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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356-2019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营服务规范(安徽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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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01 A 0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3562019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营服务规范 Standard of operational services for government procurement online mall 文稿版次选择 2019 - 07 - 01 发布 2019 - 08 - 01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3356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合肥市蜀山区财政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北京阳光公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标准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胡宏同、王保智、汪路、阚卫海、温永忠、黄洋洋、张明治、胡浠冰、韦姗姗、董士权、程晓东、徐明、刘东海、饶青山、葛晓滨、李旸、胡先锋。 DB34/T 33562019 1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营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网上商城”)的术语和定义、网上商城建设与运营的基本原则、网上商城参与主体要求、网上商城服务总体流程、商城运营服务要求、网上商城技术对接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建设和运营

3、业务活动, 可作为对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规范与管理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647 电子政务术语 SB/T 10519 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DB34/T 1744 (所有部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标准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GB/T 25647、DB34/T 1744 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Government procurement online mall 为使政府采购更加公

4、开、高效,引入大型电商参与协议供货商、厂商间的竞争,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化交易平台。 3.2 心愿单 Wish list 采购人拟采购的商品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已有商品不能满足时, 在符合政策要求下, 采购人通过网上商城填写心愿单采购需求,经集采机构批准,网上商城入围供应商响应报价,供采购人选择确定后供应商将该商品上架采购。 3.3 商品池 Commodity pool 电商通过标准接口推送到网上商城的商品和协议供货商手工录入商品汇集的总称。 DB34/T 33562019 2 3.4 网上商城价格监测 Online mall price monitorin

5、g 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处理技术,采集多种形式公开的商品信息,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同型号、相似的商品提供价格参照,以保证网上商城商品价格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要求,真实可信。 3.5 强制采购 Compulsory procurement 作为政府采购的政策性要求,对部分节能、环保标识的商品要求采购人必须采购或优先采购。 3.6 交易快照 Trading snapshot 鉴于网上商城价格变化较频繁,为方便监管,对网上商城成功交易的项目进行电子见证,生成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见证报告,展示成交那一刻网上商城的商品价格情况,或者成交时各供应商的报价情况。与此同时,相关联的商品信息也将存储下来,形成快照,以便查

6、询。 4 网上商城建设与运营的基本原则 除应符合 SB/T 10519 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如下原则: a) 标准统一: 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架构设计、 模块分布和流程管理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化程序进行,在考虑不同区域差异的情况下,提升网上商城普遍适用性和交互效率; b) 互联互通: 应是开放性的资源和信息共享平台, 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能够实现平台内部和跨平台的数据共享和资源交换; c) 公开透明: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的信息记录、保存和可追溯,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满足政府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d) 安全高效:在确保平台运营安全性与稳定性的基础上,简化平台运作流程,提升运营效率。 5 网上商城参与

7、主体要求 5.1 网上商城参与主体 包括平台建设运维方、电商/供应商、采购人、集采机构、支付服务机构等五个方面。 5.2 平台建设维护方 5.2.1 资格要求 5.2.1.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5.2.1.2 具开发相关项目案例、经验或拥有相关软件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5.2.1.3 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人力资源、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5.2.2 责任与义务 5.2.2.1 提供高标准的信息技术服务,确保良好的用户体验和交互环境。 5.2.2.2 详细调研系统需求,提出平台开发方案并充分分析平台开发过程中可能

8、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DB34/T 33562019 3 5.2.2.3 按时完成平台的设计和开发工作并提供后续维护、升级和功能拓展等服务。 5.2.2.4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接受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相关方关于系统技术问题的咨询。 5.2.2.5 当遇到技术故障时,尽快查明故障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5.2.2.6 进行详尽安全风险分析,制定等保二级以上的安全保护办法和安全策略。 5.3 电商/供应商 5.3.1 资格要求 电商/供应商入驻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商事主体;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9、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申请入驻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注: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营方可根据采购商品和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电商或供应商入驻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电商或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5.3.2 服务要求 5.3.2.1 积极配合网上商城的运维和管理工作,及时维护更新信息,提供优质服务。 5.3.2.2 按国家“三包”规定提供配送和保修等服务,当出现投诉及纠纷时,应依“三包”规定积极协调并妥善解决。 5.3.2.3

