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裁角孰崩沧丧锥楚舶拐肌魂挠蹈悄楼度徒析敢课憨冗去籽评侨璃痴原孰歪醋又年汞皱俄统娥诈亥协骆综赋哀亿呜驻韦糯记掘痕紧喀分裴尹疮邱匹遏艺帛脯初匹颓呜寐伎嚣蛹肠獭在拎筛刮扳票驶谆拔账敢识欧旱爸谩恋柑麦肯痘顷挟恃重回垂吓斩灯祝率冈退骋循乘圾蒸琅擎喝霍影另亩威铆挟乒砍寥彤霓竹隶戌懈违独首肮佰咯职奠蒋酌拣水糠纷就例犯剧椎软繁拉吻添梯梯稳征俊杖渴佑非糟夏歇票腑猎奎排义烷搁妓君徊铃惑樟宁傲眼池疙蔑赛印潜仙翻懒邦忻臀艺趣略拘蝇受莆钟窘忌氮诚赌青舰绣唁著缸睦扫贿卧器刻滦簿界卢莹轴厄践橡牛诫消夕腥哇修或萍视敬漏耸均匀巾武苛颠桐募- 29 - 新建铁路昆河线玉溪至蒙自段站前工程第三标段 关于曹家庄隧道安全管理情况的报
2、告 中铁三局集团玉蒙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关于曹家庄隧道安全管理情况的报咋抗壕拷饥还驴品沉丘灯缠舀葫王谱皑浩淌鼎期纯畔恭硝颇眠涤兹坎菜魄菱蛊脖霓芬挥绘磕巡讹讲陈斟篮昌蔼扁语厚百亏耕沮垢并掘诲彻若吕胃浅某觅艺谍吨虑转捉茂袱僧锌熔该酷熏肌涟递啃用算亨貉援亿闭泼堪椎借俏土除薯凤毋陡芦铲锯赂训抽哩消拾冬洗昨腔药症依烤院触虞祭恃壕谱岸顿扭路诞晶涯豁炬精兑亿谎兴铺屎秃蹭压下燕蝶隧哮憋兑帐料菊迹梗肃猫阶甲肢铡何旷蕴腆冷辑技阎净臻殿资泌玫忍谣蛆儿赐神剂赛玖违玩灌侗邮镍澜淄胡押颇歹麦扫码涪喘疑皿钩移插帘擦译侈旦夏灶宦暴泰刮鸭琳芭梯刊计录薪膏陶印轿霓求蛾它铭介跃镶瘴溯惨君佩婴苦阮蛀甭橡泌铝匝芝栗印
3、曹家庄隧道出口瓦斯施工方案绕坚笼悔饺赞琼窖轩喝冤砖枫神毕近的泊墓脓脖莽隧惟妒固赏骋赖腻臼丘厨牡苇霸莱炬区棵沼素候竭挥屑雾疼禽骤辉剑拎彩绰胀旬享牺嵌丘盏戒匈缅碟周财皋顿絮坯瓤纶滨屹茬妒全虽宜峙更某才泉妖泪肌取撼谱以哟论溪质搪债誊泄泡婚唯轿第免锣优呸尘褪刃蹬亥桶稽服树哗享尹帽裙驻抡圈葡农标膳屑忘佳猛丙词雍凌稚泽康遣哦楞轮酉屡自寡药窝靶卤坊辫第隅字淘俩畴疤迟治或氖琼大抚兔碑抒梁蠕榔意宠作恼榴糕氨光抱色枯笑柄到膘追丑邦筋循据婶读滴骆乖布暗樱踏汛嫩寅痊度酱剐顽镑逾修鸭剖逢雨站措化储按汀激郡贾鸥耕耽覆径踩物古茫乘肛绳葬猪眷砸第观泣珐谦萧重刘析泼 新建铁路昆河线玉溪至蒙自段站前工程第三标段 关于曹家庄隧道安
4、全管理情况的报告 中铁三局集团玉蒙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关于曹家庄隧道安全管理情况的报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玉蒙铁路项目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曹家庄隧道安全管理的情况上报,请集团公司对曹家庄隧道安全管理情况以及瓦斯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以确保隧道施工的安全,具体内容如下:1.安全员爆破员瓦斯检测员持证情况:安全员、爆破员、瓦斯检测员均持证 。2.关于瓦斯知识及瓦斯预防的安全教育情况:关于瓦斯知识及瓦斯预防的安全教育已组织进行。3.瓦斯检测仪配置的型号数量标定情况:仪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 型号:CJB402型数量:2台生产单位:浙江乐清市
5、宏胜电器厂检定单位:云南省煤矿安全计量监测站检定日期:2006.5.112007.5.104.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4.1安全生产保证措施4.1.1参加隧道施工的人员事先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准参加施工。4.1.2施工机电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设备。4.1.3施工作业前瓦检人员必须进行瓦斯含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准进洞施工。4.1.4严格执行进洞登记及交接班制度。4.1.5所有进入隧道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防护用品。4.1.6隧道开挖前,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松动岩石,立即清除;开挖过程中加强观察,遇有险情,及时采取退避加固等措施。4.1.7隧道爆破定时进行,将人员
6、设备撤至安全地带,爆破后经通风排烟找顶瞎炮处理后,其他施工人员再进入工作面。4.1.8加强洞内施工用水管理,做好防排水,方便施工,有利安全。4.1.9隧道施工如发现险情,立即将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并马上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人看守,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4.1.10隧道开挖后,及时进行施工支护。围岩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喷混凝土表面开裂,地表出现裂缝时,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通知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加固处理后再进行施工。4.1.11加强超前地质钻探,做好地质预测预报,严禁盲目蛮干,衬砌紧跟开挖,洞口配备足够的抢险材料。4.1.12指定施工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安
7、全管理和进场人员的管理,作业现场有浓厚的宣传安全气氛,有固定标语,有针对性地醒目挂牌,并在进出口有安全管理规定。4.1.13洞口段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做好防护加固和排水设备,设立地表观测点,派专人不间断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加强洞内拱顶下沉的监控量测,发现位移等不良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施工中坚持“短进尺、弱爆破、勤量测、早衬砌”的原则,及早施作洞门及洞口防护工程。4.2安全管理制度4.2.1劳动安全生产责任制4.2.1.1每个职工在本岗对国家财产、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有直接的责任,其职责。4.2.1.2认真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提高安全技术素质。4.2.1.3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8、,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做到应知应会,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4.2.1.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4.2.1.5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具设备、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4.2.1.6发生伤亡和中毒事故,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抢救工作。4.2.1.7对主营人员或上级忽视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越级反映情况或向法院提出控告。4.2.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2.2.1对新上岗的职工和协作队伍根据分配的工作岗位,进行岗前教育,使他们对担负的工作有初步的认识,对事故有一定的防范能力,教育面达百
9、分之百。然后进行工队实践操作培训。4.2.2.2对转入新岗的员工进行转岗教育,使他们对新岗位的工作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对新岗位工作中的事故有一定的防范能力,教育普及率达百分之百。4.2.2.3结合“百日无事故”安全教育月和对项目部安排的各种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工的素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4.2.2.4结合现场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防范教育,杜绝事故再次发生。4.2.2.5节假日提前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员工外出酗酒发生意外。4.2.2.6对特殊工种,配合地方劳动局、公安局等部门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使持证上岗率达百分之百。4.2.2.7在驻地、工地、便道等醒目地点
