 修改部门 批准人 实施日期 0 2010.A 黄玉涛 安质部 岳红旗 2010 年8月10日 1 2012.B 闫浩 安质部 岳红旗 2012年 月 日 目 录 1 编制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定义 1 5 总则 2 6 分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2 6.1 安委会 3 6.2 工会 3 6.3 安委会常设办公室 4 7 中心/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5 7.1 安技中心 5 7.2 客运中心 6 7.3 机电中心 7 7.4 车辆中心 8 7.5 票务中心 9 7.6 资源开发中心安全职责 10 7.7 站务中心 10 7.8 综合中心 11 7.9 党群办公室 11 7.10 财务办公室 12 8 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2 8.1 通用职责 12 8.2 安质部 12 8.3 技术部 13 8.4 人力资源部 14 8.5 车站设备部/通号部/供电部/设备部/工务部/检修一车间/二车间/设备车间 15 8.6 综合技术部 16 8.7 调度部 16 8.8 乘务一部/二部 16 8.9 站务一部/二部 16 8.10 广告部/商业部 17 8.11 后勤部 17 8.12 物资部 17 8.13 保卫部 18 8.14 二号线车场综合管理部 18 8.15 行政综合部 18 8.16 企业管理部 18 8.17 财务部 19 8.18 其他部门 19 9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9 9.1 总经理 19 9.2 副总经理(主管安全) 20 9.3 副总经理(其他) 20 9.4 总工程师 21 9.5 总调度长 21 9.6 工会主席 22 9.7 安技中心主任(中心副职在正职领导下落实安全职责) 22 9.8 其他各中心/办公室主任 23 9.9 部长/车间主任 24 9.10 站长/值班站长 25 9.11 班组长 25 9.12安全员职责 26 9.13 工程技术人员 26 9.1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7 9.15特种作业人员 27 9.16 员工 28 1 编制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各部门和各级人员在运营生产中的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地铁安全运营,特编制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分公司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 (4)《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大) (5)《安全管理规定》(分公司) 4 定义 4.1 运营安全生产工作 指在运营生产过程中,为保障乘客人身安全、员工职业安全健康和行车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特种设备管理等而进行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 4.2 五同时 指企业的生产组织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促进生产管理中的安全与生产的协同和统一。 4.3 三同时 指在审定新建(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改建、扩建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4.4 四不放过 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5 非正常运营状态 指因设备设施故障、人员操作失误等因素导致运营秩序破坏而转入的运营状态。 4.6 紧急运营状态 指因不可抗力或人为破坏等无法控制发生的因素导致运营秩序破坏而转入的运营状态,如地震、火灾、爆炸、大客流等。 4.7 特种设备 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5 总则 5.1 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分公司的运营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按照“网络化、细分化”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5.2 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公司总经理对运营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对运营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它分管领导和各中心/办公室、部/车间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制定和健全覆盖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3 本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分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分为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5.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分公司每名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 分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分公司安委会是分公司运营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安技中心作为安委会常设办公室,负责分公司安全管理的组织、监察及安委会的日常组织工作;工会对分公司运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6.1 安委会 (1)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负责分公司运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决策。 (2)负责组织发布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方针、目标并组织实施。 (3)定期或临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分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资金使用计划的审定,发布分公司安全设施改进计划和危险源控制程序,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分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 (5)委任各中心/办公室主任担任安委会委员,以便在各中心/办公室的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施工事故、行车事故、火灾、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7)负责审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8)组织制订各项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预案,并定期开展相关工作。 (9)负责监督、评估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10)负责审定分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各项体系文件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控制措施,一般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1)组织分公司相关部门参加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项目(含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论证或审核。 6.2 工会 (1)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工会安全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劳动防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在安全生产中充分发生监督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对分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提供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会应当代表员工与分公司交涉,要求分公司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2)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进行监督和验收。 (3)对分公司发生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工会有权要求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向分公司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分公司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5)参加分公司事故/事件及严重危害员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6)对分公司侵犯员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通过职代会和其他形式,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听取和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 (7)组织分公司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体性活动。 (8)参加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9)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6.3 安委会常设办公室 (1)负责安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各中心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3)定期筹备安委会会议,组织各中心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就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组织各中心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安委会的决议,检查考核各中心/办公室安全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 (5)组织对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工作,掌握分公司各类事故情况和数据,定期分析、研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为分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宏观控制提供决策依据。 (6)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分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资格认证等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7)监督分公司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根据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防范措施,提出贯彻意见。 (9)承办分公司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7 中心/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7.1 安技中心 (1)负责归口管理分公司的运营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和检查、督促分公司运营安全工作的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保证分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有效运行。 (2)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负责组织制(修)订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在分公司范围贯彻执行。负责对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的正确性、衔接协调性进行审查。 (3)负责实施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等的安全检查考核,并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动态监督和指导。发现事故隐患(危害)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4)负责编制分公司安全技术工作的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按期完成。督促各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汇总、审查各部门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 (5)监督、检查分公司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情况。 (6)组织分公司有关部门编写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程序文件,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确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实施措施。 (7)负责分公司特种设备归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特种设备的相关标准、规定。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故障维修情况,负责组织建立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档案及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与国家行政或监察、检测等主管部门联系,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叉车等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定、监测以及办证工作。同时对各部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及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8)参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查、试运转和竣工验收工作。 (9)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以上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职业病、行车事故等的调查分析、责任确定及结案处理,建立分公司事故档案,对轻伤以上和未遂事故进行统计、分析,为分公司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10)宣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工作经验,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新入职员工安全教育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11)组织制定分公司年度用于安全技术改进、安全奖励等各项开支所需的资金预算。 (12)对各中心安全装置、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调试等工作,确保完整、灵敏与可靠。 (13)组织和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消防制度及工作规划,落实消防管理网络以及应急响应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演习和消防评价工作。 (14)负责公司危险控制点、有害作业点的划分标准评价确定,实施对关键点的重点监控管理,对岗位点检和巡检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1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2 客运中心 (1)负责本中心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覆盖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对地铁运营服务实现安全、高效的监控、协调、调度指挥管理,在非正常运营、紧急运营状态时,做好各种故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度指挥工作。 (3)负责本中心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4)制订本中心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补充完善。 (5)协助编制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参与和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运营演练。 (6)负责审核运营组织、施工组织工作,对运营组织、施工安全负责。 (7)负责对全线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督、控制和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8)组织本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没有能力整改的要制订落实临时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上报。定期上报本中心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设施改进项目。 (9)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0)严格执行分公司停送电制度。 (11)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宣贯和运行。 (12)负责组织对本中心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7.3 机电中心 (1)负责本中心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覆盖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本中心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3)制订落实本中心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补充完善。 (4)协助编制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参与和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运营演练。 (5)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完好标准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机电设备完好。 (6)制订和执行本中心各设备系统、线路、隧道、建筑物的检修计划和临时抢修工作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设专人监护,按规定进行记录。 (7)负责本中心所辖的地铁设备系统的维修保养以及综合管理工作,保证所辖设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在非正常运营、紧急运营状态时,服从运营调度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做好各类故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本部所辖范围的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检修工艺文件制订和检修、保养工作。 (9)搞好季节性预防、检测,做好电气保护装置的使用。 (10)组织开展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上报本中心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设施改进项目。制订各部、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对所负责范围内的部、班组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对安全隐患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 (11)负责所辖设备、设施的技改工程和设备搬迁、安装、大修工程的施工安全的组织管理和验收工作。 (1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负责所辖电(扶)梯、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会同人力资源部、安技中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和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3)电气设备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和拆除工作。做好所辖变配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接地及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认真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 (14)严格执行分公司停送电制度。 (15)负责本中心各设备系统委外维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6)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好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自身保护能力。 (17)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8)负责组织对本中心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9)负责本中心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宣贯和运行。 7.4 车辆中心 (1)负责本中心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覆盖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本部门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3)负责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营车辆,在非正常运营、紧急运营状态时,服从运营调度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做好各类故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地铁车辆抢险救援工作。 (4)负责本中心所辖的地铁车辆及工艺设备的维修保养以及综合管理工作,保证所辖设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在非正常运营、紧急运营状态时,服从运营调度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做好各类故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本部所辖范围的地铁车辆和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检修工艺文件制订和检修、保养工作。 (6)协助编制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参与和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运营演练,负责车辆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员工技术培训、演练。 (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所辖特种设备和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同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和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组织本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没有能力整改的要制订落实临时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上报。定期上报本部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设施改进项目。 (9)严格执行分公司停送电制度。 (10)负责本中心各设备系统委外维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本中心各设备系统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时,必须保证“三同时”。 (12)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3)负责组织对本中心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4)负责本中心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宣贯和运行。 7.5 票务中心 (1)负责本中心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覆盖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本中心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3)制订本部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补充完善。 (4)协助编制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参与和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运营演练。 (5)负责组织实施地铁票务运作,确保地铁运营收益安全。 (6)负责对票务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督、控制和协调,做好突发票务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解决,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7)组织本部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没有能力整改的要制订落实临时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上报。定期上报本部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设施改进项目。 (8)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9)负责组织对本中心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0)负责本中心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宣贯和运行。 7.6 资源开发中心安全职责 (1)负责本中心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覆盖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本中心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3)负责车站广告设备设施的安全工作。 (4)负责分公司衍生产品的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对本中心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宣贯和运行。 7.7 站务中心 (1)负责中心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覆盖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本中心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3)负责制订科学、规范的地铁站务运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断改进及完善车站作业程序及标准。 (4)协助编制分公司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参与和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运营演练。 (5)负责做好车站公共秩序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保障车站的有效运作。 (6)负责车站消防管理工作,保证车站疏散通道的畅通。 (7)负责电梯等设备的日常巡视工作。 (8)组织本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无法整改的要制订落实临时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上报。定期上报本部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设施改进项目。 (9)在非正常运营、紧急运营状态时,服从运营调度的统一指挥,并按规定程序或授权要求,参加事故救援,做好各种故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时,负责立即向相关部门准确报告、报警,并进行前期处理。 (11)处理突发事故、事件、故障时,车站控制室作为现场指挥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负责组织站内抢险、救灾工作的进行,引导乘客、站务工作人员尽快疏散到安全区域。 (12)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3)负责组织对本中心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4)负责本中心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宣贯和运行。 7.8 综合中心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文件、资料。 (2)负责本中心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3)编制分公司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参与和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运营演练。 (4)负责对车辆段、停车场、车站、主变电所等范围内物业、保安、保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车辆段、停车场除运用组合库和物资库的其他区域的特种设备的维保质量检查工作,做好对维保单位的监管工作。 (6)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7)负责组织公司员工入职、在职、离职的职业健康体检。 (8)负责组织对本中心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9)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宣贯和运行。 7.9 党群办公室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抓好各个时期安全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分公司的对外安全形象宣传工作。 (2)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文件、资料。 (3)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负责本办公室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5)负责组织对本办公室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本办公室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宣贯和运行。 7.10 财务办公室 (1)负责本办公室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覆盖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审核运营分公司的财务计划,确保安全、经济。 (3)负责建立安全资金台账。 (4)负责本办公室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5)负责组织对本办公室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本办公室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宣贯和运行。 8 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8.1 通用职责 (1)负责部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覆盖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选配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从事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部门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4)开展部门内自检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5)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执行并定期组织培训。 (6)严格按《施工检修管理规定》组织施工。 (7)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立即向相关部门准确报告、报警,并按有关规程进行前期处理。 (8)组织/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9)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培训、考核和复审的有关规定。 (10)负责组织对部门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1)负责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宣贯和运行。 8.2 安质部 (1)负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编制与修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编制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分解和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 (3)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管理工作。 (5)负责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的管理,并按期组织拉练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跟踪工作。 (7)负责安全考核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动火作业及密闭空间施工的审批、监察,以及施工计划的审核工作。 (10)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编制与修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1)负责消防标准化工作。 (12)负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3)负责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的监察工作。 (14)负责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检查、隐患整改跟踪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义务消防队管理工作。 (16)负责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17)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标准,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及定期检验工作。 (18)负责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建档工作。 (19)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伤认定和建档工作。 (20)负责客伤事件的调查处理、建档工作。 8.3 技术部 (1)负责贯彻落实分公司技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 (2)负责分公司技术文件标准化工作,并进行宣贯、监督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技术文件编制、评审、发布、实施、修订、作废等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分公司的年度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5)负责工艺纪律监督、考核及技术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6)负责设备重大及惯性故障的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分公司科技项目、技术改造、国产化等科研工作的立项、审批、进度跟踪以及验收等流程的总体管理工作。 (8)负责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9)负责建立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对设备购置、验收、封存、启封、转让、转移、调拨、租赁、借用、更新改造、报废等的管理工作。 (10)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11)协助生产类固定资产年度清产核资工作。 (12)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年检、维护保养、使用监督等管理工作。 (13)负责审核特种设备改造、重大维修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 (14)负责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审核工作。 (15)负责建立健全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制度。 (16)负责组织开展保护区巡查工作,对保护区内违规施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17)参与对保护区内非轨道交通建设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施工过程监督。 (18)负责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工作制度。 (19)负责计量器具的购置审核、验收、调配、维修、封存和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 (20)负责建立计量器具检定标准,开展计量器具的自检及委外检定工作。 (21)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开展巡检工作。 (22)负责开展各部门专兼职计量员培训指导工作。 (23)负责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4)负责技术资料的搜集、归类、标识、保管、使用等管理工作,及技术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25)负责科技图书、期刊杂志的采购审核、保管、借阅等各项管理工作。 (26)负责组织编制新线接管标准,并组织实施。 (27)参与新线工程的合同谈判、设计联络、设备联调、出厂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8.4 人力资源部 (1)负责选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生产工艺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从事安全工作。 (2)保证劳动定额、定员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负责将安全工作表现纳入管理人员、员工的晋级、奖励和劳动竞赛之中,保证安全奖惩的落实。 (4)负责组织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考核的管理工作。新员工未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5)分配员工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女工保护方面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人员素质和身体条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负责对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和因工伤、职业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员工妥善安置,根据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安排适当工作。 (7)负责员工入职、在职、离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8)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入职、转岗、复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8.5 车站设备部/通号部/供电部/设备部/工务部/检修一车间/二车间/设备车间 (1)组织开展设备、生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2)负责改、扩建工程和设备搬迁、安装、大修工程的施工安全的配合工作和相关验收工作。 (3)执行管辖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和检修规程,并不断补充完善。 (4)根据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负责部门管辖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定期培训、考核和复审的有关规定。 (5)严格执行分公司停送电制度和电气操作工作票制度,做好绝缘工器具的检查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供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接地及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认真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 (6)做好管辖设备系统的检修和临时抢修工作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设专人监护,按规定进行记录。 (7)对车站、隧道、线路、地面建筑物和防洪、防汛设施,组织定期和季节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执行施工作业计划及布置施工任务时,提出安全措施和要求并负责贯彻执行。 (8)定期组织对车站、隧道、线路、建筑物的预防性安全检查、鉴定和维修。 (9)维修地下井洞、坑、电缆井洞时,要注意防护有害气体,禁止单人作业,并做好绝缘工器具的日常检查工作。 (10)站内、隧道、线路维修时要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做好相关单位的配合工作和人员、工具的清点工作。 8.6 综合技术部 (1)负责车辆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推进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车辆及车辆检修工艺设备的定修以上修程的维修质量验收管理办法和验收规程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对各车间日常安全生产及生产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督促相关车间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4)负责组织车辆中心安全学习和培训。 (5)组织车辆运营重大故障的处理和调查分析工作; (6)负责组织车辆中心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8.7 调度部 (1)负责正线日常及紧急情况下的行车指挥工作,对正线的行车安全负责。 (2)负责行车、供电及环控的监控,发生突发事件、故障时,负责对外联络和启动相关预案的指令下达工作。 (3)负责对车站、正线列车、车辆段/停车场进行联系和指挥。 8.8 乘务一部/二部 (1)负责电客车驾驶及运营工作。 (2)定期组织本部人员开展乘务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及时发现和反映地铁车辆运用中出现的故障现象,并采取合理措施,力保地铁车辆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运行中遇到突发事件、故障时,负责立即向控制中心及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指示和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处理。 8.9 站务一部/二部 (1)负责不断改进及完善车站作业程序及标准,以保证乘客和员工安全。 (2)负责车站安全工作的日常巡视,及时查改隐患,对没有能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负责电(扶)梯等设备的日常巡视工作。 (4)负责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车站疏散通道的畅通。 (5)非正常运营状态时,车站承担本区域的安全生产任务。 (6)处理突发事件、故障时,车站控制室作为现场指挥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负责组织站内抢险、救灾工作的进行,引导乘客尽快疏散到安全区域。 (7)运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警示、标语等形式,向乘客宣传文明、安全乘车的知识和规定。 (8)针对节假日、重大活动车站出现大客流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客流,疏导乘客,保持畅通,确保安全。 8.10 广告部/商业部 (1)负责广告、商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对合作单位开展的设备设施保洁、保养、维修、施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3)负责对广告、商业设备设施进行巡检等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协调解决。 (4)负责广告媒体的内容审批承办、施工计划的申报、施工协调等工作。 (5)负责商业项目相关方案的申报、审批等工作。 (6)负责新建及改造广告媒体、商业设施的方案审核、施工管理及验收组织等工作。 8.11 后勤部 (1)负责车辆段园区安全工作的日常巡视工作,及时整改隐患,对无法及时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负责车辆段电梯、消防泵房等部位的日常巡视工作。 (3)负责车辆段园区的消防管理工作,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 (4)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立即向相关部门准确报告、报警,并按有关规程进行前期处理。 (5)负责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应急救援等紧急情况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8.12 物资部 (1)购入的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要求。 (2)根据标准和需求,编制分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负责采购、保管和发放。 (3)负责制定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品库的管理工作,并对各部门的危险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负责部门特种设备和机动车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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