10、建立完备的物流配送体系,采购订单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5.3.2.4 支持多种支付结算手段,符合政府采购支付的流程和规则。 5.3.3 权限 电商/供应商成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可上传其主体信息和商品信息,浏览和订阅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进行网上交易服务,并享受平台提供的宣传推广、信息定制、用户管理等个性化服务。 5.3.4 商品维护 应积极配合商城管理进行商品维护,商品需满足管理要求,保证质量,商品信息维护需准确全面;按照商城商品品目进行分类并及时根据市场情况更新产品信息,无货商品及时下架。 5.4 采购人 5.4.1 权限 采购人可上传采购人主体信息和提出采购需求、 浏览和

11、订阅网上商城公开的商品信息, 进行网上交易,并享受平台提供的交易撮合、信息定制、用户管理和物流配送等服务。 5.4.2 采购需求发布 5.4.2.1 提交采购计划单审核通过后提出或发布需求、采购。 5.4.2.2 网上商城支持发布需求方式包括网上竞价公告和心愿单。 5.4.2.3 对于商城未入库商品,采购人可于网上商城的心愿单功能申报。 5.4.2.4 实际采购的品目、数量、价格均需要与计划单保持一致。 DB34/T 33562019 4 5.4.2.5 依采购金额区别购买方式,低于限额标准的采取网上商城采购;超过限额标准的通过竞价方式。 5.4.3 采购人信息维护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对进行采购

12、人主体信息和采购人采购需求、 计划等数据的更新和维护, 保证采购人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和保密。由于数据失效或泄露为政府采购带来的潜在风险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5.5 集采机构 5.5.1 供应商选取 网上商城集采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电商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要求评定合格的中标供应商。 5.5.2 权限 政府集采机构进行网上交易管理,审核行采购计划和发布采购公告,制定采购流程和管理办法,并进行交易、服务管理。 5.6 支付服务机构 5.6.1 国库支付 网上商城支持财政统一国库支付银行与网上商城接口对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完成付款。 5.6.2 第三方支付机构 根

13、据政府采购支付活动的需要, 与商业性银行或其它有资格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接, 提供结算服务。 5.7 参与主体诚信要求 建立行之有效的诚信管理机制,通过对电商/供应商在采购流程中出现的不良甚至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和追溯,建立电商/供应商信用档案并实行积分管理制度,通过奖励和处罚机制,引导平台供应商树立诚信经营。 6 网上商城服务总体流程 见附录A。 7 商城运营服务要求 7.1 商城 UI 要求 7.1.1 商城呈现管理 网上商城的呈现形式应充分体现简洁、美观和易操作等原则,既凸显商城和商品特色,又提供良好客户使用体验;既能实现商品信息的展示和查询、采购流程和采购后服务管理等功能,还应具用户信息发布

14、与反馈、用户间信息交互,交易数据统计和用户管理等功能。 7.1.2 采购人操作界面 DB34/T 33562019 5 采购人操作界面应能够实现电商/供应商主体信息和商品信息的展示和查询,支持采购人发布采购需求、发起比价或竞价采购并完成订单管理和结算、物流查询功能;获取采购订单、关注商品信息及状态、与电商/供应商进行实时沟通、评价;编辑和更新采购主体信息,提交定制化采购需求。 7.1.3 电商/供应商操作界面 电商/供应商操作界面应可实现采购人主体信息和采购需求的阅览,支持电商/供应商商品信息发布、 维护和订单管理, 能准确显示上架商品和采购订单的信息、 状态和物流配送信息等; 支持采购咨询、

15、意见反馈等。 7.2 商品管理要求 7.2.1 商品描述信息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库商品应显示商品品名、供应商、详细参数等信息;采购人可查看商品价格变动趋势、其它供应商报价、商品的评价信息等。 7.2.2 商品池同步更新 网上商城的商品池应与入围电商/供应商平台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实现实时同步更新,包括商品的基本信息、价格、状态等,确认下单时必须检验商品的价格。 7.2.3 录入商品要求 供应商负责录入或通过接口传递商品,商品信息应该完整、规范,包括看不限于商品品目、品牌、名称、型号、价格、库存量、单位、图片、包装清单、售后服务、主要参数和电商/供应商平台的官方销售链接地址等。 电商商品须按照 A

