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财产分割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就婚姻关系终止后配偶财产的分割达成,并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后订立。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对婚姻关系终止后的配偶财产进行公正合理的分割。第二条 配偶财产定义配偶财产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共同产生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权、债权、债务等。第三条 财产分割原则1. 协议各方在诚信、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照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共同意愿,对配偶财产进行分割。2. 分割原则为相互协商一致,并尽量保持合理平等,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保障。第四条 财产分割方式1. 双方应共同制定财产目录清单,详细列明所有
2、配偶财产的名称、数量、估值等相关信息。2. 根据财产目录清单,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或约定的方式进行分割。3. 如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应由独立第三方或相关部门进行仲裁或审判,由其作出公正判决。第五条 分割后财产交割1. 根据分割协议,双方应在协议生效后的指定期限内完成财产分割交割。2. 具体财产交割程序、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六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内容和相关财产分割事宜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2.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进行财产分割过程的保密。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双方如需变更本协议内容,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2. 双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第八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的效力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受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保护。第十一条 协议的解释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附件:1. 财产目录清单2. 变更协议(如有)3. 解除协议(如有)特此协议。日期: 年 月 日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