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成果转化协议书协议书编号: 编号一、协议书的背景1. 行为人(以下简称“甲方”)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拥有相关科研成果的机构/个人。2. 行为人(以下简称“乙方”)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有意向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出的机构/个人。二、协议的目的1. 甲方拟将其所拥有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出,实现科研成果的经济价值。2. 乙方有意愿与甲方合作,共同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并共享相关产出。三、协议的内容1.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科研成果真实有效,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科研成果予以保密,并不得将相关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2. 甲方同意将其所提供的
2、科研成果进行定级分类,并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文献、技术方案等。3. 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享有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科研成果的权利,并有权对其进行改进、开发、推广和销售等活动。4. 双方约定转化效益的分配方式(例如收入、利润或知识产权份额等),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5.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关的知识产权使用费或技术转让费等,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6. 双方在实施本协议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不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7. 协议的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相关法规。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
3、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在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有合作需求,可协商续签或更新协议。2. 协议终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 a)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作; b) 协议有效期届满且未续签; c) 一方违约,且经对方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予以补救。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2. 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正文相同的法律效力。3. 本协议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提起诉讼。六、协议书的签署甲方(签字):甲方名称/个人签名乙方(签字):乙方名称/个人签名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