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人经济组织协议书协议书本协议书为两个自愿缔结的非法人经济组织之间的协议。双方为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双方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维护公序良俗,达到互利互惠的经济合作。第二条 协议内容1. 双方约定通过非法人经济组织进行经济合作。2. 组织目标:本协议旨在推动双方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开展合法经济活动,实现共同发展。3. 组织形式:双方组成非法人经济组织,以实现合作目标。4. 组织权益:非法人经济组织的权益归属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分配。5. 组织经营管理:非法人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并遵守相关法律
2、、行政法规的规定。6. 监督和纠纷处理:双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监督要求,并将任何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第三条 法律遵循1. 双方确保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双方在经济合作过程中,不从事任何涉及非法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走私等。第四条 公序良俗1. 双方约定在经济合作过程中,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干扰对方正常经济活动。2. 双方承诺在经济活动中不从事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第五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双方一致同意,当协议目标达成或双方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作时,本协议终止。3.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未决事务的结算和处理。第六条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盖章即为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并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自愿遵守各项约定。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