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露天广告牌租赁协议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联系地址:甲方联系地址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联系地址:乙方联系地址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露天广告牌租赁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第二条:租赁物及位置1. 甲方将其拥有和管理的位于广告牌位置的露天广告牌(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2. 甲方将确保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持完好状态,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维护和保养。第三条: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为起
2、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赁期限。2. 双方可协商续租事宜,并在租赁期满前提前指定天数书面通知对方。3. 在租赁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协议。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为每月租金金额,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准时支付租金。2. 租金支付方式:支付方式。第五条:广告内容及设计1.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等。2. 乙方应提供广告内容和设计方案于指定日期之前,并经过甲方审核并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和展示。第六条:广告牌维护和保险责任1. 甲方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广告牌的正常运行和外观完好。2. 乙方应
3、负责广告牌的正常使用,并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损坏等责任。3. 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免受第三方的侵害,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应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4. 双方可商议是否购买相关保险,若购买保险,费用由哪一方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未履行或者未按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对于违约方需支付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向违约方追偿所有费用和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书面确认并附加到本协议上,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3. 本协议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名):_乙方(签名):_签署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