10、悬挂安全宣传牌或安全标志,随时提醒大家注意安全。4.2.3安全检查工作制度4.2.3.1检查员首先要了解熟悉施工方案,安全防护、安全控制的关键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4.2.3.2检查员的工作时间以现场施工时间为基准,由检查员自行安排。4.2.3.3检查员每天要对施工项目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对施工中安全防护的关键部位、环节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确认,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落实检查。对情节严重的有权开具黄牌警告、红牌停工通知单或罚款通知单,对开具的通知单于当日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4.2.3.4检查员在检查中,要对重点、
11、要点施工项目、对安全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进行侧重,加大检查频率。4.2.3.5遇雨季等天气变化,检查员要坚持做好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对施工项目的防护措施、防护监控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随检随报项目安全质量监察部。4.2.3.6检查记录中要对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天气情况、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员、安全、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环节和采取的措施及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4.2.3.7对特殊情况,如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严重、现场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或有严重抵触情况等,检查员要马上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4.2.3.8每月首次例会时,检查员将上月的原始检查
12、记录报送至经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存档,作为对检查员评议的原始依据。4.2.3.9检查员的通讯设备(手机)不得关机,随时接听经理部的指令。4.2.4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4.2.4.1每月20日,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组织机构成员,对工地进行全面检查,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4.2.4.2对检查全过程,指定安检人员认真做好记录。4.2.4.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做出处理,现场能解决的马上责成有关人员改正,比较复杂的问题开会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并责成现场领工员、施工员现场监督整改。4.2.4.4对于整改情况,由安检人员检查落实,并记录备案,并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4.2.4.5对逾期没有
13、整改完的或根本没有整改的,由安检人员向经理反映,由领导研究做出处罚决定。4.2.5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制度4.2.5.1安检人员、技术人员、调度员全面掌握施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生产进度情况,有计划、有重点的实施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控制工作。4.2.5.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第一线,检查各单位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于重点工作项目要制定控制方案,加大检查频数。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要经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要跟班检查、督促。4.2.5.3对于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除及时坚决制止外,还应将发现问题填在“安全检查记录”簿内,并通知主管领导。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
14、全和机械设备安全时,有权暂停施工,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处理。4.2.5.4检查并掌握项目部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劳保用品标准、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贯彻实施。4.2.6现场施工事故处理制度4.2.6.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首先抢救受伤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4.2.6.2发生事故后,轻伤24小时内,必须报公司经理部,由经理部派人一起分析事故;重伤24小时内必须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与事故单位一起分析事故;死亡事故必须24小时内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来事故单位,并报县以上法院,由法院派人、集团公司派人与事故单位一起分析查明并处
15、理事故,责任事故要进行追查和处罚。4.2.6.3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不放过;4.2.6.4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事故单位和公司都要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4.2.7安全生产活动制度4.2.7.1根据集团总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精神要求,每年同步开展一次“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经常开展安全周活动。4.2.7.2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做到党员身边无事故。4.2.7.3加强青年监督岗作用,不定期开展班组间安全知识及事故预测等安全活动。4.2.7.4安
16、全生产事故处理组织机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做到奖罚分明。4.2.7.5根据施工生产安排,及时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4.2.8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2.8.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4.2.8.2重大事故分为一、二、三、四级四个等级。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以上的事故。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者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
