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纱摄影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摄影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就婚纱摄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1 摄影机构承诺为新人提供婚纱摄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拍摄婚纱照、提供拍摄场地和摄影设备等。1.2 新人同意按照摄影机构的要求租借或购买合适的婚纱礼服、化妆品等用于拍摄,并按时到达约定拍摄地点。1.3 新人须按照摄影机构的安排合理安排时间,并积极配合摄影师的指导与合作。二、费用支付2.1 摄影机构将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向新人收取相应的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摄费、场地租
2、借费等。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2.2 新人应在拍摄开始前支付相应的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三、知识产权3.1 摄影机构拥有拍摄所得照片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3.2 新人同意摄影机构有权将拍摄照片用于展示、宣传等合法用途,并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摄影机构的知识产权。四、保密条款4.1 摄影机构和新人均应对彼此的商业、经营、技术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4.2 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以任何形式透露或公开。五、违约责任5.1 若摄影机构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拍摄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新人进行相应的赔偿。5.2 若新人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六、协议解除6.1 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经双方协商一致;-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协议履行;- 双方发现本协议存在重大违约行为。七、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事项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摄影机构): 乙方(新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