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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665212 上传时间:2024-05-0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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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字 罪犯_性别_,年龄_,民族_,住址_,因_罪,被_人民法院于_年_月_日以_ _号刑事判决书判处_,于_年_月_日由我所执行,现已执行_. 该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立功)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_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_予以_,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_人民法院 (执行机关印) 年 月 日 附:罪犯_档案共_卷_页 本建议书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法院。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1文书的含义及作用 在股份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的申报材料中,律师所做的最重要的一项便是法律意见书。它

2、是必须由证券律师制作的,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拟上市企业从改制重组、股票公开发行(包括配股)和上市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并对其合法性作出书面结论。对于股份公司上市来说,律师的法律意见书是必备材料之一,而且要存中国证监会备案。该法律意见书是必须由经司法部和证监会审批许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所制作的;而且对该法意见书,所制作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根据证券法第202条的规定,为证券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主

3、管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律师而言,其承担责任或风险的根据便是法律意见书,所以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时一定要慎重。 2文书制作的要点 详见格式。 (二)格式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六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修订)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含配股,下同),其所聘请的律师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法律意见书是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4、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文件之一。 三、律师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的合法性及对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律师应当对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事实和材料进行核查和验证。若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不仅表述结论性意见,而且应当说明上述结论性意见的依据。 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本准则规定。本准则的某些具体规定确实不适用的,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内容与格式作出适当修改,但应当说明修改的原因及理由。 七、本准则未明确要求,但对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

5、律问题,律师应当发表法律意见。 八、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不应使用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或者律师已经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九、律师可以要求发行人或相关当事人就特定事宜作出书面说明、确认或承诺;但无论有无书面说明、确认或承诺,律师仍受勤勉尽责义务的约束,不得出具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法律意见。 十、为了维护法律意见书的严肃性,律师应当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正式上报时,方可签署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上报后,不得对该文本进行任何修改。如需要作出补充、说明或更正,应另行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报送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应当是经两名以上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正式文本。 十一、发行申报材料上报后,如有任何修改,发行人必须立即通知律师。上述修改对法律意见有影响的,律师应当就该项修改的内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诉人:_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_ 上诉人因_一案,不服_人民法院_年_月_日( )字第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 事实和理由:_ 此致 _人民法院 上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_份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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