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大学出版资助基金实施办法模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693754 上传时间:2024-05-0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出版资助基金实施办法模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大学出版资助基金实施办法模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大学出版资助基金实施办法模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xx大学出版资助基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积极鼓励青年教师潜心学术,支持学术原创著作出版,彰显xx学术底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鼓励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研究生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特设立xx大学出版资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相关学术成果的出版提供资金支持。为加强对本基金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基金每年的总额度为200万元,列入学校年度预算。按照择优资助、宁缺勿滥的原则,该年度未用完的资金自动滚存下一年度使用。第二章 基金资助范围 第三条 本基金主要资助对象:(1)未受任何项目经费资助的校内副高级(含)以下职称教师的原创性学术著作;(2)由研究生院组织遴选的人文社会科学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由院系推荐的xx知名已故学人的学术著作;(4)列入学校的重点项目。第三章 基金申请要求第四条 资助对象(1)须在完成全部书稿的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xx大学出版资助基金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已经全部完成的书稿(打印装订)两套;两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非自己学业指导教师)的推荐书。第四章 基金申请受理与审批第五条 本基金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第六条 资助对象(1)人文社科类著作提交文科科研处,理工科和医科类著作提交科技处。其中,凡属博士学位论文的申请提交研究生院。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定,初审合格者,送交2位专家(校内、校外各1名

3、)匿名评审,并将汇总评审结果报基金管理办公室。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第二次评审,通过第二次评审的著作将正式列入出版资助基金资助计划。第七条 资助对象(2)由研究生院遴选并组织学位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冠名“xx博学文库”(每年不超过10个项目)。资助项目名单须报基金管理办公室备案。第八条 资助对象(3)由申请单位向文科科研处(人文社科类)、科技处(理科、医科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书稿,汇总后由基金管理办公室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第九条 资助对象(4)由出版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第十条 每个项目字数不超过30万字,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支付稿酬,系列丛书按1个项目计

4、。其中资助对象(3)须推荐方承担50%的出版费用。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办公室将项目申报结果在一个月内通报申请方。第五章 著作出版及结项第十二条 获准资助项目须凭基金管理办公室通知,在一周内与xx大学出版社签署出版合同。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需要修改的,须在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修改书稿交出版社,逾期取消被资助资格。第十三条 获准资助项目须在扉页或适当位置注明“本书由xx大学出版资助基金资助”字样。第十四条 著作出版后的一个月内,申请者须将样书四本(套)交基金管理办公室备案。第六章 基金管理机构及日常运作第十五条学校成立xx大学出版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基金管委会)。基金管委会成员由校分管领导、校内

5、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工作是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对出版资助的申请进行遴选、协调和审定,并确定资助额度;审核基金预、决算等。第十六条为加强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成立xx大学出版资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简称基金管理办公室),挂靠党委宣传部。其主要工作是受管委会的委托,整合各职能部门所受理的申请材料、组织管委会二次评审,协调、督促、检查所资助成果的执行情况,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拟定基金年度预、决算,管理已出版的著作成果等。第十七条本出版资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第十八条每年安排基金的8%的管理费,单列经费账户,由基金管理办公室管理,主要用于项目评审工作所必需的专家评审费、通讯、交通及日常行政办公费用。第七章 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xx大学出版资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xx年4月30日3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