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西安晚报广告委托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西安曲江千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西安曲江千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2015 年 月 日发布 广告。二、广告发布媒介为 西安晚报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 四、广告采用 甲方 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六、广告样稿(样带)为
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七、广告单价 ¥ 元,彩色加收 50%元,折扣 折,折后总计¥ 元。播(刊)出次数 壹 次 。八、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 转账支票或现金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 (仲裁或法院起诉)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挂:邮政编码:图文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广告发布单位(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西安曲江雁南五路1868号影视大厦1幢20层委托代理人:电话:邮政编码:710061图文传真:开户银行:西安银行长安南路支行账号:809011580000050000根据需要、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对本合同进行签(公)证。签(公)证意见: 经办人: 签(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签订日期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