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成果转让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1. 甲方拥有特定的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发明、软件开发、文献研究等(以下简称“科研成果”);2. 乙方对科研成果表示出转让意愿,并且具备相应的技术、经验、资金、设备等用于开发、生产或经营利用该科研成果的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科研成果的范围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科研成果完全、永久、排他性地转让给乙方:(
2、详细描述科研成果的具体内容和范围)第二条 转让的方式1. 甲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立即将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完整信息和资料提供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技术文件、试验数据、研究报告等;2. 乙方应当根据第一条所述的科研成果范围,全面了解科研成果的性质、应用领域、技术特点等,并承诺按照科研成果的规定进行开发、利用、推广;3. 转让方式可通过签订相关合同、专利权转移登记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三条 转让的权利义务1. 甲方保证对科研成果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并不存在任何侵权、纠纷等情况;2. 乙方应对科研成果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公开、披露或使用该科研成果;3.
3、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协议中的各项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转让的费用及方式1. 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2. 转让费用的支付方式可通过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方式进行,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转让费用,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2. 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六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