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公司设立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称为协议方)自愿达成,旨在规范香港公司设立事项。为确保协议方的合法权益和合作共赢,协议方均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合法地表达各自意愿,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尊重公序良俗。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协议方设立香港公司的具体程序和相关法律义务,确保全面合规、合法经营。二、协议内容1. 香港公司设立程序:协议方应按照香港公司设立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公司条例等程序和要求,完成香港公司注册手续。2. 公司资本和股权分配:协议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确立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和股权结构,明确各方的投资比例、权利与义务。3. 公司经营管理:协议方应
2、明确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决策机制、财务管理、日常运营等事项,并就相关重大事项制定决策程序。4. 盈利与风险分配:协议方应就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获得的盈利分配机制和风险承担事项达成共识。5. 保密义务:协议方应就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接触到的商业机密、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等保密内容,负有保密义务。6. 纠纷解决方式:协议方一致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协议方同意依据相关法律和仲裁机构的规定解决争议。三、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协议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2. 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向其他协议方书面通知,并经过协商达成一致。3. 本协议终止后,协议方仍应履行终止前所负有的义务和责任。四、其他条款1.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经过协议方书面达成一致。3.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方应当确保本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并表达各自真实的意愿,自愿达成该协议。协议方均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方:甲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字:乙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字:丙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