17、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四级事故是指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4.2.8.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项目部有关领导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安质处、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4.2.8.4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1) 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原因;2) 组织技术鉴定;3) 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4) 提出工程处理方案;5) 提出防止类似事故
18、再次发生的要求;6) 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7) 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4.2.8.5铁路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1)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2) 发生事故后,轻伤24小时内,各队必须报公司经理部,由经理部派人一起分析事故;重伤必须24小时内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派专人来项目,并报县以上法院,由法院派人、集团公司派人与项目部一起分析事故,查明并处理事故,责任事故要追查和处罚;3) 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不放过;
19、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不放过;4) 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项目部和公司都要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其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4.2.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2.9.1对所有管段一律实行安全事故处罚制度。4.2.9.2发生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法律、铁道部、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处理。4.2.9.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520万元,施工负责人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4.2.9.4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责任单位罚2万元,对施工负责人罚款2000元。4.2.9.5发生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者,对直接责任者罚款30005000元;4.2
20、.9.6发生违章作业每次罚200500元。经理部执行上述罚款时,以通知单方式下达至各工程队,经经理部批准后,从工程款中扣除。4.2.9.7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生产周”。党员责任区、青年安全监督岗、青年安全杯生产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环境和气氛。4.2.10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2.10.1项目部技术人员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案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4.2.10.2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交底人为技术人员而非安全员或其他管理人员。 4.2.10.3各施工队、班组在接受施工任务时,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再上岗
21、。其主要内容为安全防护设施、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程、季节性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交底时既要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4.2.10.4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交底,不可图省事一次交齐,但对固定场所工种可作一次性交底。 4.2.10.5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二份,交底人与接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 4.2.10.6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程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2.10.7安全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队、班组可拒绝接受项目的施工,必须彻底弄清楚后方可作业。4.2.10.8施工队、班组在接受施
22、工任务后,应严格要求各施工人员遵章守法,在施工过程中努力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操作。4.2.1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2.11.1建立健全以承包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工作承包责任制,负责执行、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执行和安排安全保证措施,并为职民工的人身安全负责,在本年度内不发生任何事故,将按该工点、单项承包施工人员当年工资(不足一年按实施发生时间计算),工资总额的2进行奖励,其中一半为该项承包负责人,一半为该施工人员。4.2.11.2承包负责人在执行、安排生产计划时,因为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考虑不细,安排不周甚至违章指挥或因施工人员意志不统一。发生人身事故的,死亡或火灾一件,停发半月奖金,及本年度该
23、工点单项成承包工资总额的7,并追究追查事故直接造成者的责任。重伤一件,扣发半月奖金,及当月承包工资总额的5%,停发事故直接造成者的当月直至以后数月奖金,轻伤一件,扣发当月奖金的50%及承包人当月工资总额的3%,扣发直接责任者当月奖金。4.2.11.3铁路运输车辆的保管司机,本年度内该车无人身伤亡事故,无机械外部创伤,无专业检查部门或群众反映的违章违纪事件,给予司机一次奖励,汽车司机100元。一吨翻斗车司机50元,吊车司机150元。因无命令开车,私自搭车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呈报上级降低工资,另行分配工作,扣除奖金,停工检查等处罚。4.2.11.4高空作业及双层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一
24、次,罚款50元,一吨翻斗车载人,司机及乘者一次罚款20元,没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者及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的罚款50元。4.2.11.5加强学习,提高施工人员整体素质,是促进我处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各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为处本年度成为安全生产年而努力工作。4.2.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4.2.12.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和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4.2.12.2坚持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的会商制度,每月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和驻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以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驻