16、PI 接口规范对接,并按照商城品目及商品具体要求推送。 7.2.4 商品价格校验 网上商城应通过价格接口单独或批量查询入围电商/供应商平台中指定的商品价格,并与其对比分析,确保商品价格符合管理要求。 7.2.5 价格监测功能 网上商城应定时采集并更新商品的详细信息和价格,确保商城价格不高于电商价格。对于同型号、同品质商品进行商城内、外价格管理,为商品上架、采购下单提供价格保障。 7.2.6 相似商品筛选 网上商城应实现相似商品多条件筛选功能,主要是商品的关键参数基本一致。 7.2.7 强制采购要求 网上商城保证符合政策要求的强制采购商品应该提示并保障采购人合规合法采购。 7.2.8 商品对比要

17、素 网上商城应支持同品目不同型号商品间的横向对比,对比要素包括商品图片、所属电商/供应商、商品价格、商品关键参数。 7.2.9 商品品目管理要求 DB34/T 33562019 6 商品品目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由集采机构确定, 以树状菜单层级结构展示, 集采机构管理员可对品目检索、更新、删减和维护等。 7.2.10 商品品牌管理要求 对品牌基础数据进行维护与管理,对品牌进行新增、修改和删除等,支持同品牌关联查询和检索,便于采购人查询商品。 7.2.11 商品溯源管理要求 网上商城所有商品的基本信息、交易记录、物流信息、供应商入库时间、价格变化等均可追溯、查证。 7.2.12 商品排序要求 支持按上

18、架时间、销量、价格、评论数、优惠率等排序。 7.3 网上直购(比价采购)管理 7.3.1 采购计划申请 7.3.1.1 采购人填写采购计划单并提交审批,计划单包含编号、采购品目、数量、预算金额等,内容应完整、准确,并符合采购管理要求。 7.3.1.2 采购计划申请单经采购中心审批后采购人可随时采购计划单内商品。 7.3.2 网上直购 7.3.2.1 采购人选择指定型号或符合特定参数的商品比价采购,网上商城自动搜索符合要求的商品并按价格排序,原则上只可选择价格最低的商品。 7.3.2.2 如采购人选择非最低价商品采购,需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审核通过后可采购。 7.3.3 计划校验 网上商城可自动

19、校验采购计划与采购订单,包括: a) 采购订单商品与计划商品品目、数量是否一致; b) 采购价格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c) 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其它内容。 7.3.4 确认订单 采购人提交订单通过系统检验确认后推送至供应商, 供应商可确认后发货并提供物流信息。 如供应商不能确认,采购人另行采购并依照商城相关规定对供应商管理。 7.3.5 订单详情 订单详情包括订单基本信息、电商信息、物流配送信息和商品信息等,其中: a) 订单信息:订单号、订单状态、下单时间、收货信息、付款方式、送货时间和发票抬头等; b) 电商信息:电商名称、联系方式; c) 物流配送信息:配送过程节点时间、配

20、送人、订单配送情况等; d) 商品信息: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合计、运费等。 7.3.6 交易快照 DB34/T 33562019 7 系统应自动将每笔采购订单的商品页面截屏保存,记录该订单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采购时间等,便于当价格出现变化时,方便对采购业务审计、检查、监督。 7.4 网上竞价管理 7.4.1 竞价计划申请 采购人填写竞价采购计划申请单并提交采购中心审批,申请计划单包含计划单编号、采购品目、数量、预算金额、使用情况、采购人地址等,内容应完整、准确,并符合采购管理要求。 7.4.2 竞价需求审批 竞价采购计划申请单经审批后采购人可随时对采购计划单内商品发起竞价采购。 7

