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备部件采购合同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_
4.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安全标准执行,同时符合乙方配套设备的运行要求。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第二条 运输:甲方送货至乙方安装现场,并承担相应运输及保险费用。采用防潮、防晒、抗震、防灰尘包装;外包装标识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交付: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全部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检验: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质保期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方法:乙方自行检验或委托乙方所在地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作为最终检验依据。
检验合格的标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及要求执行。
第六条 产品不合要求的处理措施:经检验,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要求的,甲方负责退货、修理、更换,费用由甲方负担,可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七条 货款支付:电汇结算,乙方凭甲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17%)专用发票,于全部货到验收后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出现后一周内付清。
第八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一年,自设备或配件安装使用之日起计算。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质保期内的维修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质保期外的维修由甲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责。
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3%计算。
2、乙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甲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
3、甲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产地、质量、性能指标、配置与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装调试不合格的,乙方有权拒收或拒绝在验收/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圆满的解决,原则上须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决的应及时与乙方友好协商并须得到乙方的认同。
4、甲方对所供产品存在的问题不能如期解决,应给予换货或退货。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补偿。
5、甲方过期或不能交付(过期达15天即视为不能交付)本合同所订产品的,甲方须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经双方协商不能交付的,甲方除偿付过期违约金外,还要按合同法相关条例解决。
6、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正常使用。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使用所需的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事项须事前向乙方说明。因未说明而造成本合同的产品不能安装调试、正常使用,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须保证该设备配套的完整,货到既能正常安装调试使用,如发生因缺少附备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甲方须负全部责任,应完全给予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承担。
7、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第十条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单据:甲方应于送货同时提交以下单据:提货单、发票、使用说明书、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其他单据。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友好协商,经协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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