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向培训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等专业共约名 学生(定向培训计划另附)。初中、高中(中专、中技)毕业生学制一年。第二条 定向培训生入学时间2011年 月 日。第三条 各专业教学计划,学生在校理论学习时间为一年;实习教学由甲、乙双方共同实施,实习安排在甲方生产现场进行,具体教学时间视甲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整。第四条 报读甲方指定定向培训专业的毕业生,经办理录取手续,由乙方向定向培训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就读。乙方须在定向培训生入学注册后30个工作日内,把到校就读定向培训班的人员名单报给甲方,甲方盖章确认后,定向培训生名
2、单生效。第五条 定向培训专业的招生工作由甲方组织输送,不足部分由乙方招生录取。第六条 由于甲方操作岗位的特殊性,甲方的定向培训生必须身体健康。定向培训生录取到校后须参加乙方统一组织的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由乙方报甲方取消定向培训生资格,无需退学的,转为乙方在校普通生,由乙方负责推荐就业安排。第七条 定向培训生每学期缴纳 元的课本费,课本费多退少补;其它费用全免(包括学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全免)。第八条 定向培训生在校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无重大处罚及不良行为,学习上认真努力,实习开始前须各门功课合格方可安排上岗实习,未取得各科成绩合格的定向培训生,经学校规定内的补考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定向培训生,
3、甲方不再负责安排工作岗位,转由乙方推荐就业。第九条 毕业生经甲方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每月 元以上,统一安排食宿,并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保险。第十条 定向培训生学习期满,对于成绩合格并取得岗位资格证的定向培训生,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安排到甲方工作岗位就业的,由乙方负责推荐到其他单位就业或定向培训生自主就业,但乙方或定向培训生须向甲方履行告之义务。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对定向培训生的日常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每月须向甲方通报定向培训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出现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行为时,乙方有权按照校规严肃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章) 乙方: (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定向培训计划:附件:定向培训计划序号专业人数培养目标备注1汽车维修人级工男性,身高165CM以上,视力较好。2电焊技术人级工男性,身高156CM以上,视力较好。3电子仪表人级工男女不限,视力较好。4数控加工人级工男性,身高165CM以上,视力较好。5机械加工人级工男性,身高156CM以上,视力较好。6维修电工人级工男性,身高156CM以上,视力较好。7计算机应用人级工男女不限,身高165CM以上,视力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