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书发包方: (甲方)承包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叠翠苑6#楼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依据叠翠苑6#楼项目中标合同第 条“本合同如有补充和变更以补充和变更协议为准”的约定订立本变更补充协议。除本协议书外其余合同、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书为准(对本协议另外签订的补充协议除外)。一、 工程建设地址:嵩县城关镇西关村二、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叠翠苑6#楼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暂定为26518(含地下室面积)机构类型:框剪结构,地上二十四层,地下一层为地下室三、 工程承建范围:1. 施工内容:施工图纸所含
2、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弱电埋管)、消防等全部工作。2. 施工范围:上下水、电至外墙散水外一米。四、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 本工程建安工程造价采用单位面积包干价,即1290元/(此价格含文明施工增加费、二次运输费和其它取费及税金,不含社保金,社保金由甲方交纳)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34208220元。2. 本工程建筑面积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国标GB/T50353-2005为准.3. 本工程预算材料价格因甲方预算价与市场存在差距,甲方应按市场价补足差价。4. 本工程建安造价为包干价,在施工期间如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主、辅材以签约当月洛阳市嵩县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为准,超
3、过5%可以调整。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增减即现场签证按08定额以实结算,人工费调整按53元/工日。6. 单位面积建安造价中不含以下项目:6.1 住户内的厨、卫、卧室的木门;6.2 电梯及电梯安装、调试;6.3 弱电调试及中央空调的安装调试;6.4 煤气及煤气安装、调试;6.5 卫生洁具;6.6 景观照明;6.7 以上各项乙方应负责工程前期的一些辅助工程及暗配管(包括 穿铁丝、线盒、钢套管、预留洞)等。7. 基中部分主辅材料的要求如下;7.1 钢材:安钢、邯钢及济钢大中型企业产品;7.2 水泥:大厂旋窑水泥;7.3 防盗门:盼盼或是星高及同档次的防火防盗门;7.4 电料管材:管材、电线、
4、开关、插座等用大厂符合国家标准产品(乙方提供品牌甲方、监理现场认定后方可使用);7.5 门窗规格按图纸要求,质量按国标,塑钢材料采用金鹏、中财、海螺等同档次品牌,五金配件及不能低于新乡三力牌标准选择使用并且按图施工;7.6 以上主辅材料和其实材料,必须三证齐全,进场使用前由甲方认定、乙方和监理方共同考察认可并经检验复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五、 双方约定:1. 乙方应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若因乙方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造成的民工堵门、上访等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因甲方原因造成意外,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2. 该工程乙方不得转包。如甲方发现乙方
5、私自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六、 施工准备: 施工用水、电装表计量,表由甲方安装乙方按所装计量表直接向甲方缴费。如乙方未及时缴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七、 工程工期:1、 本工程开工日期(按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为2011年5月10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即交钥匙)的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工期为750天。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不可预见因素外,竣工日期为有效日期。工期顺延需甲方、监理方文字确认后方可生效。2、 若因四方原因所造成停工,四方应赔偿乙方施工现场的损失以及所交工程保证金的利息。3、 工期奖罚办法:每提延一天,甲
6、方按0.15万元/天为奖惩支付,累计提延一个月甲方按照0.3万元/天作为奖惩支付。八、 双方附加条件及责任;1. 甲方应保证工程正常开式和工程施工,本协议双方签字后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保管,本协议签字起10日内,甲方保证乙方进场施工。2. 工程开工后:a、乙方不得停工,四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四方应补给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b、甲方如遇资金问题不能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未结部分按甲方向乙方借款处理,由甲方支付该款的20%计算。九、 工程款支付:乙方应垫资至一层封顶,甲方应在一星期内付给乙方总造价的20%,以后每六层为壹个节点,每个节点付总造价的10%,最后一次主休封顶付造价的20%,主体封顶后付至总造价的
7、70%。砌体完工粉刷工进场再付总造价的20%,全部完工达到交工条件付至总造价的97%,留3%质保金按国家标准执行壹年到期退还乙方。十、工程质量标准:1.争取创市优质结构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2.竣工验收,若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直至达到工程合格。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及争创市安全文明工地,严格按照颁布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杜绝死亡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二、资质等级:本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四、本协
8、议一式捌分,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各持肆份。发包人: 承包人: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 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8号19楼,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2014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
9、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 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一次性交清方可进场。四、 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管理费、清洁工工资、花草养护费等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五、 办公场所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甲方办公场所及其全部设施、 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详见公物登记表)2、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设施设备现状,如需装修和改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3、 在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甲方办公场地进行黄、赌、毒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4、
10、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肇事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 租赁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优先,如甲方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均不得随意损坏甲方设施设备。六、办公场所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2、租赁期满后,上述办公场所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七、其他条款1、上述办公场所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视为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给予赔偿。3、租赁和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
11、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
12、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