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材加工合作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备石材加工技术和相关资源,乙方具备石材销售渠道和市场资源,为了共同开展石材加工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特拟定本石材加工合作协议书,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合作内容1.甲方负责提供石材加工技术和设备,并保证其技术和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2.乙方负责提供石材销售渠道和市场资源,增加石材加工销售渠道,促进双方利益的最大化。第二条 货物的交付和验收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对石材进行加工,并将加工后的成品按时交付乙方。2.乙方对甲方交付的石材产品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
2、合理的退货要求。 第三条 保密条款1.双方承诺对于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机密、技术、设计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2.未得到对方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机密、技术、设计等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第四条 合作期限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年/月/日)。2.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五条 违约责任1.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的赔偿。第六条 争议解决1.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1.本协议的内容如需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作关系的,应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八条 协议生效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有效期内双方均应无条件履行。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