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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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2. 加强安全教育,定期检查防护设施和危险品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腐、防盗和防放射性污染等工作。
3. 坚持用水、用电安全,使用电炉、高压消毒仪器等时不得离开现场,下班时检查水电,关锁门窗。
4. 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严禁挪用公物,所有物品用毕立即归回原处。
5. 菌种、毒种严禁携出实验室,各种病原材料在废弃前应作无害化处理。
6. 爱护仪器设备,用后做好清洁整理工作;损失器皿和仪器需登记,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处理。仪器设备要定期清点,维持保养,故障仪器及时检修。
7. 使用高值仪器前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初次使用应在有关教师或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
8. 厉行节约,在一切工作中树立节约精神,培养基和各种溶液用多少配多少,可以回收的材料及时回收,节约用电,随手关灯。
9. 领用或购置药品和器材事先列出申请清单,写明用途并报请批准。
10. 每进行一个试验,应事先提出试验设计,列出所学材料及药品清单和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付诸实施。
11. 开放课题的申请先提出计划书,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实验室主任批准后付诸实施。
12. 新进入实验室工作的研究生、进修生和客座人员等须先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训练,熟练实验室工作守则,掌握各种器材的的清洗、消毒等准备工作和各种仪器的保养和使用方法。
13. 实验内所有资料阅读后放回原处,一般不得带出实验室,特殊情况下借阅,应经过批准,并进行登记。
14. 值日人员应履行职责,并督促其他工作人员做好试验后的整理工作。
15. 每周末下午为实验室例会(包括学术汇报,讨论,工作总结和安排)和室内外卫生大扫除。所有人员无故不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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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细则
1. 实验室安全守则
1) 实验室穿工作服,使用有毒有、害或有传染性的药品、放射性材料或生物材料时,注意个人防护并做好事后处理工作。禁止任意扩大污染源及将有害物质污染的材料随意丢弃。禁止带污染的一次性手套四处走动,随意触摸非污染器具、物品。加强安全教育,定期检查防护设施和危险品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腐、防盗和防放射性污染等工作。
2) 安全使用水、电、气;发生停水、停电时,应立即关闭使用的水源和电源。使用电炉、煤气或喷灯等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3) 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就寝或嬉戏,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食物。
4) 外来人员必须在本室人员的参与下才能使用本实验室的仪器。
2. 实验室清洁卫生守则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中应及时清理工作区,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清洁整理工作面。
2) 自觉保持实验室整洁,轮值人员负责检查,督促并做好每天的卫生工作。
3) 每周五进行一次大扫除,全体人员不得借故缺席。
3. 节约守则
1) 节约用电,养成随手关灯、关空调的习惯。
2) 节约用水。自来水、蒸馏水、去离子水、纯水、超纯水应根据要求分等级使用,不得随意高等级实验用水。
3) 节约使用试剂。坚持用多少配多少的原则,药品使用时应根据实验要求按不同等级取用。
4) 禁止公物私用。禁止私自将本实验室的物品或材料(试剂、仪器、制剂或生物材料)提供给非本实验实人员使用。
4. 仪器使用守则
1) 高值仪器分别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调试和保养工作,并对日常使用实行监督。
2) 使用高值仪器必须登记,使用后做好清洁整理工作,有关部件恢复原来位置。
3) 使用高值仪器前需仔细阅读说明书,严格按规程操作,初次使用时应在熟悉该仪器的专人指导下进行。
4) 仪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关机,报告该仪器的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严禁私自动手检修。
5. 试剂使用守则
1) 实际应根据其物理化学特性和瓶签要求分别保存于不同条件下。标签若有松动应及时贴好。
2) 防止因取用和保存不当使试剂失败、变质、污染。每一试剂使用一干净药勺,试剂取用后,立即拧紧瓶盖,放回原条件下保存。
3) 使用贵重药品或剧毒药品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取用是必须详细登记。
6. 生物材料守则
1) 严禁将本室保存和研制的生物材料(菌种、毒株、细胞株、单抗、质粒、基因片段和重组体等)携出实验室或私赠他人。
2) 工作人员调离或研究生完成课题离开本实验室时,必须办理所使用、研制或保管的生物材料的交接手续,如在新单位使用这些生物材料需得到本实验室的书面许可。
3) 所有生物材料都应在专用登记本上按规定项目详细登记,包括编号、名称、来源、性质、特点、数量、滴度、取用人保存起始日期、取用日期等。
4) 生物材料根据其性质分类保存,对于价值很高的生物材料应采用重复保存方法。
7. 无菌室工作守则
1) 无菌室专用的无菌器材和药品,不得携出作他用。
2) 进入无菌室必须换专用的工作服和鞋,试验中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消毒。
3) 严格控制细胞之间或微生物之间的交叉污染,容易发生交叉污染的病原体不能在同一超净台内处理。
8. 实验记录守则
1) 实验记录是科研的原始记录,属于永久保存档案,需用碳素墨水钢笔或不褪色圆珠笔书写在规定的记录纸上,要求字迹端正,详细客观。
2) 每次试验必须注明年、月、日,详细记录材料和方法,如实描述试验设计和观察的结果,必要时进行简单归纳,分析和说明。
3) 实验记录应与实验同步,不应做回忆性记录。
4) 实验室记录的知识产权归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应注意保密。当人员流动离开本实验室时,实验记录原件应送交归档。
9. 文献资料节约复印守则
1) 实验室所有的图书、期刊、资料等阅读后必须放回原处,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借阅需经批准并登记。
2) 出席专业会议所得资料是实验室财产,应交实验室登记保存。
3) 借阅实验室以往的原始记录需经实验室批准并办理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10. 实验人员管理守则
1) 所有希望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领人进入本室做实验。
2)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实习生、客座人员、交流人员、临时工)都必须首先学习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本市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验。
3) 客座人员,交流人员进入本实验室必须写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缴纳应付费用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4) 实验室内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好器械、制剂、试剂、生物材料、文献材料等的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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