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属产品生产协议书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 地址:(甲方的地址)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另一方) 地址:(乙方的地址)鉴于:甲方拟与乙方合作,共同生产附属产品,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共同生产附属产品,具体产品规格和要求详见附表一。1.2 双方应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完成产品的生产、包装、存储和交货等工作。第二条 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2.1 双方应确保附属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2 双方应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对产品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和监管。第三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3.1 附属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
2、定并写入附表二。3.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产品款项,具体支付方式详见附表三。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对协议中涉及的商业机密、产品技术、生产工艺等信息应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4.2 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信息进行非法竞争。第五条 知识产权5.1 附属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5.2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任何新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对方受到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受损方的损失。6.2 若一方违约,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7.2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如未提前通知终止协议,双方可自动延长协议有效期。7.3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天数)书面通知对方。第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若双方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正本共(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及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及单位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