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第二章 财务机构第三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第四条 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 第三章 财务人员 第五条 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
2、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计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对帐。第六条 各级领导必须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第七条 财务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八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情况,准
3、确核算数据,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 第四章 会计核算原则第十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项。 第十一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的文字记录均用中文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三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十四
4、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视经营需要,按计划购置,不得盲目购置,部门在购入固定资产前应填写“财产物品申购单”,按规定的程序核准后,据以办理购置手续。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确定的公允价值计价。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第六章 资金管理第十八条 公司应定期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以便及早发现资金不足数量,采取积极对策,确保资金运转流畅。 第十九条 公司负债与总资产的比例应尽量接近同行业平均水平,以使公司的风险与收益尽量达到最佳组合。 第二十条 银
5、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一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公司财务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帐项,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票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由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或其授权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对金融机构提供书面或口头信息,限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 第二十四条 资金调度人员应及时了解公司资金状况,以
6、适应经常变动的经营环境及融资环境。 第二十五条 公司大额度资金支出,在付款之前,应先经资金管理人员审核,以了解是否列入资金计划安排,若未列入,视资金之缓急,可要求予以暂缓付款,并将延期付款理由及预计付款日期通知用款部门。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资金,按工程预算实施监控,并按工程进度及相关合同、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支付时应由项目负责人申请,主管经理在预算核定的范围内签批,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资金一律不得外借。 第二十八条 现金出纳与现金记帐必须职务分离。 第二十九条 每日及时记录现金收入,现金收入记录要严格实行内部复核。 第三十条 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并与帐面余额核对。 第三十一条 定期取得
7、银行对帐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三十二条 现金日记帐与总帐的登记职责分开。第七章 办公用品的控制第三十三条 办公用品采购要经过适当的审查批准。第三十四条 办公用品的计算过程和会计处理要正确无误,计价方法要一贯执行,实行内部核查制度。 第三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须经适当的批准,手续齐全。 第八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三十六条 成本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费用是指公司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人工成本应控制在公司整体毛利的30之内,具体方案由人事部制定。 第三十七司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
8、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公司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期间费用应当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分项目列示。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被没收的财产;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条 公司拟订成本管理和核算办法,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根据核定的利润指标,编制公司成本、费用预算。按期编制成本报表,核算商品明细,购销成本,正确归集,划分成本界限。 第四十一条 按期进行成本费用分析和考核的执行
9、情况及升降原因,预测成本发展趋势,提供有关成本费用资料,做好各部门考核工作。第四十二条 公司对各部门每年初下达生产经营计划,年终按计划完成情况考核。 。第四十三条 采用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适当的费用分配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适当的成本核算流程和帐务处理流程。第九章 税金核算第四十四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及时足额纳税。第四十五条 进行税金核算,正确计算增值税发票金额,严格发票的控制管理,并按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对所得税的计算和调整,应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 公司应妥善管理发票、税务报表及印花税票。 第十章 收入及利润核算第四十七条 收入是指公司在
10、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代第三方或者客户收取的款项。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他人使用公司资产收入确认原则为他人使用公司资产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第四十九条 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第五十条 公司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
11、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 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第五十一条 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 提取法定公益金;4、 向股东分配股利; 第五十二条 利润分配按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规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分配利润。第五十三条 会计主管应审查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分析利润增减原因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并向董事会提供上述资料及建议。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五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12、总结性书面文件,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第五十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向投资者、债权人、有关的政府部门以及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 公司总结、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置总帐帐户,定期检查明细科目余额与总帐帐户余额是否相符。第十二章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第五十八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五十九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13、,至少保存十五年,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保存十五年,部分档案资料保存二十五年和永久保存。 第六十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销毁时,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批准后销毁。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第十三章 会计交接制度第六十一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第六十二条 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固定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
14、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六十三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并写出书面交接材料。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日期、职务,要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一式三份。 第六十四条 接替人员继续使用移交的帐本,不得重立新帐。 第六十五条 出纳员工作变动,必须写书面移交材料,未了事项交接清楚,由监交人签字盖章。第十四章 投资风险的控制第六十六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必须将方案报经董事会审议,并应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评估。对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第六十七条 方案具
15、体实施时,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具体落实。 第六十八条 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与授权、执行和保管等方面应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详尽的会计核算制度,按每种证券分别设立明细帐,详细记录相关资料;核算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期末进行成本与市价孰低比较, 并正确记录投资跌价准备。 第六十九条 投资披露应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第十五章 筹资活动的控制第七十条 借款及利息支付、发行股票及股利支付都必须经过适当的授权审批,严格履行程序。 第七十一条 借款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要登记入帐。 第七十二条 借款均为公司承担的债务,所有者权益代表所有者的法定求偿权。 第七十三条 借款和所有者权益的期末余额确保属实。 第十六章
16、资产减值准备的控制第七十四条 公司应按照本制度提取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第七十五条 坏帐准备的计提:1、公司的应收款项采用备抵法于期末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关联方往来不计提坏帐准备),具体提取比例为: 1年内 0.6% 12 年 3% 23 年 8% 34 年 13% 45 年 20% 5年以上 100% 2、坏帐确认标准:公司对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 3、确认并已转销的坏帐损失,如果以后年度又收回的,应及时借记应收款项,贷记坏帐准备,再通过应收款项收回现金。 4、年度末,根据坏帐准备科目余额
17、与年末应收款项余额按比例计提坏帐准备额差异,调整坏帐准备余额,借记或贷记管理费用。 5、当年发生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计划进行重组的应收款项、逾期但无证据足以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提取坏帐准备。 第十七章:附则第七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第七十七条 本制度2012年6 月5 日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于2012年6 月 6 日起执行。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
18、: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