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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分级评聘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建工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分级管理办法》,规范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分级评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建立“项目经理能力素质模型”评价体系(见附件一、附件二),用于评价项目经理综合素质及胜任力大小。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单位(以下简称“各二级单位”),参股单位亦应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集团项目经理分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集团项目经理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及各单位项目经理分级评聘管理的组织领导,以及集团特级、集团高级项目经理的评定工作。集团项目经理等级评审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主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担任。
第五条 各二级单位成立项目经理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集团一级、二级项目经理的评定工作。
第三章 申报条件及人员范围
第六条 申报项目经理等级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集团特级: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过不少于2个二级及以上项目或担任过不少于3个三级及以上项目实际主要履职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且均完成以上项目履约管理指标和经济目标,近3年主持项目无责任事故、事件,具有全面的项目管理知识和丰富经验,具有很强的项目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集团高级:同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过不少于2个三级及以上项目或担任过不少于3个四级及以上项目实际主要履职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且均完成以上项目履约管理指标和经济目标,具有较全面的项目管理知识和丰富经验,近3年主持项目无责任事故、事件,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集团一级:同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过不少于2个三级及以上项目班子成员,或担任过不少于2个以上四级及以上项目实际主要履职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且均完成以上项目履约管理指标和经济目标,近3年主持项目无责任事故、事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集团二级:同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过不少于1个四级及以上项目部门主管及以上职务,或担任过不少于2个集团五级及以上项目部门主管及以上职务,并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七条 集团特级项目经理原则上不破格认定,但生于1963年1月1日以前,业绩特别突出的项目经理,各单位可酌情推荐。申报集团高级及以下项目经理资格,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及履历条件之一未能达到各级别相应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但不得越级破格申报和多项破格申报:
(一)取得与管理相关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从事项目管理25年(含)以上;
(三)担任项目经理10年(含)以上;
(四)担任项目班子成员12年(含)以上;
(五)获得与项目管理强相关的国家、省部级及集团级2项(含)以上个人奖项;
(六)作为项目经理,主责项目获得2项(含)以上国家级、省部级及集团级奖项;
(七)作为项目班子成员,参建项目获得3项(含)以上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八)作为项目经理,主责项目从未发生亏损,并有1项(含)以上项目超额创效且业绩突出的。
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在破格评定各级项目经理时,破格通过人数不得高于总通过人数的20%。
第八条 各二级单位在职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的,均可申报各级项目经理的认定。其中,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且现兼任项目经理的,原则上每单位可各自推荐不超过2名申报集团特级、集团高级项目经理资格。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集团公司每两年组织对新申请项目经理等级的人员进行评审,并对已取得项目经理等级资格人员进行复审。
第十条 项目经理等级评审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以及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提交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委员会不少于7人,每次参与评审总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人数的70%。评审委员会结合参评对象能力素质情况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算初步通过。
(三)评审委员会应将评审结果报送本单位经理办公会审批。
(四)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由评审委员会公示结果。
(五)公示通过后,核发统一印制的项目经理等级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评级申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经理评审定级申报表》(附件三);
(二)项目管理业绩、经历等证明材料:
1.项目经理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项目中标通知书或任务划分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项目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近3项已竣工程的《申报已竣工程项目经济情况评价表》(附件二)及证明材料:
(1)工程合同复印件(有工程基本情况、价款和盖章页);
(2)已竣已结工程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结算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已竣未结工程预结算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单位工程成本表(在利润行下单列其中上交管理费金额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5)项目承包责任书/状(含上交公司管理费指标条款)复印件;
(6)累计回收工程款证明(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三)其他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盖章):
1.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参加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含情况说明、破格申请等)。
(四)以上申报材料必须齐备、整洁。申报集团特级及集团高级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各二级单位应认真审查材料,严格把关,并按要求的规格将申报人员准确完整的信息统一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以上申报材料及评审材料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作为项目经理人才库档案的基础资料。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等级复审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参评人员的复审材料以及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提交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委员会不少于7人,每次参与评审总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人数的70%,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算复审通过。
