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合同的主体与标的(质量、数量、包装条款)一、名词解释Counter Sample(对等样品)Duplicate Sample(复样)F.A.Q唛头二、能力要求(一)深入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含义、把握合同的格式和内容。(二)针对不同的商品选择合适的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三)合理约定数量机动幅度,掌握UCP600中5%、10%的适用规定。(四)标准的运输性标志包括的主要内容。三、案例分析案例1我某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签订出口大豆合同。其中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
2、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从这个案例你得到什么启示?案例2某单位出口某商品100公吨。来证在金额和数量前均有“约”字,并允许分批装运。出口方在发运时见国际市场上该商品价格价格上涨,只运出90公吨,不久行市回跌,出口方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内又装运20公吨。第二次交单议付时开证行拒付。问开证行是否可以拒付?为什么?案例3浪潮贸易公司向海湾某国家出口东北大豆100公吨,合同规定用麻袋装,每袋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货到目的港后,进口方发现每袋净重96公斤,1000袋,合计96公吨。适逢行市下跌,进口方拒收货物并向我方提出索赔。问对方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