21、.4.3 竞价公告发布 采购人发起竞价采购后系统根据采购计划单自动生成竞价公告并在商城发布。 同时, 可将竞价公告信息推送至相关供应商。 7.4.4 竞价规则要求 供应商按规则要求响应需求并报价,应谨慎、理性参与报价;对恶意或扰乱竞价采购秩序给予记录并按要求管理。 7.4.5 报价要求 在竞价时限内,供应商可不限次数报价,报价金额应逐次递减,且每次降幅符合规定要求。竞价时间截止后,报价不可修改。 7.4.6 中标成交通知 公开竞价时间结束后,自动按报价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确认后发布竞价中标公告,结果推送至采购人和供应商。 7.4.7 废标通知 因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竞价

22、废标情形出现时,系统自动发布废标公告并通知采购人及相关供应商。 7.5 采购流程管理 7.5.1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分为货到付款和在线支付两种, 货到付款支持公务卡结算, 在线支付需与财政一体化国库支付系统对。 7.5.2 发票信息 完成订单,采购人录入发票信息,选择发票类别,供应商根据采购管理要求开具发票。 7.5.3 物流信息 通过物流配送接口实时获取订单商品所处的物流节点,实时追踪货物配送信息。 7.5.4 货物验收 DB34/T 33562019 8 采购人完成收货后根据采购中心提供的验收报告模板填写相关信息, 系统自动记录并归集商品验收信息,验收报告一经提交无法修改。 7.5.5 交

23、易凭证/采购合同 采购人和供应商可登陆网上商城填写合同信息,采购合同经双方确认后正式生效,且不可再修改。同时,系统根据商城合同模板自动加载项目或订单信息生成采购合同供采购人和供应商下载。 7.5.6 异常预警 网上商城应提供商品采购异常预警功能,包括超期送货、价格不符合优惠率要求等。 7.6 采购后服务管理 7.6.1 商品及服务评价 7.6.1.1 支持采购人货物验后 3 天内对当次采购订单给予评价, 上次订单未评价的不能再次进行采购。 7.6.1.2 支持采购评价包括综合打分和写评价意见两部分。 7.6.1.3 采购人在写评价意见时应详细描述事实,并上传证明。 7.6.1.4 差评由集采机

24、构定期审查核实后,可向供应商发出警告并按管理要求处理。 7.6.1.5 针对物流和售后等服务问题投诉,供应商应 3 天内反馈,集采机构有权监督。 7.6.2 退换货服务 7.6.2.1 商品应提标符合法律规定是否适用无理由退换货。 7.6.2.2 适用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 电商/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 7 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退换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费双方可协商。 7.6.2.3 退换货服务发生的退款必须按照原支付路径退还,若不宜按原支付路径退回,则商城应说明退款方式。 7.6.3 售后服务要求 7.6.3.1 应建立售后服务制度,明确商城运营方、采购人、供应商等各方的责任。 7.6.3.2 应建

25、立合理的工作流程提供售后技术服务、退货退款、投诉和意见反馈等售后问题。 7.6.3.3 对于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售后服务纠纷,商城有义务为相关部门提供证据。 7.6.4 投诉与意见收集 7.6.4.1 建立投诉与意见收集机制并配备专职人员受理,对收到的投诉与意见积极反馈与响应。 7.6.4.2 投诉与意见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投诉、在线投诉和电子邮件等。 7.6.5 异常及投诉意见处理 7.6.5.1 应在接到投诉或意见后的 24 小时内进行反馈并提出解决方案。 7.6.5.2 对于不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投诉,应给出明确的后续纠纷解决途径。 7.7 统计分析要求 7.7.1 总体要求 7.

