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窗帘清洗及皮具沙发(座椅)护理合同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窗帘清洗及皮具沙发(座椅)护理服务事宜,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一、服务时间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窗帘清洗及沙发护理服务。2.甲方有权对服务的质量监督,并使之符合质量要求。3.甲方配合乙方完成窗帘清洗及沙发护理服务。乙方服务完毕后,必须经甲方验收确认。4.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窗帘清洗及沙发护理服务款项。(二)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窗帘清洗及沙发护理服务,为保证工作质量,须
2、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剂、皮革护理剂和操作方法。2.乙方在清洗或护理完毕后,通知甲方进行检查验收。3.乙方在清洗或护理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4.负责为甲方出具合规合法的发票,甲方凭此支付款项。三、费用标准窗帘清洗费用为10元/m,皮具沙发护理费用为400元/组,皮具座椅护理费用为30元/把。四、价款结算及支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清洗、护理数量及费用标准计算服务价款,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发票一次性转账支付服务款项。五、违约责任(一)因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二)由于乙方在日常清洗及护理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三)乙方拥有合法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日常清洗服务的资质、政府许可或授权,乙方提供的日常清洗服务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乙方服务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六、其他(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