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登记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公司)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鉴于甲方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公司并进行工商登记,为了确保相关手续合规、透明、合法,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予以乙方委托,由乙方代为办理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补正、办理相关材料、提交申报等。第二条:甲方保证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授权乙方代为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承诺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三条:乙方保证其为甲方真实合法的代理人,并保证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四条: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办事要求,提供与公司工商登记相关的文件、证件、信息等。甲方应妥善保管并提供原始文件、证件等,如有丢失或损失,由甲方负责。第五条: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超出合理范围的费用。第六条:本协议自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工商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证照为止。第七条: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和终止等事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第八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第九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甲方(公司): 乙方(代理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