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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承包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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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 生产管理资料 之 二 (省安监总站制) 经济承包合同、协议书 (安全生产指标) 工程名称: 中捷润禾新区10#13#楼 施工单位:黄骅市渤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的约束机制,明确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责任,全面完成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指标,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发包人:黄骅市渤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黄骅市渤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俊营项目部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捷润禾新区10#13#楼 2、建设单位:沧州临港中建投资有限公司 3、工程位置: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分场二队 4、建筑面积:8311平方米 5、结构类型:砖混 6、层 数:六层 二、承包范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承包指标: 安全生产:轻伤事故发生率小于2‰,重伤及死亡事故为零。 文明施工:创 市  级文明工地,并取得相应的荣誉证书。 四、施工工期: 自 2009年 3 月 10 日开工,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竣工,交付使用,工期 204 天。 五、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发包方 1、依据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等,制定详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 2、按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 3、按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培训和奖惩。 (二)承包方 1、负有实现合同工期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维护企业信誉等方面的责任。 2、接受和配合公司按有关规定对本工程进行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 3、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因承包人违反有关法规、规范、政策、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触犯法律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承包人要认真遵守国家、建设部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标准,以此为根本依据,加强管理、增强意识、采取措施、杜绝违章,防止事故的发生。 5、承包期间发生的消防、交通、设备、治安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六、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以下规定办理: (1)轻伤事故责任及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伤者工资及遗留问题)由承包人全部负担。 (2)重伤及死亡事故,依据国家规定的事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安全奖惩 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1)经省、市、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达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优良的工地或被上级评为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发包方给予奖励。省级文明工地奖励7元/m2 ;地级文明工地奖励2元/m2;达不到市级文明工地罚1元/m2(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 2、不重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惩罚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1)开工前无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的,对项目经理罚款100元。 (2)开工后无安全技术交底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20元/日。 (3)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每人罚款50元/次,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一次发现工地有10人以上违章人员,处罚工地项目经理150元,并停工整顿一次。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150元。 (5)塔吊、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的,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的罚款。 (6)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7)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300元。 (8)对于施工现场混乱,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500元。 (9)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的罚款。 (10)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等级的工地,受到公司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11)在检查或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罚工地负责人20—200元。 (12)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此款由项目部支付,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此款由分公司支付。 (13)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和发生多人事故的单位,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此项由分公司支付。 (14)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而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和刑事、民事责任均由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承担。 (15)本规定未尽事宜均参照《河北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条款执行。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公司执一份,承包人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待工程交工,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2、签订合同的同时,公司按工程建筑面积4元/m2,一次扣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待竣工验收达到合同标准,根据公司规定多退少补。 经 理: (签字) 项目经理: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精选范本,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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