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面设计服务协议书协议编号:_甲方(委托方):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乙方(服务方):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平面设计服务,并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平面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标志设计、海报设计、宣传册设计等。1.2 服务具体内容、时间和费用等事项由双方另行商定,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确认,并生成补充协议。1.3 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保持高品质、高效率,并在服务完成后交付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第二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2.1 乙方提供的平面设计服务,
2、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双方商定的费用金额为_(人民币)。2.2 支付方式:_(线上支付/线下支付/其他),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双方承诺对于涉及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技术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进行保管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利用该保密信息。3.2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设计成果的安全性,防止泄露或损坏。第四条 知识产权4.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平面设计服务中,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4.2 乙方在完成设计后应确保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所提供的设计成果不会引起任何法律争议。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
3、何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受到的实际损失。5.2 协议解除后,双方的违约责任继续存在。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7.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无异议,可再次协商签订新的协议。7.3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天/周/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八条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采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相关约定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部分。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签字/盖章:_ 签字/盖章:_日期:_ 日期:_