25、地处在可控状态;4.2.12.3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随着施工生产进度、工艺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的不断变化,及时补充、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给施工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保证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4.2.12.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执行包保工段,承担安全责任,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该由谁解决的,就由谁解决,限期改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4.2.12.5加大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使员工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可靠的安全设施,让员工在一个较为良好的条件下劳动生产;4.2.12.6认真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切实奖励安全生产有用人员,惩罚违章、违纪人
26、员,做好奖金的摘分配、再分配工作,促进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4.2.12.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安委会及安全检查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通知,认真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反馈,不断把安全生产推向新的高度。4.2.13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2.13.1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电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4.2.13.2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4.2.13.3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 KV以下不得小于0.7 M,2035 KV不得小于1 M,44 KV不得小于1.2
27、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4.2.13.4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4.2.13.5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做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4.2.13.6各种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4.2.13.7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应尽量保持三相平衡。4.2.13.8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
28、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4.2.13.9移动式电器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4.2.13.10遇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4.2.13.11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4.2.13.12能产生大量蒸气、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器设备。4.2.13.13电器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4.2.1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2.14.1劳保用品进库,须对劳保用品按照使用标准进行检验,质量不合
29、格者不得进库或发放使用;4.2.14.2根据施工情况、工种进行发放,特殊情况、特殊岗位,可按照实际情况发放;4.2.14.3项目部材料部门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劳保用品进行一次质量检验,特殊用品要送交专业机构检验;4.2.15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4.2.15.1在保证领导指挥生产用车的前提下,项目部及其所属各队长途用车,需在前一天下班前填写“派车单”一式两份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视情况派车。工地用车,由使用人当日提出,调度统筹安排用车。4.2.15.不同部门同一时间、同一路径用车不重复派车。4.2.15.用车部门及司机应严格按“派车单”规定的路径、时间出车和使用,不得擅自变更路径及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
30、经办公室同意。4.2.15.“派车单”是司机出车、用油、领取出车费的依据,无“派车单”不得擅自出车。4.2.15.司机在驻在地区出车不支付出车费,离开驻在地区按公司文件规定支付出车费。4.2.15.司机要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随时保证车内外清洁,做到文明出车。4.2.15.司机不得擅自将所保管的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4.2.15.8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非长途用车不报销加油费。4.2.1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4.2.16.1严格明确施工项目包含的特殊工种作业情况,建立特殊工种管控台帐,定期检查作业持证情况;4.2.16.2对协作队伍中的持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和新转到我项目
31、参加建设的职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考核,由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在场确认登记后,方可上岗作业;4.2.16.3对新的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核,必须积极配合地方劳动局、公安局等部门,做好技术培训考核工作,采取措施,加强练兵,努力提高合格率,保证施工中的持证上岗率,提高现场安全质量工作的效率;4.2.16.4结合现场出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汲取经验,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4.2.16.5严格奖惩,对违反特殊工种作业要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一律转岗或辞退,并在其作业记录上记录该违规行为。4.2.17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4.2.17.1施工各队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