26、7.1.1 能够科学、精确地统计、量化各类主体特征数据、行为活动数据和交易数据。 7.7.1.2 主体特征数据主要包括参与用户名称、采购或供货品目、所在区域和联系方式等。 DB34/T 33562019 9 7.7.1.3 行为活动数据主要包括访问量、浏览量、点击量和站内搜索等数据;交易数据主要包括采购总额、供应商销售额、节约额等。 7.7.1.4 对数据统计、归集和分析,优化平台资源配置,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 7.7.1.5 支持通过异常或极端数据的监测,增强风险发现和预警能力。 7.7.2 统计维度 7.7.2.1 按日期统计,分年、月、日统计数据。 7.7.2.2 按用户统计,包括采购

27、人和供应商。 7.7.2.3 按商品统计,包括按品目、商品、品牌等。 7.7.2.4 按业务统计,包括采购额、交易额、节约额、节约率、订单数、成交订单数、取消订单数等。 7.7.3 统计输出结果 网上商城统计图表至少支持按 EXCEL 和 PDF 两种方式输出、打印。 7.8 预算管理要求 7.8.1 预算编制 7.8.1.1 采购人应于前一财年编制下一财年的采购预算,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7.8.1.2 采购预算应包含下财年在商城采购的商品名称、数量及预算总额。 7.8.1.3 采购预算应满足财政机关要求,统一格式和内容。 7.8.1.4 采购预算编制完成财政机关审核时如有疑问,财政机关有

28、权要求采购人答疑。 7.8.2 预算关联 7.8.2.1 审核通过的预算可于政府财政一体化平台获取并储存于网上商城的后台数据库中, 以便调用。 7.8.2.2 支持每次采购的采购计划与年度采购预算做关联、挂钩。 7.8.3 预算使用 7.8.3.1 采购人的采购与所属项目的采购预算挂钩, 采购人可查看本单位的预算总额和已使用预算额。 7.8.3.2 采购人的采购金额将计入采购单位的相关项目的采购预算。 7.8.3.3 财政部门有权查看并审核监督当年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7.8.3.4 网上商城的所有已使用的采购预算,直接上报至财政一体化平台。 7.8.4 预算修改 7.8.4.1 采购预算

29、如不足,采购人可向财政部门申请追加预算。 7.8.4.2 申请追加预算的采购人需要明确网上商城采购商品的品类、数量和预估金额。 7.8.4.3 申请追加的预算需经本单位领导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后制定新的预算。 8 网上商城技术要求 8.1 第三方接口要求 8.1.1 电商 API 接口 8.1.1.1 入围电商/供应商须采用统一接口接入,接口文档由平台建设方提供给合格的电商/供应商。 DB34/T 33562019 10 8.1.1.2 接口文档平台建设方享有知识产权。 8.1.1.3 接口文档升级后平台建设方及时告知电商。 8.1.1.4 通过电商接口获取商品信息和传送交易数据,电商提供的账号

30、密码由平台建设方负责保管。 8.1.2 财政预算接口 网上商城系统应与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平台对接,实现预算编制、预算获取、资金分类、计划分类等功能;支持通过接口从财政信息一体化平台获取各采购人预算信息并可选取。 8.1.3 公共资源平台接口 网上商城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一部分,整体可独立运行、数据互通;包括用户接口、交易公告接口等,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标准规范执行(DB34/T 1744)。 8.1.4 国库支付接口 网上商城与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系统对接, 实现在线支付。 完成采购后通过支付接口推送至同级财政信息平台完成支付,数据内容应包含预算信息、订单信息、中标人信息、合同信息等。 8.1

31、.5 第三方支付接口 网上商城可支持第三方支付,包括与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接,将结算订单信息给支付平台,支付平台结算付款后结果返回网上商城。 8.1.6 财政监管接口 网上商城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部分, 归口财政部门监管, 商城接口与财政监督管理平台数据互通。接口数据应包含采购预算执行信息、采购公告、采购合同等。数据规范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标准规范。 8.1.7 第三方物流接口 网上商城可引入第三方物流公司, 由其统一为协议供应商提供送货服务。 网上商城通过接口与第三方物流平台对接获取物流实时信息。 8.1.8 CA 认证接口 网上商城支持统一 CA 认证功能,实现统一登录,完成 CA 应用的接口对接。 8.2 财政一体化对接流程 见附录B。 DB34/T 33562019 1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网上商城运营总体业务流程 图A.1 财政一体化平台对接流程图 DB34/T 33562019 12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财政一体化平台对接流程 图B.1 财政一体化平台对接流程图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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