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监理协议甲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全称/个人名称)乙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全称/个人名称)鉴于甲方计划在(具体工程地点)进行工程施工,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乙双方根据民法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监理范围和内容1.1 乙方作为本工程的独立第三方监理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施工监理事项,对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及存在的问题。1.2 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属行业的行为准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从事与工程施工监理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第二条 权责义务及合同约定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工程施工的
2、相关资料、项目计划及工程图纸等;(2)按照乙方的监理意见进行调整并及时完成纠正措施;(3)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监理费用。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2)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展报告、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3)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及时向甲方发出通知;(4)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与工程施工监理事宜相关的机密信息;(5)在工程施工完工后,签发相关的工程验收文件。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与工程施工监理事宜相关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透露。3.2 乙方不得利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获取的信息谋求不正当利益,如发现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利益牟取,请立即向甲方报告。第四条 争议处理4.1 凡因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修改5.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5.2 双方如对协议内容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对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正式签字部分,一方为甲方,一方为乙方,需分别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