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球经销商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签署,并在签署后具有法律约束力。为确保双方权益并顺利开展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本协议。第一条 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术语应理解为:1. 经销商:指与本协议签署方达成经销协议的法人或个人。2. 供应商:指提供产品或服务给经销商的法人或个人。3. 产品:指供应商提供的具体商品或服务。第二条 经销商资格与义务1. 经销商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2. 经销商应善意、真实地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角色,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完整。3. 经销商应遵守当地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承担因其违反而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2、4. 经销商应秉持公序良俗,不得从事有损声誉、不道德或违法的行为。第三条 供应商资格与义务1. 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2. 供应商应善意、真实地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角色,并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真实性。3. 供应商应遵守当地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承担因其违反而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4. 供应商应秉持公序良俗,不得从事有损声誉、不道德或违法的行为。第四条 合作方式和权益1.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方式,并共同努力实现经销业务的发展和利益最大化。2. 经销商应享有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优惠、市场支持和技术支持等权益。3. 供应商应保证经销商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产品供应、经销区域的保护等。第五条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期限将根据双方约定的具体项目而确定。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作废任何对本协议的修订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共同签署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签署日期:供应商: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