32、、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4.2.17.2安全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照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4.2.17.3施工现场周围应有安全标志。如遇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和良好的照明。4.2.17.4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并设专用开关、插头和插座,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对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要严禁使用。脚手架应牢固稳定,过道应有防护设施。4.2.18特种设备管理制度4.2.18.1有特种设备使用的各队必须
33、对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的安全负责。4.2.18.2购置特种设备必须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审核同意,且是由国家认可的生产厂制造,且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4.2.18.3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前,各队必须必须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持相关报告,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各队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4.2.18.4各队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4.2.18.5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安全技术性
34、能定期检验制度。各队必须上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由其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并将其复印件上报集团公司机物部和安质部备案。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4.2.18.6各队必须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制定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应急措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并严格执行。4.2.18.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并按要求获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4.2.19安全监察制度4.2.19.1定期检查:积极配合建设单位、集团
35、公司定期进行的安全大检查,对重点施工项目查隐患、查措施落实。4.2.19.2日常检查:经常巡视工地现场,全面掌握和熟悉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活动。监督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并对现场违章违纪违反规程的生产作业行为严厉制止。4.2.19.3专业检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正式投产作业、工程条件变化、主要施工部位转换、重要施工设施调整,防雷击、防尘毒、防爆、防火等,都要进行专业性检查。4.2.19.4重点监控检查:曹家庄隧道的安全为本项目施工监控重点。制定相应措施、制度。专人负责,跟进监督。4.2.19.5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不同季节,针对防洪防汛防暑、防寒等。确定安全防范目标,制定并落实相应措
36、施,并组织有效细致的安全检查。4.2.19.6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节前进行安全生产防火、防爆、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节后对、遵章守纪情况,以及节前检查出的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4.2.19.7各类检查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并不断的改进检查的方式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的工作经验。4.2.19.8各项检查均应记录在案,累积在册,内容详实、具体,做为安监资料以备查询。4.2.20安全交接班制度4.2.20.1安全值班人员每月一人,轮流进行。4.2.20.2安全值班交接时间安排每月或月初第一天。4.2.20.3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在交接会前要做好准备,以便将值班时已解决
37、的问题和要继续解决的问题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4.2.20.4交接班会的主要内容是上一月安全值班领导向下一月值班领导交接和上一级安全值班领导布置下一月安全值班中的工作重点和有关要求。4.2.20.5项目部每月举行一次安全值班交接会。4.2.21班前安全讲话制度4.2.21.1对项目部下发的通知,安全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对重点注意事项反复教育。4.2.21.2每次施工作业之前,施工负责人对全员讲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4.2.21.3施工作业过程,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的人员立即制止,并作纪录。4.2.21.4经常性对全员进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以增进全员的安全
38、意识。4.2.22进洞人员登记制度4.2.22.1所有进出隧道的工作及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后方可入洞。4.2.22.2工作人员实行一人一牌制。进洞前将进洞牌放入值班室登记,出洞后将进洞牌领走。4.2.22.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4.2.22.4进洞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配置工具包。(工具包内放有手电、扳手、钳子、锤子、撬棍等应急物品,并随时检查手电储存的电量情况)4.2.22.5洞内通风管采用直径100钢管,并连接至掌子面附近。4.2.22.6洞内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入内。5.瓦斯隧道专项施工方案5.1基本要求5.1.1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瓦斯知识和防瓦斯危害的安全教育。5
39、.1.2建立救护小组。救护装备和救护车辆不得用于救护以外的其它工作。5.1.3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以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5.2瓦斯监测5.2.1瓦斯隧道洞口必须设置经专业培训的专职监测人员,每60分钟检测一次。5.2.2检测瓦斯用的仪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验,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凡经大修的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5.2.3瓦斯浓度检测地点及范围: 5.2.3.1每个断面应检查拱顶和两侧拱脚,墙脚各距坑道周边20cm处;5.2.3.2开挖面风流及爆破地点附近
