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护车使用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就使用救护车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甲方(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乙方、丙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合作就救护车使用事宜达成协议;2. 双方决定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就救护车使用进行合作;3. 双方保证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共同维护社会秩序。鉴于以上约定,各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达成协议:第一条 使用条件1. 甲方作为救护车的提供方,将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救护车,并保证救护车处于良好工
2、作状态;2. 乙方或丙方作为救护车的使用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确保能够按照法律规定使用救护车;3. 甲方、乙方或丙方在救护车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救护车使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确保行为合法合规。第二条 责任与义务1. 甲方对救护车的使用状况负有监督责任,确保救护车的正常运行;2. 乙方或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使用救护车,并对救护车进行妥善保管;3. 使用救护车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或责任,由救护车使用方承担;4. 双方应互相尊重,秉持善意合作的原则,共同维护救护车的正常使用和公共秩序。第三条 保密条款1. 甲方、乙方或丙方应妥善保管救护车使用过程中的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不得
3、泄露给第三方;2. 双方须确保救护车使用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信息的泄露和不当使用。第四条 协议终止1.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内容的情况,均可解除协议;2. 终止协议时,双方应协商处理后续事宜,并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补偿。第五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应适用中国法律;2. 若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仅适用于救护车的使用事宜,不涉及其他无关事项;2.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丙方(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