(三)评审委员会应将复审结果报送本单位经理办公会审批。
(四) 复审通过的在资格证书上加盖“复审合格”章。
(五)以上复审材料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复审材料包括:
(一)参评人近2年工作总结;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近2年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近2年未发生质量事故证明;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近2年未发生项目亏损证明;
(五)所在单位出具的近2年未发生其他违法违纪情况证明;
(六)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参照集团公司的办法,严格组建评审机构,科学严谨地制定和履行评审程序。
第五章 降级、取消资格及重新申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应评审委员会批准,降级或取消项目经理资格:
(一)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在项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在项目发生质量事故;
(三)目标责任成本发生重大亏损;
(四)违法违纪行为责任人;
(五)企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资格被取消后,所在单位应免去其项目经理职务。
第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项目经理资格将被终身取消外,其他被降级后仍参与项目工作的,满3年后可再次申报原资格;被取消资格后仍参与项目工作的,满3年后可申请评审比原任职资格低一级的项目经理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单位依据本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管理情况制定相关细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项目经理能力素质模型
2.申报已竣工程项目经济情况评价表
3.项目经理评审定级申报表
附件一:
项目经理能力素质模型
业务素质
个人荣誉(以获得的最高荣誉计算,不累加)
10(上限)
政府奖:国家级10(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等);省部级8(市劳动模范、市五一劳动奖章、市青年五四奖章、市青年岗位能手等)
行业协会奖:国家级6(全国优秀项目经理、优秀建造师等);省部级4(市优秀项目经理、优秀建造师等)
集团级奖:4(先进职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知识分子、优秀青年突击队长、青年岗位能手等)
二级单位级:2(先进职工、优秀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等)
近3项已竣工程科研、质量等荣誉 (单项工程以最高荣誉计算,不同工程可累加)
10(上限)
主责国家级/每项4;参与国家级/每项2
主责省部级/每项2;参与省部级/每项1
主责集团级/每项1;参与集团级/每项0.5
近3项已竣工程安全荣誉(以取得最高安全荣誉计算,不累加)
5(上限)
国家3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主责每项5/参与每项1
省级绿色施工样板工地:主责每项1.5/参与每项0.3;省级文明安全工地:主责每项1/参与每项0.2;
援建、抢险、救灾工程(可累加)
5(上限)
主责每项加2;参与每项加1分
项目工作经验
10(上限)
20年以上10
10年-20年8
5年-10年5
近3项已竣工程规模(可累加)
10(上限)
一级项目/每项5
二级项目/每项3.5
三级项目/每项2
四级项目/每项1
五级项目/每项0.5
近3项已竣工程重要性(单项工程取最高值,不同工程可累加)
10(上限)
市(省部级)重点工程/每项5
集团重点工程/每项3
贡献大小
近3项已竣工程经济情况
40
详见《申报已竣工程经济情况评价表》(附件二)(此项得分为3项工程平均分×0.4)
附件二:
申报已竣工程项目经济情况评价表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申报项目经理:
工程名称
开竣工日期
评价项目
状况
分数
得分
评分标准
合同额(万元)
10
1亿元以下得5分;1(含)-3亿元得7分;3(含)-10亿元得9分,10(含)亿元以上10分
工程结算状态
10
工程竣工12个月内完成结算得10分;竣工超过12个月且24个月内完成结算得8分;竣工超过24个月且36个月内完成结算得5分;竣工超过36个月未完成结算得0分。
上缴公司管理费和利润金额(万元)
30
亏损或潜亏0分;每100万元奖1分
上缴公司管理费和利润占合同额比例%
30
亏损或潜亏0分;3%(含)以下得10分,每高于1个百分点奖2分
工程收款金额(万元)
20
已竣已结的工程收回结算额的95%得2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已竣未结工程收回合同额的95%得2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总分
——
100
注:(1)合同额:已竣已结工程为实际结算额;已竣未结工程为合同额;(2)单项计分最低为0分。
制表:
申报单位总经济师:
申报单位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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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建工集团项目经理评审定级申报表
姓 名
申报级别
单 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建工集团制
12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贴
照
片
(一寸)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项目工作
累计年限
是否破格
申报
工作单位
入职现单位时间
所在部门
现职务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一级建造师取得时间
注册时间
一级建造师专业
二级建造师取得时间
注册时间
二级建造师专业
现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时间
专业
现项目经理等级
取得时间
专业
个人获得最高荣誉
获奖级别
项目工作简历
项目名称
开竣工日期
项目级别
担任职务
是否援建、抢险、救灾工程
近3个已竣项目管理工作情况(项目一)
项目名称
开竣工日期
合同额
面积
自营施工产值
工程结算状态
上缴公司管理费和利润金额(万元)
上缴公司管理费和利润占合同额比例(%)
工程收款金额(万元)
项目级别
项目难度
担任职务
该工程荣誉
(请注明日期、名称、授奖单位、获奖级别)
该工程个人荣誉
(请注明日期、名称、授奖单位、获奖级别)
该工程重要性
(请注明该工程是否为“市(省部级)”/“集团”重点工程)
近3个项目管理工作情况(项目二)
项目名称
开竣工日期
合同额
面积
自营施工产值
工程结算状态
上缴公司管理费和利润金额(万元)
上缴公司管理费和利润占合同额比例(%)
工程收款金额(万元)
项目级别
项目难度
担任职务
该工程荣誉
(请注明日期、名称、授奖单位、获奖级别)
该工程个人荣誉
(请注明日期、名称、授奖单位、获奖级别)
该工程重要性
(请注明该工程是否为“市(省部级)”/“集团”重点工程)
近3个项目管理工作情况(项目三)
项目名称
开竣工日期
合同额
面积
自营施工产值
工程结算状态
上缴公司管理费和利润金额(万元)
上缴公司管理费和利润占合同额比例(%)
工程收款金额(万元)
项目级别
项目难度
担任职务
该工程荣誉
(请注明日期、名称、授奖单位、获奖级别)
该工程个人荣誉
(请注明日期、名称、授奖单位、获奖级别)
该工程重要性
(请注明该工程是否为“市(省部级)”/“集团”重点工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个人申请
本人申请建工集团 级项目经理管理资格,并对此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评委会审核意见
经 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不同意) 定级为 级项目经理资格。评审结果为:
主任委员: 评审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单位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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