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支付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在(地点)签署:甲方:(支付发起方名称/个人姓名)地址:(甲方地址)乙方:(支付受理方名称/个人姓名)地址:(乙方地址)鉴于:1. 甲方作为电子支付发起方,希望通过与乙方建立合作关系,使用电子支付服务;2. 乙方作为电子支付受理方,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经验,能够提供稳定的电子支付服务;3. 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依法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遵循公序良俗;4. 双方希望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基于以上各方的意图,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双方在电子支付领域的合作关系,确保支付交易
2、的安全、顺利进行,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定义1. 电子支付:指以电子方式进行的货币支付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形式。2. 支付发起方:指发起电子支付请求的一方,即甲方。3. 支付受理方:指承担电子支付服务的一方,即乙方。第三条 服务内容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交易受理、资金结算等。2. 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支付信息和资金。第四条 费用与结算1. 乙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可能会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 双方约定以电子形式进行结算,结算周期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双方承诺对本协议及相关商业秘密予
3、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除非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2. 双方亦应确保自身内部员工、代理商等遵守保密义务。第六条 服务质量保证1. 乙方承诺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应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规定。2.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应遵循相应的操作规范,确保支付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第七条 知识产权保护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共同创造的相关技术和信息,应由双方共享和保护。2. 乙方在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中使用的软件、系统和技术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复制、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第八条 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本条款不影响双方依法享有的追究违约责任和索取赔偿的权利。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天/月/年)。2. 本协议期满前,若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可协商续签或修订协议,补充细化合作内容。3.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在终止前已经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 其他1.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及解释,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2.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