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拟对(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建筑设计并委托乙方进行具体设计工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的建筑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以及其他相关设计工作。第二条 设计要求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背景、需求和预算要求等,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和标准的设计方案。2. 乙方应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常理和现实可行性,提供合理的施工方案,同时遵守保密原则,对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设
2、计方案保密。第三条 完成时间乙方应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表,及时提交设计成果。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四条 技术支持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应积极协调解决,并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咨询。第五条 费用与支付1. 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及具体金额双方在另行协商确定。2. 如设计工作需要额外费用支出,双方应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及具体金额。第六条 知识产权1. 甲方享有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所创作的著作权和其他相关知识产权。2. 乙方不得非法复制、传播和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七条
3、违约责任1.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设计工作无法按时完成或质量不达标,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第八条 争议解决1. 对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若协商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