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开发票协议协议时间:_年_月_日甲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开具发票以满足其业务需求,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代为开具发票,为确保合法、合规操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代开发票内容1. 乙方承担代开发票的责任,确保开具的发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税务政策的规定。2. 发票类型及金额由甲方提供,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相应金额和种类的发票,并在法定期限内交付给甲方。第二条 开票信息提供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开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2. 甲方保证提供的
2、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并对其提供的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 发票保密1.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开票信息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对外提供。2.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甲方的开票信息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第四条 代开发票费用1. 甲方向乙方支付代开发票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指定的期限内支付。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代开发票无法完成或需重新开具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3. 乙方应按照税务相关规定纳税,不得将代开发票收取的款项用于非法用途。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2. 本协议如有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应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在生效前达成一致。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