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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014-2017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山东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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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100 P09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0142017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Detailedruleforthesystemofscreeningforandeliminationofindustrycommerceandtradehiddenrisksofworksafetyaccidentsofconstructionenterprise 2017 - 10 - 10 发布 2017 - 11 - 10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T 3014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2、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锡庆、李印、潘峰、栾启亭、张英明、姜经文、刘超军、宋超、肖华锋、刘锦、于科、王洪林、陈炳利、刘振亮、邓玉明、张鹏、张健健、石剑、王鹏、曹延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37/T 30142017 引 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标准, 遵照 DB37/T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建筑施

3、工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建筑施工企业编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依据。 本标准旨在强化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行为,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II DB37/T 30142017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隐患分

4、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其他类别施工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GJ 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5063-2016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5、件。 4 基本要求 4.1 成立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分别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牵头的覆盖各部门、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和保障等工作。 4.2 组织培训 应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纳入安全培训计划,按照公司、项目和班组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4.3 全员参与 4.3.1 企业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各岗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覆盖工程项目的各区域、场

6、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 4.3.2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要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定期检查、抽查巡查及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措施确定等工作相结合。 1 DB37/T 30142017 4.4 运行考核 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制度, 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运行进行目标考核, 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5.1 隐患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 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般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1.1 一般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 重大

7、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建筑施工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下列情况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 b)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论证或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c) 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 d) 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施工工艺、机械设备的; e) 具有中毒、爆炸、火灾、坍塌等危险的场所,且长期滞留人员在 10 人以上作业,存在不能立刻排除整改的隐患; f)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

8、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5.2 隐患分类 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施工现场类隐患等两大类,DB37/T 2883-2016 第 6.2 条款的内容适用于本条款。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 基本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 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项目清单。 6.1.2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要求进行编制。至少应包括: a) JGJ 59 第 3.1 条的内容; 2 DB37/T 30142017 b) 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 c) 工程承包合同、劳动合

9、同; d) 工程项目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 e) 隐患排查清单内容至少应包括: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参见附录 A。 6.1.3 施工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施工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 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 规程要求, 编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 隐患排查清单内容至少应包括: 排查范围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参见附录B。 6.2 制定排查计划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计划, 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 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

10、别等。 6.3 隐患排查 6.3.1 排查类型 建筑施工企业常用的隐患排查有以下方式: a) 日常隐患排查; b) 综合性隐患排查; c) 专项隐患排查; d) 季节性隐患排查; e)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f)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g) 复工前隐患排查。 6.3.2 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做到定期排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收集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6.3.3 组织级别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至少应包括企业、项目部、施工班组(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 、作业人员

11、四个级别。 a)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施工班组级、作业人员; b)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企业、项目部; c) 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企业,按照专业类别划分; d)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企业、项目部; e)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企业、项目部; f)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企业级; g) 复工前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项目部、施工班组。 6.3.4 排查周期 3 DB37/T 30142017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组织架构、管理特点,确定日常、综合、专项、季节、事故类比、复工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隐患排查周期可根据安全形势的变化、上

12、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等情况,增加隐患排查的频次。 a) 日常隐患排查周期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内容和各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b) 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企业级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项目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 c) 专项隐患排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d) 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 e)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f)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应在同类企业或项目发生伤亡及险情等事故后,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g) 复工前隐患排查应在停工工程准备复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6.3.5 确定排查项目 实施隐患排

13、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确定具体排查项目,据此形成各种排查类型的隐患排查清单,由各组织级别按照排查计划进行隐患排查。 6.4 隐患治理 6.4.1 隐患治理要求 6.4.1.1 隐患治理应符合 DB37/T2883-2016 第 7.4.1 条的要求,并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6.4.1.2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

14、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6.4.1.3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6.4.2 隐患治理流程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a)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15、 b) 企业、项目部在隐患排查中发现隐患,应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隐患整改责任、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c) 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 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 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并落实; d) 隐患存在单位在隐患治理结束后,应向隐患排查部门提交隐患整改报告; e) 隐患排查部门在接到隐患整改报告后,应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6.4.3 一般隐患治理 4 DB37/T 30142017 由项目部、施工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根据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

16、改。 6.4.4 重大隐患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组织评估, 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4.5 隐患治理验收 a) 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 应向隐患整改通知单签发部门提交隐患整改报告, 隐患整改报告应包括隐患整改的责任人、采取的主要措施、整改效果和

17、完成时间,必要时应附以影像资料; b) 隐患整改通知单签发部门应在接到隐患整改报告后, 及时安排人员对其整改效果复查。 隐患整改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c) 企业、项目部应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录 C、附录 D; d)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对政府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有关规定执行。 7 文件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和告知。信息档案建立应符合 DB37/T 5063-2016 规定。档案资料至少应包括: a) 隐患排查治理

18、制度; b)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c) 隐患排查治理公示; d) 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报告; e)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a) 全体人员熟悉、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方法,安全意识得到提升,降低安全隐患,较少安全事故发生; b)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得到完善; c) 编制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d) 形成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 e) 隐患治理实现闭环管理; 5 DB37/T 30142017 f) 重大事故隐患编制评估报告书及治理方案并实施治理。 9 持续改进 9.1 评审 企业和工程项目应定期对生产安

19、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对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评审结果的内容、结论以及确定的措施等内容应做好记录。 a) 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当经营范围和条件发生更新时应及时进行评审; b) 工程项目部,应在开工前和竣工后验收前各组织一次评审。 9.2 更新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企业和项目部应及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行更新: a) 企业、项目安全管理要求发生变化时; b) 企业或项目的施工管理发生较大变化(增加新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 c) 施工环境、施工工艺发生变化; d) 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发生变化

20、时; e) 重大安全隐患范围之外的突发重大事故事件、 紧急情况或应急事件, 或者应急演练结果反馈需要。 9.3 沟通 企业和项目部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隐患排查治理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排查治理信息, 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和效率。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更新后应公示或公布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 DB37/T 30142017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示例:每季度/企业级

21、)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示例:每月/部门级)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岗教育培训、按规定取证与继续教育 ()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证件时效性,与岗位相符性 () () 开展日常教育、 “三级”教育、 “四新”教育、转岗、重新上岗等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规定时间或内容符合要求 () () . 7 DB37/T 30142017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施工现场类隐患排查清

22、单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日常检查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 编号 类型 名称 风险点等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 (检查项目)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标准) 管控 措施 名称(示例交接班) 名称(示例巡检) 名称 名称 排查周期/组 织 级 别(示例: 每天/岗位级) 排查周期/组 织 级 别(示例:每周 / 车 间级)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序号 名称 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 1 (工程技术) () () (管理措施) () () (培训教育) () () (个体防护) () () (应急处置) () () . . . . 2 3 . . . 8 DB3

23、7/T 30142017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计划过程 排查过程 整改过程 验收过程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查类型 排查周期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隐患级别 排查人 排查时间 形成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 资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人 验收情况 . . . . 9 DB37/T 30142017 D D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施工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计划过程 排查过程 整改过程 验收过程 编号 类型 名称 风险点等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 (检查 项目)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标准) 管控 措施 排查类型 排查周期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隐患级别 排查人 排查时间 形成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 资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人 验收情况 序号 名称 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 1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 . . . 2 3 . . . _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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