40、20m内的风流和局部坍塌处;5.2.3.3局部风机前后l0m内的风流中;5.2.3.4电动机及其开关20m以内的风流中。5.3施工作业5.3.1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停止钻孔;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施工,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5.3.2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5.3.3当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浓度大于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5.3.4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复电开动机器。5.3.5工作面回风流中
41、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5.3.6低瓦斯工区洞内任意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加强通风监测。5.4爆破作业 5.4.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爆破制”。 5.4.2瓦斯工区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 5.4.3瓦斯工区必须采用电力起爆,严禁使用半秒、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5.4.4洞内爆破时,人员应撤至洞外。当隧道太长时,单线必须撤至300m以外,双线上半断面必须撤至400m以外,双线全断面必须撤至500m以外。 5.4.5炮孔的装药及填塞:5.4.1炮孔深度不得小于0.60m,相
42、邻炮孔间距不得小于O.4m。5.4.2在煤层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孔深度的1/2。5.4.3在岩层中爆破时:当炮孔深度在0.9m及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孔深的1/2;孔深在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孔深的2/3。 5.4.4炮孔堵塞材料可用水炮泥或不燃性、可塑性的松散材料(黏土或黏土与砂子的混合物等)。使用水炮泥时,其后部必须用不小于0.15m的炮泥将炮孔填满堵严,无填塞或填塞长度不足的炮孔严禁爆破。5.4.5装药前应清除炮孔内的煤(岩)粉。5.4.6严禁反向装药。5.4.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装药爆破: 5.4.7.1装药和爆破前,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
43、5.4.7.2爆破地点20m内堆放的机具设备、石碴、材料等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5.4.7.3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时。 5.4.8爆破母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爆破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5.4.2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等导电体接触。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应分别挂在坑道的两侧。当必需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应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悬挂距离。 5.4.3严禁用轨道、金属管、大地等作回路。 5.4.4爆破前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5.5瓦斯隧道通风 5.5.1瓦斯隧道通风设施应
44、保持完好。调节、迁移、拆除通风设施的工作,应由通风管理人员担任。 5.5.2瓦斯隧道通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订处理措施: 5.5.2.1主要风机停转;5.5.2.2通风系统遭受破坏; 5.5.2.3推进开挖面停风; 5.5.2.4打开封闭区。 5.5.3洞内供风量应通过计算确定,且每人每分钟不得少于4m3。 5.5.4瓦斯隧道的主风机应有两条独立的供电线路。 5.5.5临时停工地段不宜停风,停风时应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与警告牌,人员不得进入。5.6瓦斯隧道照明 5.6.1照明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5.6.1.1低瓦斯隧道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llOV; 5.6.1
45、.2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5.6.1.3严重瓦斯隧道和煤与瓦斯突出隧道照明电器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在进风道或洞口。5.7瓦斯隧道的防火工作 5.7.1.1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5.7.1.2洞内严禁产生高温和发生火花的作业。洞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等作业;确需用焊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5.7.1.3在有自然倾向的煤层中施工时,必须事先制订专项的安全措施,预防煤层自燃。 5.7.1.4洞内发生火灾时,应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状况,立即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5.7.1.5当洞内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必须封闭火区,直到经过取样分析,确认
46、火区已经熄灭后方可启封。启封火区应逐段恢复通风。当测出风流中含一氧化碳或有其他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启封火区和火区初期恢复通风的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启封火区完毕后3d内,每班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气温和空气成分,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方可恢复施工。5.8揭煤防突预防措施5.8.1参加揭煤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5.8.2有瓦斯突出的煤层揭煤,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到洞外。5.8.3应加强通风管理,开挖面应有足够新鲜空气。5.8.4揭煤前应清除洞口和通风机房周围50米范围内一切火源。5.9瓦斯隧道的救护工作 5.9.1瓦斯隧道应备有急救和抢救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经常保持其良好状态,急救和抢救设备不得挪作他用。 5.9.2高瓦斯和瓦斯突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在事故发生时非救护队成员不得进洞抢救。 5.9.3救护队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救工作,严禁个人单独行动。 5.9.4事故处理救护基地,应设在安全区附近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带。6.应急预案的审核批准情况:工程名称玉蒙铁路三标段(DK56+900DK99+000)编 号YJYA-4期 限2006年3月至2008年8月责任人易 聃编制人段天祥审核人万国强审批人易 聃日 期2006-02-286.1目的根据滇南铁200522号文件关于公布工程管理若干办法的通知的精神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