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欠款协议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欠乙方人民币 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一处房产。(面积: 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甲方欠乙方款总额人民币 元。第三条 抵押房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第五条 任何一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欠款人未依约归还款,房屋即作为余下欠款数额的价格抵押,房屋无条件归乙方所有。第六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欠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协议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年 月 日【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