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加工协议范本加 工 合 同甲方(供方):乙方(需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称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告知生产: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分批次下订单,每次下单定做货品时乙方要提前天将货品的规格、数量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二、货品单价: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情况协商拟定,商定后在订 货单和送货单中注明。三、货品质量:按照甲方的公司标准执行。四、货款结算:1、双方每月的日对帐一次,由甲方按乙方当月下达的订单及乙方指定 送货地的签收送货单据进行汇总,出具对帐单,乙方应积极配合核对,五日内必须完毕对帐工作,对账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
2、据(事先通过传真对帐的,须在事后当面确认)。2、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当月对账后付清。五、交货方式:1、甲方收到乙方的生产告知后,在 天内组织生产并交货完毕,甲方将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公司仓库,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员签收货品,送货单要明确收货数量、单价、总额等内容,送货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双方协商可以改变交货地点及方式。2、交货地点由乙方指定,显示在每次的订单中,指定收货人名单由乙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如需变更指定收货人,应提前将变更声明寄给甲方。六、货品包装: 。七、验收及异议期:1、乙方在收货时应当对货品的数量、质量、包装及等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如无异议的,由指定收货人签章确认;2、货品验收
3、后 天为异议期,乙方如在质量异议期内不向甲方提出书 面异议的,则视为货品的应检查验收项目所有符合本协议约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值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天或者乙方开具的支票因乙方因素无法兑付,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规定乙方加倍(即天天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应先和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批准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十一、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十二、其它: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
4、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3、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告知单(订单)、送货单、乙方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2篇二:加工协议范本加 工承揽 合 同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甲方) 签约地点: (乙方) 签约时间:为体现协议的严厉性,保护各自的权益和应尽义务。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双方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供货内容承揽类型(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查):本协议为 协议。二、供货目的乙方理解甲方采购的产品将用于目的,乙方也清楚产品的质量和供货时间的
5、重要性,产品不能达成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或者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货品,将导致甲方的损失,涉及但不限于甲方延迟交付产品的违约责任、甲方产品因产品质量而退货、召回和维修的费用、甲方产品因产品质量导致的其他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 三、产品的技术标准(涉及质量规定)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 按部颁标准执行;3. 甲方有规定的,按双方在协议中商定的技术条件、补充规定执行。 4.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指定品牌原产品。5. 乙方应选择环保产品,出口产品及包装应符合出口国的环保规定。否则,引起的退货、索赔等由乙方负责。 6. 其他:_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1. 乙方送货。 地点: _ 2.
6、 甲方自提。3. 所有的运杂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 甲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1. 所有包装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 乙方按国家标准执行。由于包装破损,导致产品损坏,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 甲方对包装有特殊规定的,乙方应按规定执行。 六、验收标准、方法、地点1. 根据第二款的技术、质量规定和订货数量验收。 2. 验收标准:_ 3. 验收地点:_4. 乙方提供真实、有效技术文献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5. 质量保证书必须是直接生产厂家提供的。 七、保用期和售后服务1. 产品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_年。2. 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发生突发事件_内小时到现
7、场解决问题。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协议签订后预付协议总额%预付款;竣工检查合格后付%;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不出现问题,期满后付清。 九、违约责任1. 逾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协议总额的 %支付延迟违约金,当延迟达成30天或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协议,由此导致的差价损失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如乙方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安全、质量标准或甲方的质量、技术规定或本协议规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按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规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须在甲方提出更换规定后的7日内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如发生延迟应承担延迟违约金,如不能在规
8、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甲方有权自行更换或另找第三方更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于产品不合格,乙方通过更换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3)甲方自行修理或委托第三方修理损坏或缺陷不大的产品,费用应由乙方支付或在结算款中扣除。 (4)甲方有权规定乙方补偿因质量因素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若乙方违约在先,甲方有权部分或所有解除协议,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4. 由于乙方因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5. 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告知后,如15个工作日内不书面答复,视为批准甲方提出的一切索赔。6.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甲方自身
9、因素,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协议,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只补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十、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和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协议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人力不可抗拒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证明后,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不能交货(或收货)引起的严重后果,同时设法采用其他补救措施,力争使协议继续履行。 十二、其他1. 某些为重要协议配套的机电产品,乙方一方面应履行甲方和客户签订的主协议规定的条款(示知主协议和技术规格书),否则,不应成交。2. 在协议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不管市场价格有否变化,乙方应维持协议
10、价不变。3.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来往文献及其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附件:_ 4. 本协议需经双方盖章和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5.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 邮编:乙方: 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电话: 税号: 开 户 行: 帐号:传真:地址:经 办 人:电话: 传真: 税号: 开 户 行:帐号:篇三:委托加工协议范本委托加工协议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客户)_(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和谐协商,于 年 月 日
11、双方批准订立合约条款如下,认为双方共同遵守:第一章 协议组成及内容1.1 本协议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协议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协议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 协议期限4. 1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
12、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第三章 协议价格及结算方式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第四章 质量规定及运送方式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批准始生效力。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期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
13、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告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具体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告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告知后 日内完毕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4.3 发货方应保证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送过程安全。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拟定的运送路线、运送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
14、费用。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送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第五章 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5.1 加工贸易手册由甲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涉及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甲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乙方全数承担。第六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6.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告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第七章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7.1 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
15、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7.2 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7.3 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拟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7.4 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违约责任7.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导致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补偿。7.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规定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批准顺延交期,并应当补偿甲方所受损失。7.7 乙方超过
16、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7.8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查,或经检查发现成品不符合规定而未按约定期限告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7.9 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补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积极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解决,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第八章 协议解除9.1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的确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批准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协议。但提出方应于该因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告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
17、除协议的手续。第九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10.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批准,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涉及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涉及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存一切法律追诉权利。第十章 纷争解决10.1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10.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 方: 乙 方:(客户)公 章:_公 章:_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帐 号:_帐 号:_法定地址:_法定地址:_电 话:_电 话:_传 真:_传 真:_日期:年_月日 日 期: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