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债权债务强制执行协议书甲方:(债权人姓名/名称)乙方:(债务人姓名/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 债权人:指甲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身份证明号码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2. 债务人:指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身份证明号码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第二条 债权债务关系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甲方支付债务(具体描述债务性质和金额)。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乙方不得拖欠、逃避或转移债务。第三条 强制执行措施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履行债务,甲方有权采取
2、法律强制执行措施。2. 强制执行措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法院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乙方财产;委托专业机构拍卖乙方财产等。第四条 民事责任1.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2. 甲方对于以不当方式实施强制执行行为或滥用强制执行权,应负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及变更1. 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2. 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第六条 争议的处理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履行合同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其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债权人姓名/名称):_ 乙方(债务人姓名/名称):_签字日期:_ 签字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