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模板加工合同 (020) 甲方:核工业西北工程建设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汕头市新华钢模板厂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承建的广深沿江高速公路A合同段B5B6标段,因桥梁施工需要,现委托乙方加工制造桥梁钢模板。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拟如下条款:一、钢模板名称及数量1、钢模板名称:钢抱箍、盖梁钢模板的制作。 2、钢模板数量:钢模板名称单位估算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3钢抱箍吨6.96830057768共12个盖梁钢底模板吨12.698300105327共6套增加盖梁钢底模板吨1.22830010126共1套盖梁钢侧模板吨12.378300102671共2套增加盖梁侧模板
2、吨238830019754共1套合计吨35628300295646注:本表单价为过磅重量单价。二、承包方式及金额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形式承包,包将钢模板运到甲方指定工地,总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陆佰肆拾陆元整(295646元)以实际过磅重量结算。(不含税)三、甲方权利与义务1、接到乙方产品自检合格的通知后3天内,甲方将委派专人到厂内按图纸要求验收并核实。甲方派人到厂内验收合格并核实无误即按本合同第七项条款支付相应货款。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一般构造图及有关技术要求,负责钢模板的设计方案及材料预算交甲方审核,按甲方确认的图纸进行加工,制造。并负责制造加工的质量控制。乙方对钢模板的
3、加工制作完成后在厂内先行拼装,经自检合格后,运到甲方工地进行试拼,甲方验收及核实。模板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工地。卸车由甲方负责。钢模板在初次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设计,制造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到甲方现场修改。五、质量要求钢模板的制造要求按国家有关的钢模板验收规范(JTJ0412000)验收。六、工期2008年8月1日交付4个钢抱箍、2套盖梁钢底模、1套盖梁钢侧模。2008年8月30日交付其余钢模板。七、工程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预付乙方35%的货款作为备料款,成品运到甲方工地并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模板的55%货款,使用三次后,如无质量问题,7日内付清该批模板货款。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另一方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九、其它合同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另行协商解决。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货款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核工业西北工程建设总公司 汕头市新华钢模板厂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开户银行:建行广州番禺东区办事处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4400 1531 4160 5900 0129 银行帐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 期: 2008年 月 日 日 期: 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