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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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减少因突发上访事件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确保教育系统和谐与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群体上访事件是指出现三人以上有组织的上访事件。其中,10人以上的上访事件为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10人以上的集体罢课和50人以上并到市教育局及市级以上单位上访的,为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50人以上的集体罢课和100人以上并到市教育局及市级以上单位上访的,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长春市教育系统所有突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领导组织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徐世杰
信息组组长:赵忠志
维持秩序组组长:侯春玲 刘文信 张富先
接待组组长:邢儒春
后勤保障组组长:姚亚新 冯兆海
2.责任区分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处置群体上访事件的指挥调度;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解决处理方案;负责信息传递系统和处置操作系统;负责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和工作分工;并进行现场调度;负责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等。
信息组职责:
保证及时了解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具体情况,迅速准确向指挥部报告;及时向各职能部门、上访事件发生单位和部门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保证各部门人员在第一时间(市内1小时,外县2小时,榆树市除外)赶赴现场,及时快捷向上级汇报上访事件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
维持秩序组职责:
负责及时与公安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工作;负责现场的秩序维护,避免事态扩大,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接待联络组职责:
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接待,负责疏导上访人员和收集、整理、处置情况,做好劝返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工作人员的用餐、车辆安排等事项,并根据需要协调、落实上访人员的车辆等。
三、可能出现的群体上访情况及处置办法
1.当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时,事涉单位和主管部门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给予来访人合理的解释,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2.当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时,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积极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
3.当群体性上访事件经过现场处置,群众被劝返回原单位后,必须做好上访群众思想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
四、应对措施
1.坚持群体性上访事件专报制度,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无阻。学校及教辅单位发生上访事件,必须及时报告信息组,信息组要迅速报告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指挥部要随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件情况、处理办法和事态进展。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系统内部应急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协同作战,迅速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2.坚持群体性上访事件紧急处理制度。以突发上访事件为令,在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领导指挥系统、信息传递系统、及各应急工作小组同时启动,马上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坚持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理分工负责制度。指挥、接待、联络、维持秩序、后勤保障、信息传递、责任追究、现场督查等各职能部门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并及时沟通情况,做好事态平息工作,防止事件扩大蔓延,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
4.坚持群体性上访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突发事件的情节和责任,追究相关单位和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取消单位、学校当年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指挥不力、玩忽职守、责任不清、人员不到位,导致事态扩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5.坚持群体性上访事件舆论导向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发布权威消息,对事件进行客观报导,对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公开和澄清,表明态度,避免谣言或误传,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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