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能环保建筑设计协议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拟开展节能环保建筑设计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节能环保建筑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并规定双方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和约定。第二条 协议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为节能环保建筑设计项目提供专业设计服务。2. 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甲方的实际需求,进行全面的节能环保建筑设计。3.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节能、环保理念,提出可行的方案,确保设计方案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4. 乙方应按时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并保证设计质量和效果。5. 甲方
2、应提供充分的项目信息和必要的配合,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6.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设计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第三条 费用支付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设计报价单支付设计费用,支付方式为 支付方式。2. 甲方如需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额外增加设计工作,应与乙方商议并确定额外的费用支付。第四条 知识产权1. 设计稿件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设计稿件。2. 如未能与乙方签订正式设计合同,乙方有权保留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理的设计费用。第五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2
3、.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完毕后,应将与设计项目相关的机密信息、文件等归还或销毁。第六条 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 甲方如未按时支付设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设计工作,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选择适用法律管辖并进行仲裁或诉讼。第八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有效期限。如需终止合作,任何一方应提前 提前终止期限 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